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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8645/528478645/528478670/20201116093217/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白白,你真的不痛吗?痛的话,我帮你吹吹,吹了就不痛了~”

    “白白,这个是什么?为什么能自己动?”

    “白白,我以前送你那只鹦哥还在吗?它还记得我不?”

    二皇子一脸天真无暇,接连抛出多个问题,宋珩都报以极大的耐心,一一如实回答。唯有最后一个问题,他犹豫了下,撒了个小谎。

    “当然记得。可惜被臣带去边关了,祖父很喜欢它,臣就没能带回来。”

    二皇子不以为异,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那就好,让它给外公解闷吧。那只鹦哥好聪明的,是我养过最漂亮的……”

    在他的絮絮叨叨中,宋珩神色恍惚了一瞬间,似乎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那会儿,宋瑗还没出生,他的生母周氏还没去世,皇后姑母也还好端端的。因为得姑母喜爱,他时常能进宫玩儿,最熟悉的两个小伙伴就要数太子和二皇子了。

    之白这个字是姑母早早替他取的,二皇子记不住,嫌拗口,每每都会叫成白白这样仿佛称呼宠物的名儿。年幼时的他对此有些不满,如今却满是怀念。

    那时候,太子身子弱,性情文静,年纪又比他大一些,倒是同岁又活泼好动的二皇子是个更合适的玩伴。

    因为当时年纪小,二皇子的呆傻还没日后那么明显,最多显得憨态可掬。虽然皇帝不喜欢,可有宋皇后镇着,底下没一个宫人敢私下作践二皇子,甚至于有小部分人还把他当做嫡皇子那样捧着。

    二皇子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底下人又爱奉承,地方献上了什么珍禽异兽总要往他这儿送一两只。时间一长,倒把他的住处弄得跟第二个御兽苑似的。

    可二皇子也怪,他偏偏不喜欢那些被人精心打理过的珍禽异兽,只喜欢猫儿狗儿八哥这些寻常人家也能养的,而且外形多半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审美。

    比如说,上回他跑到半月轩那儿找的狮子犬血统并不纯粹,还缺了半只耳朵,其中一条后腿还有点跛。据说是几年前他不知溜达到御花园哪一块捡到的,当时那狗儿奄奄一息差点就死了。

    又比如说,他当年送给宋珩的那只鹦哥就一身的大红大绿,半点别的颜色都无,简直能丑瞎当年审美还是京城贵公子类型的宋珩的眼……

    不过,如今回想起来,边关小城清冷单调,多了这么一只俗艳、小嘴还会叭叭夸人的小东西,确实也帮他排遣过不少寂寞。

    宋珩笑了笑,由衷附和道:“殿下说的是。那鹦哥确实漂亮,又聪明,初到方城时还曾飞出去偷过人家晾在外头的腰带……”

    四皇子闻言哈哈大笑。

    二皇子愣了下,却板起脸说:“坏家伙!怎么能偷东西呢?这个习惯可不好!白白,你教训过它没?”

    “教训了的。也就是刚去时有些恶习,后来就好了。有一回,它出城去玩儿,竟还比斥候更快带回敌军来袭的消息。因为这事,祖父还特地赏了它十斤口粮……”

    只可惜,那十斤口粮最后还没吃完,鹦哥就没了,死在敌军的冷箭之下。

    二皇子听得兴致勃勃,却没留意到宋珩嘴角笑意转淡。

    四皇子却敏锐地察觉到了,很快若无其事将话题扯开,不再说那鹦哥,而是重新提起昨日险些吓坏半城人的染血马车来。

    “宋将军果然足智多谋,居然能想出这样险的主意,难道就不怕那些刺客进来补刀再撤?”

    宋珩凉凉一笑,“臣手下的几个小子虽然身手不济,不敌江湖上的一流高手,不过,想要绊住几个宵小之徒也非难事。”

    四皇子恍若未闻,自顾自道:“不过,我依稀觉着,以宋将军的本事,想来多半是不屑于示弱于敌的。这法子漏洞百出,又带着股促狭味儿,竟像是尊夫人的手笔?”

    宋珩回了他一个平静眼神,正要说话,却被二皇子好奇打断。

    “尊夫人?那是谁家的夫人?我怎么不记得有谁是姓尊的?”

    宋珩面露无奈道:“殿下,没有人姓尊,四殿下说的是臣的妻子。”

    妻子一词二皇子还是听得懂的,他哦哦点头,又问:“我知道,白白成了亲的。我听他们说,上回那个穿绿衣服的女子就是你的尊夫人,是吗?”

    四皇子哭笑不得,“二哥,尊夫人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

    “殿下说的不错,就是她。”

    “那,那个穿黄衣服的呢?”二皇子眨巴眨巴眼,继续问。

    上回圣寿节宫宴,因为宫里压着宋珩那道请封诰命的折子不复发,程初芍是以白身进去的,不能按品大妆,又怕衣裳的颜色式样纹路招了贵人的眼,最后选的便是件不打眼的新裙子,一身深深浅浅的绿。

    宋珩永远都不会忘记,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后,在朱红宫门前看到那抹绿出现时自己的心情,几乎连心脏都快停止了跳动。

    他仔细回忆了下,果然记起当时程初芍身边是还跟着一道鹅黄身影。平阳伯夫人不会穿这么嫩的颜色,宋瑗当日似乎穿的是红色系,那么,二皇子说的人也只可能是刘玉倩了。

    思及前几日程初芍的心结,宋珩犹豫了很短的一瞬间,迎上四皇子似笑非笑的目光,最后还是直言相告。

    “那是光禄寺刘少卿的姑娘,与舍妹有些往来。”

    四皇子像是就等着他这句话似的,笑眯眯道:“原来是刘少卿家的闺秀啊!方才进门前,我仿佛见到个姑娘带着人在边上叫门,言语间似乎说什么刘的。莫非,那位刘姑娘今儿也在府上?这倒是巧了!”

    宋珩沉默了下,“确实巧得很。”

    这回,都不必四皇子开口,二皇子就双眼大亮,兴致高昂道:“那我们去找她玩儿吧!上回她答应我,说要送我一对小灰兔的!我等了好久,也不见有人送兔子过来……”

    四皇子“好心”解释:“二哥,咱们住在宫里,那姑娘在宫外。她就是想送兔子给你,也没法送进去啊。不过,父皇已经下旨给你开府。等你的王府修缮完毕,你搬出宫外,见人就容易多了。”

    二皇子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可是,要等到我搬家才能拿到小兔子吗?我不想等那么久……我现在出了宫,她不就可以把兔子给我了吗?”

    宋珩道:“只怕于礼不合。”

    “为什么不合?”

    宋珩解释了几句男女有别的道理,二皇子却不大听得进去,仍坚持要小兔子。

    宋珩试图将上回刘玉倩送给程初芍那对小兔子当挡箭牌,可二皇子死活不肯要。

    理由是,那对兔子是白色的,刘玉倩答应给他的是灰色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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