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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因为我叫白也(大家元旦快乐!)

    白也最后在心中默念完‘无字诀’,睁眼看向东方天幕。

    旭日东升,云蒸大泽,气势恢宏。

    这一夜过得无惊无险,仿若真正的世外桃源。

    露珠凝结在草叶尖尖,凝神望去,露花倒影,仿佛自成一方世界。

    彩衣童子最先起来,他爬上白也头顶,揉着朦胧睡眼。

    按照彩衣童子的说法,此方世界其实自称一界,类似一个秘境,属于人为打造的洞天福地,之所以能够进来,玄机应该在白也头顶那方道冠上面。

    “白也,不是我说你啊,你一个龙虎山道士,不去炼一块桃符做本命物,为什么想要炼本命飞剑呢?你又不是那可以不讲道理的剑修,炼化了本命飞剑有什么用?”彩衣童子在在道冠最顶上,四下环顾。

    颇有那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味。

    说起这个,白也有些莫名唏嘘,“其实我一直想当一名剑客来着,毕竟以后要拿那把天师剑嘛,只不过臭老头一直不肯教我剑法,炼一把本命飞剑也算是了了一桩心愿吧。”

    彩衣童子对此不置可否,倒是对白也刚刚说的“要拿天师剑”挺有兴趣的。

    他随口问道:“你刚刚说以后要继承天师位?你是苍麟真人的亲传弟子吗?”

    “我看着不像吗?”白也翻了个白眼,“臭老头可就我这么一个弟子,不传给我传给谁?”

    “确实不像。”彩衣童子理所当然道。

    “我看着也不像。”

    白也转头看去,高越不知何时已经醒来了,正笑眯眯看着两人。

    看样子已经醒来多时,一直在听着两人谈话。

    待到于馨醒来,四人便接着上路。

    按照彩衣童子的说法,龙虎山作为道教祖庭之一,曾经坐拥一座洞天一座福地。

    后来不知何故,那座盛产精怪的百鬼福地落到了真武山手里。

    这座秘境看样子也还没完善,远远没有达到一座福地的效果,不过能够依靠一座大阵达到接近一座福地的效果已经是殊为不易了。

    要知道光是维持大阵一天的运转,就要花费一座金山。

    这便是一座宗字头仙家府邸的底蕴。

    于馨伸手一招,一位粉裙小娘被她抓在手心里。

    粉裙小娘玲珑精致,整个身躯铺展开来不过巴掌大小,玲珑剔透的小脸庞上略施粉黛,两只小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于馨,娇羞不已,像一位待嫁闺阁的黄花大闺女。

    “白也你快看,这小家伙好有趣啊。”于馨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

    高越虽然没有动手,但是看的出来她也很喜欢这种古灵精怪的小东西,目不转睛看着于馨手上那个粉裙小娘。

    没办法,这种可可爱爱的小玩意儿对女孩子吸引力可太大了。

    虽然高越是个三百多岁的“女孩子”。

    白也伸手一抓,抓住一只正在顾自贴妆的粉裙小娘,他伸手递到高越面前,轻轻一笑,“这只给你吧,既然是龙虎山的精怪,那我也能说了算。”

    高越原本还想推脱一二,听到他后面那句话,刚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说了句谢谢后,便大大方方收下了。

    之后的一路,走的顺风顺水,无惊无险。

    到处都能见到精怪,这些精怪见到几人也不怕,都自顾自忙着自己的。

    “这里豢养的都是些人畜无害的有趣小东西。”彩衣童子见着无人开口,高越跟于馨两个光顾着逗弄粉裙小娘了。白也又光顾着埋头赶路,甚是无趣,只好开口给他们解释解释,好让他们彻底知道自己的见识有多短。

    “像你们手上的那两只,叫做粉裙小娘,喜欢胭脂水粉,山下俗世里那些大家闺秀便很喜欢养几只,以供观赏。”他颐指气使,威风凌凌,大有君王指点江山的味道。

    “还有前面见到的那些小人儿,身穿儒衫翻书的是青衣童子,青衣童子学识渊博,能够帮人答疑解惑,最受文人骚客欢迎。”

    “还有那身穿元宝衫,吞吐金元宝的,那叫搬财童子,能够改变一家风水财运,最受王公贵族及商贾喜爱。因为搬财童子需以金银元宝为饵料饲养,一般人家可养不起,也买不起。”

    说到这里,彩衣童子停住话头,左右环顾,期待着这群没见识的人朝自己投来崇拜的目光。

    只是他很快就失望了,于馨虽然给他说得一愣一愣的,但是看也没看他,只是对手上这个粉裙小娘更喜欢了,紧紧盯着,生怕她跑了。

    高越表面上倒是看不出什么,面无表情,只是手上暗中加了些力道。

    白也依然是埋头赶路,但是他站在白也头上,哪怕白也脸上有表情他也看不见。

    彩衣童子顿时耷拉着脸庞,伸出双手使劲揉了揉脸颊,“头发长见识短也就算了,还这么无趣,我看你们就是被这个臭道士给传染了,一个两个全是榆木疙瘩。”

    “你说这里是自成一方世界,那你觉得它的出口会在哪里?我们总不能一直在里面打转吧。”白也没有计件他那些小九九,现在他只想赶紧离开这里,回到真实的世界里去。

    虽然这里到处都是一片安静祥和的氛围,像是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一样。

    但是放眼望去都是精怪,没有一个人类,心里不自觉会有一种别扭的感觉,就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彩衣童子坐下身,用力一拔,将白也道冠给拔了下来拿在手中,漫不经心说道:“那苍麟真人没教过你阵法?一个阵法要想运转,那肯定是有阵眼的,大到一口井,一棵树,小到一棵花花草草,都可以。而这个秘境既然是还没完善,那它的出口肯定是在龙虎山某处。”

    彩衣童子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味道,狠狠跺着脚,“不是我说你,一法通万法通这个说法是对的,但也不完全对,像阵法这种东西属于另外一种流派了,这要靠你自己平日里去积累。作为下一代天师,你这资质未免太差了些。”

    白也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想当年年幼的白也被师傅带上龙虎山,谁不说这是百年一遇的修道天才?

    先天道体,百年一遇,老天师唯一传人。

    白也可是顶着这些光环长大的。

    不曾想现在竟然被一个小屁孩子说的狗屁不是。

    而且他只是剑灵,连人都算不上。

    不过一想到他前任主人是雷部大神就释然了,堂堂神庭一部正神,可不是世俗凡间那些朝廷敕封的山水正神能够比拟的。

    说句难听的,凡间这些神祇,估计到了神庭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跟着这样的人物,什么样的绝代天骄没见过,看不上一个先天道体也实属正常,说不定当年死在人家手上的先天道体就不计其数了。

    “我知道你前任主人很厉害,是我现在无法望其项背的高人。但是,总有一天,我会用实力证明,我配得上你主人这个位置,不是因为什么先天道体,而且因为我这个人。”

    这段话,白也说的很慢,很认真,于馨和高越都愣了一下,转头望向这个平日里总是和和气气的龙虎山天师府道长。

    彩衣童子也愣了一下,随即他便大笑起来,“因为你这个人?那我可要拭目以待了。”

    白也这一刻,昂首挺胸,意气风发,字字句句慷锵有力:“因为我叫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