关于卞如玥与何秋风的这一夜,韩家大公子有诗云:
京城冬月温柔夜,公子不辞劳苦劫。
封喉溅血鸳鸯被,三更五战不曾歇。
吹拉弹唱勾挑捏,瓜李桃梨做媒介。
海棠花里一点红,梨花散落一整夜。
海棠花开,梨花散落。
这固然是一个美好的夜,当然也是一个很折腾人的夜。
于卞如玥而言,这更是她人生中的一次洗礼。
无论结局如何,今夜,在她这里,永远都不会被忘却。
疲倦过后的夜,睡觉会很香。
卞如玥睡得尤其香。
这是她第一次和男人同床共枕。
男人劳累过后,睡得很熟。
她感受着男人呼吸的均匀,想了许多许多。
也许未来的日子,她会有无数个与他同床共枕的日子。
以前,她看书,书里总是会写两个人睡觉,是如何甜蜜与幸福的一件事。
她无法理解。
入睡这件事,难道不应该是越宽敞会越好么?
感情与感觉一事,其实都在于一份内心的感知,如果不是自身经历,很难明白这其中的各种滋味。
为什么千百年来,许多的文人骚客,写出唯美的感情句子,总是被人记着。
那就在于句子背后的共鸣。
卞如玥第一次感受到抱着一个男人睡觉,是如此踏实。
入梦,香甜。
月落日出,自然规律。
卞如玥一向作息很规律,她其实是一个很自律的人。
事实上,每一个优秀的人,其实都很自律。
但这一天,一直过了上午八点钟,她都没有醒。
睡在她边上的那个男人,也没有醒。
终于,在八点半的时候,男人醒了。
男人看了看时间,觉得自己应该要起床了。
他看了看躺在自己怀里的女人,她睡得那么安静。
曾经,她是一个大姐姐,现在,她却成了自己的枕边人。
这世上的事情,没法说理。
何秋风很满足,他亲了一下女人的额头。
女人被男人亲了一下额头,她也醒了。
爱情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我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看着你也在看着我。
“你今天打算什么时候走?”
甜蜜的时刻,终究是短暂的。
但卞如玥不会阻止男人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
爱情固然是自私的,可是爱情也应该是成全。
再说了,爱情,难道还不敌三个月的等待。
自己一个人28年都过来了,又何须在乎再多等三个月。
“跟你吃过早中饭,然后就走了。”
“玥姐,你知道嘛,此时此刻,我真想就这么和你待着。”
一日之计在于晨,何秋风的情话,从来都是很服帖。
卞如玥将男人抱得紧紧的。
好像抱得更紧一些,男人就不会离开一样。
“莫说只是三个月,就是三年,三十年,我也等你。”
卞如玥的爱情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女人到了她这个年纪,要么不会相信爱情,要么比谁都相信爱情。
“我可舍不得让你等那么久。”
“昨晚累不累?”
何秋风又笑了笑说道。
他眼神里都透露出一种柔情,一种美男子的无线柔情。
“我还好,你应该很累吧。”
卞如玥红着脸说道。
“只要能和你近一点,这根本就不算累。”
何秋风又笑了笑说道。
卞如玥微微一笑,很是唯美。
有人说,女人最美的年纪,应该是十八岁。
因为那是女人含苞待放的季节。
但也有人说,女人最美的年纪,应该是二十八岁。
因为这样的女人更有韵味。
其实美不美,都在于欣赏的那个人。
在何秋风眼里,十七八岁的凤鸾是美的,刚二十的夏洛雪也是美的,二十五六的凤凰也是美的,二十八岁的凤凰也是美的。
女人嘛,天生丽质,可以美很久很久的。
做人不能太挑剔,女人各个年纪的美与好,都应该体验一番。
“起来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卞如玥不是属于那种会做饭的女人,但是她很会品。
一个人单身久了,哪里有好吃的,她很熟悉。
“好!”
何秋风笑了笑回答道。
做饭这种事,一次两次还行,千万不能让女人产生了依赖。
男人想要有魅力,会做菜是一向很不错的技能。
但是如果把这种技能只当做舔狗技,那就可惜了。
在和女人还没有关系好到那步之前,适当的表现一下自己的实力,这是可以的。
但是千万不要承诺什么,以后我给你做一辈子。
这个世界上,会做菜的男人很多。
给女人做了一辈子饭菜的男人也不少,但是又有多少女人会感激呢?
甚至在她们心里,她也就会那点出息。
一个男人一辈子因为女人围着厨房转,这就是一个错误。
一个男人,应该要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本钱。
这个世界终究是现实的。
有了事业,那么男人的圈子自然也就高大上起来了,哪怕他出身很草莽。
但是因为圈子优秀的缘故,他也会慢慢越来越优秀。
优秀是一种能力,在岁月的慢慢流逝中,会慢慢凸显。
以至于,有一天,女人喜欢一个男人,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有钱背后的那种优秀品质。
优秀与有两臭钱,不是完全等同的。
何秋风会适当的在女人面前露两手厨艺,但是不会承诺做一辈子的饭。
他会把做饭这件事当做是给女人的礼物和惊喜,而不是一种服务。
男人应该保持自己该有的逼格。
自己都不给自己逼格,美女会给你逼格?
在京城的一个老胡同里,有一家40来岁的夫妻店。
他们只做馄饨。
卞如玥带何秋风来吃好东西,就是这家馄饨店。
“这家的馄饨店特别好吃,他们夫妻俩每天只卖300碗馄饨,一碗十块钱。”
“卖完了300碗,就关门不开张了。”
卞如玥带着何秋风来到这家名为300碗混沌店。
何秋风不会怀疑这家混沌店的味道。
因为屋子里已经坐满了人。
整个店面的装修虽然不豪华,但是卫生却特别干净利落。
老板与老板娘,身上也是干干净净,不会给人一种没有食欲的感觉。
而且,他也是相信卞老师的品鉴能力的。
何秋风与卞如玥一人点了一碗混沌。
混沌卖十块钱,不算贵,但也不便宜,不过这混沌的量却还可以。
卞如玥从自己碗里给何秋风弄了一些混沌,她怕男人吃不饱。
何秋风没有拒绝。
美女就应该保持身材,吃多了确实不好。
“你猜这家混沌店,一般什么时候关门。”
卞如玥又笑着问何秋风。
“按照现在这个人流量,应该在中午1点前。”
何秋风回答道。
“你可真聪明,她们差不多从早上八点开始营业,12点50分左右收摊。”
卞如玥笑着回答道。
“这样的生意其实还挺好,让顾客去适应她们的时间,不是他们去求着顾客。”
“不过这混沌味道确实不错。”
何秋风笑了笑说道。
做生意这件事,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得去抓人性。
未必累,就一定有生意了。
这里的人流量有限,房租应该不贵。
如果只是夫妻二人,从早守到晚,其实也未必能卖出300碗混沌。
哪怕味道再好,也未必。
可是如果一家味道很好的混沌店,每天只卖300碗,多一碗不卖,口碑被传出去之后,反而慕名的人就来了。
而且大家都知道,他们到了那个点,可能就吃不了,所以会在相应的时间点来吃。
最重要的是,有了这300碗的量,他们在备原材料的时候,不会有丁点浪费。
所以成本控制预算这边,反而特别精准,时间也好规划。
看起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其实里面蕴藏的生意经还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