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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腿脚不便,作伙夫?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6885/480156885/480156982/20201019114808/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杨轩望着眼前稚嫩灵动的小童,沉吟片刻,含额点点头:“提诗倒是无妨,不过,想要写在我这墙壁上,必须我看过,才能准许!”

    他这酒楼别以为看起来简朴普通,单靠着颜色,似乎勉强算得上典雅,但其内实质,却不是凡物。

    想要在上面提诗,不是惊艳绝伦者,诗词水准得到他认可,提上去不过是污了他这酒楼的档次。

    看在对方未来是响彻万古的诗仙份上,所以允许他有一个表现的机会!

    不过,行不行,还是得看他是否认可。

    毕竟诗仙,那也是以后的诗仙,现在还只是一个稚童。

    李白一喜,也不在意话中的‘过目’这一关,朝着杨轩拱手一谢后,稚嫩的豪声道:

    “小二,上笔墨!”

    因为之前的场景他没看到,也不知在场其他人的身份,只当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酒楼。

    所以自信豪气的一喊,想要为恩公的酒楼增添几分色彩,助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这样一道小男子汉的声音,当即引起所有人的注意,饶有兴趣的看着小李白这番表演。

    看看这个五六岁的稚童,能写出什么样的‘鸿篇巨著’!

    陈仙儿和李治两人,自觉把目光看向了骆宾王,虽然三人都有笔墨。

    但现在拿出来的只有骆宾王一人。

    不是想要诗词吗?

    送上门来的,还不主动点

    骆宾王本是不欲搭理的,但是看到陈仙儿两人都看着自己,引得旁人也跟着注目。

    顿时幽怨的朝两人瞄了一眼。

    这样一个小屁孩能写出什么诗词啊?

    不是浪费他的纸和墨吗?

    骆宾王满怀怨愤,慢吞吞的从旁边柜子里把笔墨再次拿出来,一步当作三步走,慢如龟速。

    在他看来,小李白以前就是个痴傻儿,现在因智慧汤圆而治好,那也是白纸一张。

    说提诗让他们雀仙楼生意更加兴隆,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吗?

    他们雀仙楼需要靠着一个稚童的诗词来得名声,那不是笑话嘛?

    不说掌柜的杨轩,店小二李治,就是他骆宾王拿出去,也是一张招牌。

    一个比他当年作‘鹅鹅鹅’还小的小孩,能写出什么狗屁诗词啊?

    骆宾王越想越不是事,连带着把小李白也鄙夷上了,这下动作就更慢了。

    就是得让对方等着。

    “哎,小二,你能不能快点啊,走的这么慢,是腿脚不方便吗?”

    李白歪着脑袋疑惑道,随后三步作两步上前一把笔墨给抢了过来,转身离去的时候还认真说了一句:

    “腿脚不方便,还是别做小二的好,去作烧火的伙夫,那事情不用脚力!”

    “我.....”

    骆宾王被这一声埋汰,当即就想一脚踹这小屁孩的屁股上,腿脚不方便?

    还伙夫?

    真拿他骆宾王当下人呢?

    看着旁边人憋笑的表情,心中郁结,脸上也是黑一下,白一下,就像是变脸一样。

    最后深深把怒气压下。

    看着李白铺好纸张后准备挥墨了,三步作一步的走上前,他倒要看看,过会儿对方是怎么被自己这个‘腿脚不方便的伙夫’指点!

    还得好好‘指点’一下!

    想到这里,骆宾王嘴角露出了冷笑。

    小李白没看到,但作为父亲的李客可是看到了,心下一跳,俗话说的好,宰相门前八品官。

    而且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说的不就是此刻的骆宾王吗

    他拉了拉旁边的魏征:“魏兄,那店小二,不是个普通人吧?他会不会刁难白儿啊?”

    李治作为皇子是店小二,骆宾王也是,能和皇子同列,肯定也不是一般人了。

    魏征打趣的看了一眼作势要挑事的骆宾王,嘿嘿一笑:“他啊,叫骆宾王,当年作《咏鹅》的神童,是个惫懒货,心思不坏,没事的!”

    李客一惊,又看了眼冷笑的骆宾王,没想到他就是当年的神童,有老友的安慰,他也心安了些。

    又看了眼陈仙儿,心中一阵惊疑。

    三个店小二,两个来历都是不一般,这第三个,想必也是不同寻常吧?

    不过因为对方是女子,所以也不好打听。

    此刻想到作为这些英才贵子的掌柜杨轩,能把这些人当店小二使唤,真乃奇才矣。

    看着前方奋笔疾书的儿子,他心中有了些念想。

    儿子现在虽变得聪慧了,但孟母三迁的故事,他岂会不知?一个人的生长环境,对他的未来,是有着决定性因素的。

    但现在他们只是初来乍到,所以把这心思暂时埋下,突然听到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喊好,也是跟着好奇上前观看!

    “北风吹客上雀仙,万里无云天地宽。”

    “宇内清歌伴琼浆,李白携欢花满堂。”

    “春水碧连天一片,暮霞红映日三竿。”

    “古往今来恨多少,一时收拾付佳肴!”

    上面写着慷慨激昂的四句诗词,字迹虽不规整,但有着一股大气在其内。

    在贴合诗词中的豪气干云,无不点头赞同。

    “首句,就点名了旨意,说的就是雀仙楼,而且用词大气磅礴,可看出我们小诗人的心胸了,哈哈!”

    “对,接下来两句,又写出了环境人物和时间,辞藻恰当好处,令人一看便明!”

    “我认为最后一句,才是此诗的精髓所在,一句古往今来恨多少,写出了古今的无奈与困苦,最后齐齐收拾一下,享受佳肴美味,心情就好了,这不就和我们一样吗?”

    “是啊,每次我内心烦闷时,就喜欢一人独自来雀仙楼,胡吃海喝一番,那种酣畅流利的快感,令人心情舒畅!”

    最后一句话刚落,之前还还在赞赏这诗的人,都是停下了评论,而是斜着眼睛看那说话的人。

    挺着一个大肚子的房玄龄。

    俗语常说,心宽体胖,这老小子每天日子不知道过得有多滋润,烦闷?

    说的是他们吧?

    房玄龄见自己一句话似乎差点要引起众怒,努力的收了收自己的肚子,朝着众人笑骂道:

    “老夫说一说就不行啊?”

    有了杨轩在,好像他事情确实少了很多。

    大事有陛下和杨轩解决,小事下面人来做,他这个宰相,当的是不要太舒爽。

    “嘿嘿,行行。”

    “你是百官之首,你说什么,不就是什么吗?”

    “....”

    几人意味深长的笑说着。

    小李白没有管这些大人的调侃,而是拿着纸张吹了吹,满意的向杨轩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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