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啊,快出来呀,我有事找你!”
就听别墅院子里有人喊我,这声音还挺熟悉。
来者不是外人,正是我的朋友张延拓大哥。
“哎,来了!”
我赶忙揉揉眼睛,翻身从床上起来。
出去一看,张延拓倒是不见外,在没人请的情况下,自己就进了客厅,大模大样地往沙发上一坐。
“给你找了个事,我一朋友,南方来的!”
一边说着,他顺着手提包里掏出一个大信封,一下拍在了桌子上。
“南方来的?”
我呵呵一笑,先给他倒了杯水,继而坐在他对面。
“对啊,不过不是滇南人,你甭害怕,他们想去沙漠走一趟,需要找几个保镖!”张延拓端起水杯,一边说话,轻轻吹了几口。
“哦?”
我则轻轻摇头,咧嘴道:“哥,你这是什么意思,虽说我也会点功夫,但出去做保镖,恐怕有点不够格吧?”
这话表面上是自谦,实则是挑眼。
因为我是个出马先生,也是个江湖人,出去给人当保镖,实际上是有点掉价。
“哦?”
张延拓微微一笑,嘴唇吮着被子边,眼睛则斜斜看向我。
“哎呀,哥哥还能白了你不成?”
他乐么滋又说:“这群人去沙漠,实则是去寻宝的,沙漠里埋着不少孤魂冤鬼,不带上点会看事儿的先生能行吗?”
“嗯呢……”我点点头回应。
他这话不假,沙漠里除了让人难适应的气候之外,的确还有很多潜在的危险。
什么沙尘暴,流沙之类的,这就不用说了。
单说邪性的,沙漠里埋葬着不少人,无论是哪个沙漠,都曾流传过夜晚幽灵游荡的事情。
之前,一些新闻里都报道过。
如此说来,这一趟事儿也正跟我的“专业”对口,走一趟也无妨。
更何况张延拓身份高,本事强,他推荐的事儿,酬劳一般都不会低!
“本来啊,他找的是哥哥我,可我火葬场这边太忙了,所以我只能找信得过的人,这不就想起你了嘛!”他一边说着,又冲我一笑。
嘿,这张延拓,真不愧是久在江湖上行走的把式,说起话来,总是这么中听。
哎,看来啊,这事儿我不答应也不成了。
“行,回头我看看资料!”
想了一下,我冲张延拓耸了耸肩膀,把这事就应下来了。
“行,行!”
张延拓喝了一大口水,放下水杯,朝我挥挥手。
“今儿晚上,云城饭店,我摆了一桌回头你们详谈一下,行就行,不行就算!”他和和气气地又说。
……
送走了张延拓,我在网上订的一箱扒鸡和烧酒,全都送到了。
这扒鸡,我并不是要自己吃,而是想犒劳一下五位灵兽地仙。
将一大箱扒鸡搬到院子中的仓库房,我把身上的灵兽信物全都摘下来,摆在旁边的小桌子上。
之后,我心中默念五位灵兽地仙的名字,让他们的仙体现身在我面前。
紧接着,就见五道颜色各异的光线闪过,五位地仙纷纷现身。
“怎么啦,有什么危险?”
胡二公子先问到,一边说话,还不忘四周打量。
其余四位也都提高了警惕,这就是他们的“职业病”,因为我每次叫他们出来,都是在我面对危险的时候。
所以,他们现在多少有点神经过敏。
“没有,没危险,今天是想犒劳大家!”
一边说着,我将扒鸡的箱子打开,又开了两瓶烧酒。
这五位一看见吃的,立马就笑了。
他们跟我也不客气,一个个纷纷上前,抓起扒鸡和烧酒,大快朵颐。
“挺懂事啊,小言!”
二公子边啃鸡腿边说:“知道我爱吃鸡,爱喝酒,不错!”
“哈哈哈……”
他这话一出,大家都笑了。
因为在各种民间传说故事里,老狐狸一般都是爱偷鸡吃,也爱偷酒喝。
唯独灰子衿闷闷不乐,烧鸡都吃到嘴里了,还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子衿,你在心疼那些族类吗?”我试探地冲他问到。
因为跟万灵煞一战,灰家不少族类都死于僵尸之手。
“嗯……”
他轻轻点头,将手中烧鸡放在一旁,继而端起酒杯,轻轻吮了一口。
“放心吧!”
我微微一笑,又说:“我在网上定了五百斤小米,五百斤花生,全给你,也算是给你死去的族类慰问!”
“嗯……”
灰子衿又点点头,脸上挤出一丝微笑。
怎么说呢,毕竟他是灰仙儿,本体是老鼠,心思肯定要比一般的地仙儿缜密。
我端起一杯酒,双手捧着,面相大家。
“这么长时间了,感谢大家的帮助和照顾,我先干为敬!”
一边说着,我一仰头,将一杯酒一饮而尽。
喝下去之后我才发应过来,因为头受伤,我吃了消炎药。
奶奶的,可千万别出事啊。
“行啦,没那话,咱们都是自己人!”
柳毅微笑着说:“咱这都是多少辈的交情了,都是一路相互扶持过来的,甭怕,咱都是江湖儿女,不说两家话!”
“好!”
我用力点点头,这番话让我心里暖暖的。
“好,以后江湖路上,还要大家多多照应啊!”
一边说着,我后退半步,抱拳拱手,冲五位地仙深鞠一躬。
他们倒也客气,一个个全都起身,抱拳冲我还礼。
……
一直休息到傍晚,我打车赶往云城饭店。
这饭店是云城市里规格最高的五星级饭店,由此可见,张延拓要招待的这位朋友,肯定是贵客,估计是个富商巨贾之流。
因为这张延拓,虽说是个面儿上的人,但机智的很。
而且他尤其会看人下菜碟,可有意思了。
到地方之后,按照他给我发的信息上楼,包间666,这数还挺吉利。
赶我进去,就发现一个大圆桌上,只坐了四五个人。
见我来了,张延拓马上起身给大家介绍。
“嘿,我兄弟来了,众位上眼啊!”
他乐么滋地走到我身边,伸手扶住我的肩膀。
随着他这句话,桌上的人纷纷转头侧目。
唯独有一个人,只顾盯着自己的手机。
这家伙有个三十五六岁,身穿绸子布褂,不知是哪里的民俗服饰。
最显眼的,是他脸上一道很长的疤……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