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一个晚上,夏悦晴以失败告终。
在裴逸庭这里过夜没错,但她并没有睡着,彻底失眠了。
至于客厅里的男人又是什么样的光景,夏悦晴并不知情。
早上,她顶着两个重重的黑眼圈爬起来。
不可否认她在这里借宿的事实,夏悦晴准备做一个早餐,作为酬谢。
然而,裴逸庭这里没有厨房,她那边则是没有电。
她放弃了,从客厅轻轻经过,没有吵醒还在睡觉的裴逸庭。
打开门,再小心翼翼关上。
然而,前脚刚出来,夏悦晴的脚步就径直了。
外面一个中年男人提着一个袋子,恰好拦住了夏悦晴的去路。
而这个男人,正是夏光学。
瞬间,夏悦晴浑身的血液如同冻住,直觉往后退步。
“小悦,你不是住在吗?怎么从出来?”夏光学不由得发出疑问。
他来了有一会儿了,但敲门没声音,电话又没打通,于是夏光学准备打道回府。
没想到一转身,就跟另一个门出来的夏悦晴碰上了。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夏悦晴的语气有些变调。
“你姨妈让我给你送点汤。”
夏光学回答的同时,扬了扬手里的袋子,一副我没说谎的表情。
“不用了,你先回去吧,以后这种小事,不用劳烦你。”
这个泾渭分明的姿态,很明显,还记仇几年前的事。
“这可怎么行?你姨妈特地叮嘱我要送过来的,你舍得浪费她的一番苦心?”
夏光学还想将那个保温瓶塞过来,被夏悦晴下意识地闪开了。
她的脸色有些冷凝,“我最后一次警告,这里不欢迎你。”
看来,姨妈那边的大门钥匙还是要拿回来才行。
否则,像今天这样,夏光学找一个帮忙送汤的借口,钥匙就轻而易举地转移到他手上了。
若不是姨妈手上她房门钥匙丢了的话,大概这会儿夏光学早已经登堂入室了。
夏悦晴一阵惊疑,幸好钥匙先前就丢了。
“哎,小悦,这汤……”
夏悦晴已经开了自家大门,直接钻了进去。
当然,并没有给夏光学有机可乘,动作飞快地将门关上。
外面,碰了一鼻子灰的夏光学一张脸都变了颜色。
外面的动静,将另一个屋子里睡在沙发上的裴逸庭给吵醒了。
一看,天色已经大亮。
他起身开了门,立刻瞥见夏光学的身影。
剑眉微微一凝,那边,同样看到裴逸庭的夏光学也愣愣地停下脚步。
从这个屋子走出一个男人?而刚才,夏悦晴又是这个屋子里走出来的?
一大早的,一看就是刚睡醒,所以,夏悦晴和这个男人什么关系?
“你是,小悦的男朋友?”
沉默了一会儿,夏光学主动出击地问。
裴逸庭挑了挑眉,“阁下哪位?”
他还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呢,夏光学有些不满地想,随后才摆出一副架子,不冷不热地开口:“我是小悦的姨父。”
姨父?
裴逸庭眼底的惊讶一闪而过。
他大概知道夏光学,没想到今天竟然见上了,看来很巧。
在裴逸庭打量夏光学的时候,夏光学也在打量他。
“你跟小悦什么关系?”声音染上一丝质问。
裴逸庭哑然,正要作答,夏悦晴家的大门猛地拉开。
她铁青着一张脸,厉声打断他们的对话:“普通的朋友关系,还有,姨父,你可以回去了。”
当着裴逸庭的面,她没有弄得太难看。
只是的姨父那两个字,叫得格外咬牙切齿而已。
“小悦,我可是关心你……”夏光学有些不满夏悦晴的态度。
这完全是当着外人的面下他的脸,夏悦晴这性格,别的不说,记仇得可真是清楚,也不想想这么多年,一直抚养她长大的人是谁。
“是吗?那谢谢姨父的关心了。”
然后,成功地将夏光学气跑了,那保温瓶里的汤,夏光学也一同带了回去。
目送着夏光学的背影离开,裴逸庭才收回若有所思的视线。
夏悦晴的情绪起伏得厉害,也无暇顾及裴逸庭。
但进门之前,她被裴逸庭拦了下来。
“干嘛?”没好气地反问。
“一大早吃了火药?你跟你姨父感情不好?”否则,怎么跟对甄双燕的时候差距这么大?
按道理,夏悦晴都随了夏光学的姓,最基本的尊重,她应该也要做到才对。
裴逸庭何其犀利的眼神,夏悦晴就知道他可能会看出猫腻。
她随口道,“夏光学一直不愿意收养我,是我姨妈坚持,他才不得不答应。你觉得这种环境下,他对我能多好?”
言下之意是,他对她不好,所以她也以牙还牙吗?
这似乎是夏悦晴的作风,但总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真的?”
“不信拉倒。”夏悦晴一脸不快地回答。
这话也不算假,据说起先是这样的,因为收养她的事情,甄双燕和夏光学以及夏家据理力争了很久。
不过那个时候夏悦晴还小,对此没有什么印象。
倒是裴逸庭,听到她如此平静地叙说自己的身世,心里划过一道异样的情绪。
“不收养你的话,他们打算怎么做?”他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
夏悦晴有些惊讶他的问题,张口道:“这有什么为难的?送给别人养,要么找一个孤儿院,反正我本来就是孤儿。”
语毕,她忽然觉得今天跟裴逸庭说的话有点多。
“说完了,我要回去了,谢谢你昨天借我住一晚。”夏悦晴有些不自然地道了个谢,趁着裴逸庭没反应过来,匆匆钻进屋子里。
那样子,像是被吓得落荒而逃的猫。
被感激了,裴逸庭的脸上没有多少喜悦。
这种身世也不至于多可怜,但如果主人翁是夏悦晴,对他的意义又不一样了。
他似乎中了夏悦晴的毒,明明认识没多久,她脾气又硬又臭,嚣张任性……在嫌弃的同时,又忍不住被她吸引。
此刻,裴逸庭清晰地认知到这种感觉,名之为喜欢。
否则,如果换了一个别的女人跟他这样大呼小叫,他早就甩手离去,而不是耗费这么多的心思和精力去哄去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