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32章渣男花无极

    林易秋化妆成男子在太医院门外观察半天了。

    果然,前来应招的人还真不少,但太医院的选人也是真严格,一会儿功夫,已经有几人兴冲冲而来,垂头丧气而去。

    林易秋巧言打听了一下,原来不但入选后要考试,光是这头一关的面试就要有各项证明。

    在京的要有京籍,在外的也要有户籍证明;已经从业的要有当地的行业证明,未从业的还要有师从证明。

    总之一句话,她想光靠一张易容成男子的脸是混不进去的。

    知道混进太医院无望,林易秋悻悻地往回走。

    嫂嫂?

    林易秋正搭拉着头,听到有人叫她。

    花无度?

    可不就是那个整天瞎混的花无度么?

    还真是你啊。花无度走上来,盯着林易秋好一阵看,嫂嫂这妆化得也真厉害,完全变了个样子。若不是看到你身上这件衣服,我还真不敢认。

    林易秋身上这套男装正是之前女扮男装跟花无极去杂耍团穿的那套,也就是花无度做错尺寸的那套,所以花无度一眼便认出来了。

    嫂嫂怎么会穿着男装在大街上瞎逛?不是说医馆现在生意火爆,嫂嫂连喝口茶的时间都没有了?

    林易秋白了他一眼,不过似乎想到了什么,问他:对了,你不是号称在京城里认识各方各面的人,无所不能么,帮我办件事怎么样?

    花无度脖子一缩,急忙摆手,嫂嫂你就当我以前那句话是乱吹牛的好了,千万别当真。

    林易秋嘻嘻一笑,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哪能不当真呢。就帮我一个小忙,弄个身份证明而已。

    事实证明,花无度那些小公子哥朋友也是有几个能用的,比如两天后,林易秋就拿到她想要的身份证明了。

    这印经得起检验吧,我可不要那种自己拿块萝卜刻出来的那种。

    花无度摆了摆手,放心吧,原装正货,这是我老铁偷他老子的盖的,保证经得起验。对了,名字也按你说的改了。木意秋。别说,我觉得木意秋比林易秋好。

    林易秋撇嘴,名字不过是件装饰的衣服,人若帅气,穿块抹布也是战神披风。

    花无度斜眼看天,咦,我咋感觉这句话像在说我呢。

    林易秋赏给他一个白眼,明明说的是你哥好吧。

    花无度一听到林易秋提到花无极,便好奇地凑近过来,嫂嫂,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很喜欢很喜欢我三哥?

    林易秋眼睛转了转,谁说的,我早有心上人了,那人又帅又多金。正是貌比潘安,才若子建,一身武艺也是非凡,飞檐走壁、无所不能。

    花无度一下子垮了脸,不会吧。我三哥居然没能入你眼?

    而他不知道的话,这一番话正好落在了正走近窗边的某人的耳朵。

    院外槐花簌簌而落,却不及某人心里的萧条和伤感。

    果然,她是有心上人了。

    咦,嫂嫂,你听到没有,风中好像有一声叹息?花无度侧耳去听,好像又没什么了。

    那是风声,什么叹息啊,难道风还有感情了不成。

    也许是风替三哥在叹息呢。

    更不可能,你三哥要是听到我这句,指不定多高兴呢,你不知道,他是想尽了办法要跟我撇清关系。哦不,也不能说撇清关系,是撇清这个假夫妻关系。还你,你那句嫂嫂好改口了,万一被你三哥听到,到时还以为我授意的,我可不想再听到明里暗里说我跟他八杆子打不到一块的话了。

    真的,三哥真是这样?花无度歪了歪脑袋,难道他还没忘记孙府那个大小姐?

    什么大小姐?林易秋嗅到了八卦的味道,好奇地凑近。

    那个,我说了你可别去找三哥问,万一他老羞成怒罚我去北疆就不好了。

    好,我保证不问,你快说。

    花无度跑到窗口四下望了一下,确定了无人,这才转身回来,像个老学究似的摇头晃脑的道:想当年,京中第一美人,也是京中第一才女,宰相家的大小姐孙秀林,年芳二八,待字闺中。我三哥呢,也是少年得志,一次游园会上,两人相遇了,然后就擦出了爱的火花。

    等等!林易秋打断了他,你说花无极和孙秀林?怎么可能,孙秀林不是嫁给了太子爷?

    不是林易秋不相信,而是她觉得花无极那种人,如果真心喜欢一个女孩子,怕是追到天边也要追到手,哪里会允许他嫁?哪怕那人是太子爷也一样。

    哎呀,还有后话,你打断我做什么?还要不要听?

    要听,你继续。

    花无度又晃了晃脑袋,我三哥自不必说啦,那就是京中万千少女的梦中情郎,而孙秀林,据说也是京中万千少男的梦中新娘。你听这话就知道了,这两人是般配到不行不行的,可是,可是

    花无度一边说了两个可是之后突然住了口,林易秋忍不住催他,可是什么,快说。

    当年喜欢孙秀林的还有一人,别人我三哥可以不在乎,但这个人,不行,因为他就是当今的太子爷姬明端。

    呼,难道花无极因为太子爷喜欢孙秀林就让出来了?

    林易秋接受不了这个理由,如果真是这样,她至少要鄙视那个花无极三天。

    以前看古龙的那本《小李飞刀》,最呕血的一点就是男主李寻欢把自己喜欢的女人让给兄弟这一点了。

    把女人当成什么了?

    花瓶么,想让就让?

    让也就算了,让完还心里老想,想也不做出什么有营养的行动,光是在内心折磨自己顺便折磨一下一个不小心瞎了眼又看上他的其他女人。

    这样的男主,任他是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她也瞧不上。

    花无度似乎也有点不敢相信,唉了口气,反正最后的结局是太子爷娶了孙秀林,其他内情我就不得而知了。你若真想知道,去问莫青,他是最清楚的,这些也都是他告诉我的。

    问莫青?算了,反正这也不关我事。

    林易秋心里幽幽一叹,唉,没想到花无极还是这样的人啊。难道他一再撇清跟自己的关系就是因为孙秀林?

    想为那一段莫名其妙就掐断的初恋守身如玉?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