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先行教学《三十六计》吧。”
“是,老师。”梁恋和谢胭齐齐在座上低下头。尊敬道。
“《三十六计》或称三十六策,是指 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语源于南北朝,成书于明清。它是根据 古代军事思想和丰富的斗争经验总结而成的兵书,是中华民族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三十六计”一语,先于著书之年,语源可考自南朝宋将檀道济,据《南齐书·王敬则传》:“檀公三十六策,走为上计,汝父子唯应走耳。”意为败局已定,无可挽回,唯有退却,方是上策。此语后人赓相沿用,宋代惠洪《冷斋夜话》:“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及明末清初,引用此语的人更多。于是有心人采集群书,编撰成《三十六计》。但此书为何时何人所撰已难确考。”
“原书按计名排列,共分六套,即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败战计。前三套是处于优势所用之计,后三套是处于劣势所用之计。每套各包含六计,总共三十六计。其中每计名称后的解说,均系依据《易经》中的阴阳变化之理及古代兵家刚柔、奇正、攻防、彼己、虚实、主客等对立关系相互转化的思想推演而成,含有朴素的军事辩证法的因素。解说后的按语,多引证宋代以前的战例和孙武、吴起、尉缭子等兵家的精辟语句。全书还有总说和跋。”
“三十六计是古代兵家计谋的总结和军事谋略学的宝贵遗产,为便于人们熟记这三十六条妙计,有位学者在三十六计中每取一字,依序组成一首诗:金玉檀公策,借以擒劫贼,鱼蛇海间笑,羊虎桃桑隔,树暗走痴故,釜空苦远客,屋梁有美尸,击魏连伐虢。”
“全诗除了檀公策外,每字包含了三十六计中的一计,依序为:金蝉脱壳、抛砖引玉、借刀杀人、以逸待劳、擒贼擒王、趁火打劫、关门捉贼、浑水摸鱼、打草惊蛇、瞒天过海、反间计、笑里藏刀、顺手牵羊、调虎离山、李代桃僵、指桑骂槐、隔岸观火、树上开花、暗渡陈仓、走为上、假痴不癫、欲擒故纵、釜底抽薪、空城计、苦肉计、远交近攻、反客为主、上屋抽梯、偷梁换柱、无中生有、美人计、借尸还魂、声东击西、围魏救赵、连环计、假道伐虢。”
“曰:下策金玉借,以指劫擒贼;草鱼海间笑,山羊桃中击;树暗痴故走,釜空苦远客;屋梁连人尸,隔魏虢国灭。”
“诗去掉头尾的“下策”、“国灭”各二字,余三十六字,一字一计,依序为:金蝉脱壳、抛砖引玉、借刀杀人、以逸待劳、指桑骂槐、趁火打劫、擒贼擒王、关门捉贼、打草惊蛇、浑水摸鱼、瞒天过海、反间计、笑里藏刀、调虎离山、顺手牵羊、李代桃僵、无中生有、声东击西、树上开花、暗渡陈仓、假痴不癫、欲擒故纵、走为上、釜底抽薪、空城计、苦肉计、远交近攻、反客为主、上屋抽梯、偷梁换柱、连环计、美人计、借尸还魂、隔岸观火、围魏救赵、假道伐虢。”
“原典。六六三十六,数中有术,术中有数。阴阳燮理,机在其中。机不可设,设则不中。”
“注释。数中有术:数目里包含着谋略。阴阳燮理:阴阳相互协调的道理。机不可设,设则不中:时机不能过分完备,过分完备就会贻误战机。”
“解语重数不重理。盖里,术语自明;而数,则在言外。若徒知术之为术,而不知术中有数,则数多不应。且诡谋权术,原在事理之中,人情之内。倘事出不经,则诡异立见,诧事惑俗,而机谋泄矣。或曰,在三十六计中,每六计成为一套,第一套为胜战计;第二套为敌战计;第三套为攻战计;第四套为混战计;第五套为并战计;第六套为败战计。”
“第一套。胜战计。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之计谋。君御臣、大国御小国之术也。亢龙有悔。”
“第一计、瞒天过海。本指光天化日之下不让天知道就过了大海。形容极大的欺骗和谎言,什么样的欺骗手段都使得出来。”
“原典。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
“备周则意怠:防备十分周密,往往容易让人斗志松懈,削弱战力。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阴阳是我国古代传统哲学和文化思想的基点,其思想笼罩着大千宇宙、细末尘埃,并影响到意识形态的一切领域。阴阳学说是把宇宙万物作为对立的统一体来看待,表现出朴素的辩证思想。阴、阳二字早在甲骨文、金文中出现过,但作为阴气、阳气的阴阳学说,最早是由道家始祖楚国人老子所倡导,并非《易经》提出。此计中所讲的阴指机密、隐蔽;阳,指公开、暴露。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
“太阳,太阴:太,极,极大。此句指非常公开的事物里往往蕴藏着非常机密的计谋。”
“释义。”
“防备得周全时,更容易麻痹大意;习以为常的事,也常会失去警戒。秘密常潜藏在公开的事物里,并非存在于公开暴露的事物之外。公开暴露的事物发展到极端,就形成了最隐秘的潜藏状态。”
“所谓瞒天过海,就是故意一而再、再而三地用伪装的手段迷惑、欺骗对方,使对方放松戒备,然后突然行动,从而达到取胜的目的。”
“按语。阴谋作为,不能于背时秘处行之。夜半行窃,僻巷杀人,愚俗之行,非谋士之所为也。如:开皇九年,大举伐陈。先是弼请缘江防人,每交代之际,必集历阳,大列旗帜,营幕蔽野。陈人以为大兵至,悉发国中士马,既而知防人交代。其众复散,后以为常,不复设备,及若弼以大军济江,陈人弗之觉也。因袭南徐州,拔之。”
““瞒天过海”之谋略决不可以与“欺上瞒下”、“掩耳盗铃”或者诸如夜中行窃、拖人衣裘、僻处谋命之类等同,也决不是谋略之士所应当做的事情。虽然,这两种在某种程度上都含有欺骗性在内,但其动机、性质、目的是不相同的,自是不可以混为一谈。这一计的兵法运用,常常是着眼于人们在观察处理世事中,由于对某些事情的习见不疑而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疏漏和松懈,故能乘虚而示假隐真,掩盖某种军事行动,把握时机,出奇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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