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水边,咕嘟嘟喝饱,清冽,透心凉,喝了很舒服,将两只水壶灌满,拧上盖子,正要回去,忽然,我看见小溪对面不远处的草丛里,戳着一只四脚生物,足有一米多高,头和尾藏在树丛里,只露出半截壮硕的躯干,跟一头毛驴子似得,给我吓得半死,差点掉河里,不过定睛仔细一看它的毛色,顺滑而坚硬,灰褐色,应该是一头马鹿,嗯,马鹿的肉太柴,不好吃!
我捏起嘴唇,吹了声口哨,鹿头从草丛中抬起,呆呆地看了我一眼,是一头雄鹿,一副大角很是好看,这山里的野生马鹿都是被保护的动物,没人敢偷猎(关键猎它的价值也不高),久而久之,马鹿也就不怕人了,尤其是它这种大型雄鹿,瞅了我一眼之后,转身慢悠悠地走进了树林中。
当然,它对我而言也不是威胁,鹿性情温和,不会攻击人类。
我和它都不在对方食谱中,相互打过招呼,也就拉倒了,我背上水壶,原路返回,远远地看见金碧瑶坐在石头上,正在给自己捶腿,她可能是没怎么爬过身,大腿正面的肌肉不适应,酸疼的很。
“尝尝,这水很甜的。”
金碧瑶拧开水壶盖子,疑惑地闻了闻,仰头问我:“干净吗?喝了会不会拉肚子?”
“放心吧,比矿泉水都干净。”我笑道,这可不是在忽悠她,这个季节的水里,没有细菌繁殖,清澈的雪融水,经过河道中的植物过滤,杂质含量几乎为零。
补充好饮水,二人继续上路,终于赶在太阳落山之前(五点钟,东八区,东北天黑的早),到达了老虎岭前。
“果然像一只老虎啊。”金碧瑶用手比划着,不是整个山岭像一只老虎,而是山顶突兀着的一组大石头,像一只老虎趴在那里,远看上去不怎么大,其实“老虎”的长度,超过一百米。
“那个洞就在老虎皮股那里,走吧,十分钟就能上去了。”我咬着牙说,一路上,几乎是我自己背着两个背包,体力已经严重透支,得赶紧休息,补充点能量,早知道这么累挺,抓住那头马鹿,采点鹿血好了——鹿血味道微甜,人可以直接饮用,大补气血,据说清帝王每晚在“翻牌子”选妃前,大都有喝上一碗鹿血的习惯。
老虎岭并不高,我和金碧瑶很快爬到山顶,顺着“老虎”身子,找到老虎皮股这边,在两块紧挨着的大石头下面,一个三角形的低矮洞穴赫然在目——我没来过这个洞,只听爷爷讲过,老一辈的“赶山人”都知道这个洞,经常在此过夜。
洞口不大,得弯腰才能进去,金碧瑶有些适应了野外生活,立即从背包里掏出手电筒递给我,然后,她自己拎着刀站在洞旁边。
“……你怎么不进去?”我皱眉问。
“我掩护你!嗯!”金碧瑶攥紧刀柄,重重点头,明明就是不敢进。
洞里面因为总是住人,充满了“人味儿”,一般野生动物是不会轻易进来的,但我觉得还是谨慎些比较好,捡起一只石头,丢了进去,当啷,没什么玩意窜出来,而且听声音,洞并不是很深,我拧开手电筒,弯腰进入。
嗨,我以为多大个洞呢,原来还不到五平方米,上窄下宽,最高处也不到两米,很浅的一个洞,洞里除了一些干草,什么都没有(常年进山的人,绝对不会把垃圾留在山里),我让金碧瑶进来,她对这个地方倒很满意,放下睡袋就躺了上去。
“……着什么急呀?还没吃晚饭呢!”我笑道。
“压缩饼干么?我早就吃够了!”金碧瑶皱眉,路上她没少偷吃,我都看见了。
“你敢不敢自己在这里等?我去弄点吃的。”我说。
金碧瑶拨浪鼓似的摇头:“上次你去取水,都给我吓死了!你还是带着我吧!”
我点头,从背包里拿出小刀和绳索,把其他东西都留在洞里,荒山野岭的,也不担心丢东西。
二人出洞,我先找到一根长短合适的木棍,把小刀用绳子绑在木棍上,变成长矛,长矛的威力和小刀没什么区别,只是投掷起来,更有准头,容易命中目标。
“你要打猎呀?违法的吧?”金碧瑶担心道。
“兔子、野鸡之类,他们不是保护动物,猎杀它们并不犯法。”我解释道。
“好吃吗?”金碧瑶含着口水问。
我摇头:“兔肉腥,野鸡肉紧,山里面的话,野猪肉是最好吃的。”
“那咱们打野猪吧!”金碧瑶两眼放光。
我盯着她看了会儿:“你认真的?”
“嗯嗯!我吃过野猪肉的,确实很香啊!那回我跟我爸……”
我正要跟她解释东北“一猪二熊三老虎”的猛兽战斗力排名情况,忽然,右手边的草丛里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立即捂住金碧瑶的嘴,指向声音方向。
“是什么?野猪吗?”金碧瑶兴奋地小声问。
忽地,草丛里闪现出一头兽,一看它那张毛乎乎的兽脸,我吓得差点迷糊过去,晃了晃身子站稳,赶紧把长矛最后的结系好,指向那头兽!
“哇塞!”金碧瑶兴奋地叫了起来,就要抢我手里的长矛冲上去!
我赶紧把她抱住,拽回来,看着她留着口水的肉嘟嘟的小嘴儿,皱眉道:“你这嘴,是不是找郝大师开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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