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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方察觉到不对的人马, 是朝云国老皇帝这边。

    比起能自动发现问题所在的大燕旧臣,这位越老越昏聩的一国之主似乎更需要一点提示,于是和“大燕王遇刺, 命悬一线危在旦夕”的情报一同传来的,还有一封血书。

    一封来自燕王府的血书。

    还是伪装成了一封普通书信,敲锣打鼓地放在明面上,用最大阵仗送来的。

    护送血书来的人是个眉目端丽的年轻男人, 发如鸦羽,目似点漆,可他周身的杀伐之气和腰间佩着的长刀, 又将这份貌若好女的颜色带上了十二万分的杀气:

    “大燕王有书信要递交与朝云国皇帝。”

    在这摄人的气势相逼下,朝云国众官员一时间竟无人敢接话。

    最后还是已经升职成了礼部尚书的周明德越众而出, 从他手里接过了这封明明只有轻飘飘一页纸, 可在入了他手的那一刻竟重逾千钧的书信:

    “……多谢使者护送前来,我乃朝云国礼部尚书, 自当代燕王转达书信要事。”

    来使轻笑一声:“你读完就不会这么想了。”

    等这位样貌好得近乎妖冶的男子离去后,周明德一拆开信封,便被里面的东西唬了一跳,脱口而出:

    “这是大燕王写来的血书!”

    此言一出, 满座皆惊:

    对不明真相的朝云大臣而言,肯定是施莺莺那边出什么问题了, 既然有问题, 那就赶紧说出来好当面解决;对昨晚刚刚收到密探快马加鞭送来的情报的老皇帝而言,这封血书就更得当面读出来了,毕竟是遗言嘛。

    皇帝与大臣有史以来终于在同一件事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可随着周明德的话语推进,老皇帝的面色也越来越不好看了:

    这天杀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遗书, 而是一封“二皇子不顾手足之情派人去刺杀施莺莺”的控诉书。

    更要命的是,她还把人都逮住了,留了个证据,抵赖都抵赖不得!

    而且施莺莺还是个特别擅长保密的人:

    二皇子肯定不会把自己私下蓄养刺客这种事捅到老皇帝的面前,没有一个上位者能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储备刺客,万一储备的刺客是为了对付自己的怎么办?

    于是这件事一朝爆发出来之后,对朝云国老皇帝形成的暴击就是百分百:

    你偏心的二儿子一直都在偷偷养刺客哦。今天他能派人来刺杀我,明天就能派人来刺杀你,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感动不感动?

    在朝云国老皇帝的脸色阴沉得能打雷下雨之前,周明德终于把这封血书的最后一段话读完了:

    “幼弟不悌……果朝云不容我耶!”

    他话音刚落,殿内殿外的所有人,不管是大臣还是近侍,都齐齐跪了一地:

    这个指责太重了,不是他们能听的东西!

    “悌”,指的是弟弟对兄长的敬爱之情;那如果反过来,有兄长竟然对弟弟发出了“不悌”这样的感叹的话,可以说这就是在封建礼法的范围内,能做出的最重的指责了。

    左氏春秋第一篇里,便对不敬爱兄长的共叔段有过这样的指责,“段不悌,故不言弟”。即便后来史家以春秋笔法晦称庄公为“郑伯”,也只是说他没有教化好弟弟,半点没说他不该动手:

    因为有了共叔段“不悌”的罪名在前,不管郑庄公对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再进一步,如果施莺莺接下来能命大地养好伤,带着她那驻扎在藩王封地的百万之师,挥军长驱直入,反手攻打朝云国国都,让帝后交出二皇子,任凭她处置的话,她也完全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因为她千里迢迢寄来的这封血书里,主要的矛头只针对一个人,朝云二皇子。

    没看见她连“不悌”的罪名都搬出来了嘛。

    更要命的是什么呢,是谁都不敢说这支极有可能会打过来的军队,究竟由谁领军:

    万一来的主帅是施莺莺本人的话,那还能被勉强划入“家事”的范畴里,交出二皇子就能万事大吉;可问题就是,施莺莺的身边还有两位虎视眈眈的大燕皇子。

    虽然一个在朝云国客居多年,大家都知道他武艺精湛,并不是很擅长帝王权谋之术;但这不是还有一个男扮女装了二十多年,甚至都没人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模样的大皇子吗?这种不知根不知底的对手最可怕了。

    如果这两人在关键时刻反了水,从施莺莺的手里接管了军队,昨日惨遭灭国的大燕,就是明日的朝云。

    而且他们的下场只有可能比大燕国更惨,毕竟他们前脚刚攻破人家的国都,受过伤的狮子咬起人来是最狠的!

    朝云国老皇帝冷汗如泉涌,急急派人把还没来得及离开的大燕来使请上殿,问道:

    “那她……那莺莺……现在还好吗?”

    虽然这话没问完,但朝堂上的聪明人都听出老皇帝的未尽之意:

    如果施莺莺有一点重伤之下难以支撑、要英年早逝了的迹象,他就能当机立断效仿前朝徽宗弃国逃跑,留下大臣们慢慢思考怎么出兵的事情。

    “不太好。”来人回答道。

    这个从谢北辰的手里以“朝云国的人都认得你但是不认得我”的理由,抢下了送信的差事的人,正是被他们如临大敌地忌惮着的前大燕皇子,燕飞尘。

    他看着坐在皇位上的朝云老皇帝的脸色变了又变,活像打翻了调色盘后,才继续按照施莺莺教给他的那样,继续说了下去:

    “医师说燕王须得保持心情欢畅,切勿动怒,这样浊气才不会郁积于心。”

    “如能有大喜之事令她一开颜,附议针灸汤药、重金调理,则康复之日可得见矣。”

    说得通俗一点,这就是施莺莺站在道德制高点反杀回来的一手:

    我被我弟弟刺杀了,我把这事儿写血书闹开了,你看怎么办吧,要是处理不好的话,我真不担保你这边的民心还能在你这边。

    而且我一不开心,就可能会死掉;要是有件大喜事让我开心一下,那我就能好得快一些。只有我好起来,这两位前大燕皇子才不会夺我的兵权,不会突然从江对面又打回来。

    ——至于是真伤还是假伤,医师究竟是不是真的这么说过,还重要吗?

    都到了千钧一发的关头了,谁管他重不重要。朝云老皇帝咬着牙心想,就算这是不孝女的威胁,他们也只能生受着。

    就在今日下朝后,还在心想着要用怎样体面的借口把二皇子送到江对岸的朝云老皇帝,终于迎来了雪上加霜的一件事,也是“燕王遇刺”这件事里,最后一方被坑得人仰马翻的势力:

    二皇子在皇后的饮食里下了避子药的当口,被皇后侍女逮了个正着。

    而这也在施莺莺的谋划之内:

    被朝云国帝后惯坏了的二皇子,在得知了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是被自己用阴鹜手段去掉后,定然会信心大增,觉得“只要够狠,那我做什么都能成功”。

    为了让自己“朝云国唯一继承人”的位置更加稳固,他就会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有可能生出对他的位置有威胁的人:

    即便朝云老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可从嫔妃的肚子里出来的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庶出,对他而言是没有什么竞争力的,那他要对付的目标就只剩一个了,只要让皇后生不出孩子来就行了!

    于是当日,皇后的侍女在去给皇后端养生汤的时候,便撞见了在小厨房里,鬼鬼祟祟地给汤盅里下/药的二皇子。

    即便帝后离心,朝云皇后被贬入冷宫,可该有的服侍她的人依然有,侍女的尖叫声瞬间响彻冷宫:

    “二皇子,你在往皇后娘娘的汤里放什么?!”

    “来人,来人啊,二皇子意欲对皇后娘娘投毒,快来人去禀报皇上!”

    接到了急报的皇帝怒发冲冠得险些当场中风,不过他毕竟是一国之君,经历过大大小小的场面不知凡几,好容易撑了下来,匆匆赶过去,当即便对着被强行押住、只能跪在地上的二皇子一记窝心脚,怒道:

    “不孝子,白饶了我和你母后耗费心血养你这么多年!”

    他坚强地活了下来,没有中风,可常年生活在后宫的朝云皇后就没那么幸运了:

    在得知了自己最偏心的小儿子竟然要对自己下避子药,只为了稳固自己“朝云国唯一继承人”的位置之后,她无法接受这么大的打击,立刻昏死了过去。

    即便现在被强行掐人中、灌参汤地救醒了过来,曾经母仪天下的朝云皇后也已经口歪眼斜,流涎不止,话语模糊了。

    可即便如此,被捉了现行的二皇子也没有多少惭愧的迹象,甚至大言不惭道:

    “反正迟早都是我的,提前给我也不要紧吧?”

    这就是施莺莺的高明之处:

    这里是礼法为重的古代。就算她再怎么凄惨,可如果真要对这具身体的父母、朝云国的现任帝后动手,终究会犯下“不孝”的恶名。

    于是她选择了将这口迟来的黑锅扣在了一无所知的二皇子头上,并且扣得相当妙,一石四鸟:

    既解决了复国之心不死的大燕旧臣,又解决了想把她封藩封出去、立二皇子为太子的朝云老皇帝,使得他别无选择,只能等施莺莺好转过来,然后选择比较体面的方法——禅位——保存自己退位前最后的颜面。

    毕竟皇后已经中风了,二皇子不堪用,民心所向全都在这位燕王的身上,再不禅位,怕会有“烛影斧声”的旧事重演。

    不仅如此,她还借助朝云国老皇帝之手,解决了二皇子这块朽木;更是借助二皇子之手,将冷宫中的皇后给气到中风,形成了完美的呼应。

    不管是在原剧情里还是在现实的走向里,只是个区区傀儡的大燕皇帝和施莺莺无冤无仇,她也不介意卖个人情,为他延请名医。

    但朝云帝后的偏心,无疑是原主悲惨一生的开端,更是朝云国败落的开端:

    如果不是为人父母的有意忽视,哪怕一国公主被拐走了,他们这对好夫妇也一声不吭,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那么多事了。

    也正是因为他们后期因为偏心而颁布的一系列新法,硬是让好好的一个朝云国的民风,沦落到跟隔壁大燕国相似的境地。

    民风大改,则人心不稳。

    厉无殇后来能轻而易举地灭掉朝云国,除去新帝昏聩之外,人心浮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再加上朝云国国都内不知死过多少医师了,难以洗净的黑褐色陈年血迹还积在青砖的缝里呢,如果说“因为先帝将能用之人斩尽杀绝,致使先皇后病情每况愈下,药石无医而逝”,也很正常吧?

    更妙的是,朝云国皇后之死,还是施莺莺要做的最后一件事的基础:

    她要颁布新法,提高医师的地位。

    朝云皇后,也就是她的生母,正是因为请不到医师而去世的,所以这道命令还反过来占据了“孝道”的至高点,文武百官再不服,也找不到堂皇的反对理由。

    更别提在医师们的眼里,这道命令还是实打实的贤明君主才能做出的决定了:

    谁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谁就是贤明君主!

    在大燕国的百姓们的眼里,哪怕施莺莺和他们打完了一仗,攻下了他们的国家,可这一仗造成的伤亡甚至还没有大燕国每年因家庭纷争而死的女子人数多;她被封为大燕王之后,更是亲自下田教导推广新作物,免赋税,立新法:

    由此可见他们的燕王是个好人,新法要提高医师的地位?那就提吧,日常谁还没个头疼脑热的呢?活的时间一久,谁还没个生死关头打转的经历呢?

    如果能提高医师的地位,改善他们长久以来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的话,在看病的时候,也能得到更好的救治吧?

    在朝云国的百姓们眼里,就更不用说了,直到现在还在正常地运作着,没有决堤一次的黄河与湔山的大坝就是铁证:

    这样的人颁布的法令,自然没有不拥护的道理!燕王说什么都是对的!

    ——从生死一线的轮回世界挣扎出来的人,能锻炼出的不仅是对危险的感知、仿佛刻在基因里的好身手、天文地理无所不包的海量知识储备,更有一副七窍玲珑心肠,让她做什么事都熨帖:

    哪怕要做最恶的事情,也要享尽最好的名声。

    好事全都由施莺莺一人占尽,坏事也全都是在她的操控下,由别人做的,这才是真正的大获全胜。

    果然不日后,朝云国的来使就越江抵达了燕王府,并带来了朝云国老皇帝的手谕:

    来的人又是周明德,老熟人了。

    他一进燕王府,便看到头上搭着帕子的燕飞尘正病恹恹地靠在离施莺莺不远的榻上,正有气无力地对施莺莺邀功呢:

    “莺莺,我为了你可豁出去了。”

    “若我来日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忘了我。”

    周明德突然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有意低咳了一声,从怀中拿出明黄色的绢帛,对施莺莺道:

    “请燕王接旨。”

    “朝云国二皇子,邪僻是蹈,仁义蔑闻,疏远正人,亲昵群小。善无微而不背,恶无大而不及,即日废为庶人,褫夺皇子位,交由燕王管教,任凭处置。”*

    从头到尾,施莺莺都半点跪下的意思都没有,而素来最重视礼法的周明德也权当没看见,把好好的一封决定了二皇子日后悲惨命运的废黜诏书,用话家常也似的姿态,轻描淡写地读完了。

    周明德读完了诏书后,问道:

    “燕王如果大好了的话,那这就回去吧?皇上还在等着禅位给殿下呢。”

    “朝云国上上下下,一提起燕王的名字,谁不说一声嫡长正统,天意所归,万民所望?”

    施莺莺掐指算了算时间,婉拒道:

    “再等一等。”

    周明德疑惑道:“殿下有什么要紧事,不得不在大燕做么?”

    “是的。”施莺莺点点头,特别诚恳地说:

    “我要等我种的新作物长出来,看看势头如何。”

    “这……”周明德怔了好久,随即笑了起来:“不愧是殿下。”

    “一国之君的位置竟然比不上地里要新长出来的菜重要”这件事,放在别人的身上,多半会有点天方夜谭的可笑与荒谬感,可一旦放在施莺莺的身上,便格外顺理成章。

    于是他深深地望了施莺莺一眼,温声道:

    “当年圣上有心试探,借黄河之事考较两位皇储,可殿下只一心写水利之事。自那时起,某便心想,这是有大才大德之人。”

    “我这就回去为殿下转述,并为殿下说合。殿下觉得什么时候合适,便派卫楚来送信与我,我与钦天监算好良辰吉日——”

    风华正茂的礼部尚书、未来的千古文章大家周明德,深深一揖到地,朗声道:

    “——便来恭迎新帝归国。”

    别说,施莺莺的确在等一个时间。

    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著里,有过这样一个情节:

    失忆的原主和厉无殇遇到了燕飞尘派来的人的疯狂追杀,在逃脱追杀的过程中,两人不慎坠下悬崖后,又屋漏偏逢连夜雨地赶上了暴雨。

    两人随身携带着的火绒都湿透了,附近也没什么干柴。为了取暖和保持体温,他们不得不抱在一起取暖:

    有了这一次的肌肤相亲在前,失忆的原主才终于和厉无殇有了发展的可能。

    即便后来原主恢复了记忆,恨不得与厉无殇一刀两断,可想起他们曾经在悬崖下互相依偎过彼此,就又每每都心软了,这一心软,就给了发现了真相的厉无殇开启追妻火葬场剧本的机会。

    只可惜原主还没来得及进展到这个剧情,施莺莺就来了。

    施莺莺看完这个情节后沉默了好久,久到系统都以为她宕机了:

    “你还好吗,莺莺?”

    施莺莺:“我没问题,我挺好的,就是我没弄懂,为什么每个虐恋情深的剧情都要安排‘失忆——共同躲避追杀——避雨——肌肤相亲’这么一段感情线。”

    系统:“啊,这个……其实说来我也挺惊讶的。”

    施莺莺顿时感觉找到了知音:

    “你也觉得这个安排不合理对吧?看来狗男人对自己的脾性还有所了解嘛,知道正常情况下的自己根本不配被喜欢。”

    “如果不是失忆再加上吊桥效应,有这样的好印象打底,他根本就不会有追妻火葬场的可能。”

    系统吐槽道:“不,我是惊诧于你竟然能看出来这是感情线。”

    施莺莺谦虚地摆摆手:“还好还好,毕竟我是一个明察秋毫的敏锐的人,十分擅长洞察人心,发现区区感情线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简单哦。”

    系统:“?你再说一遍你是个怎样的人?你看着谢北辰燕飞尘周明德卫楚的眼睛再说一遍??”

    总之在确认了种下去的第一批马铃薯和甘薯都长势良好之后,施莺莺果断地派卫楚给周明德送了信,把她回国的时间定在了那个暴雨天:

    但凡是暴雨天,就多半有雷击,更别提在原剧情里,失忆了的原主因为害怕雷声,下意识地往厉无殇的怀里靠了靠;厉无殇觉得瑟瑟发抖的原主颇有几分可爱,便对她上了心。

    也正是从这一刻开始,对原主上心了的厉无殇,才费心去调查当年原主是怎么来到他身边的。

    在他发现原主并不是居心叵测、而是被人贩子拐卖来之后,才终于对她生出了真正的怜爱与愧疚之情,两人之间黏黏糊糊你追我赶你进我退的感情戏有了新进展。

    现在虽然厉无殇死了,但天气是不会因为区区一个狗男人的死亡而改变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论宫斗没人打得过狗子】

    谢北辰:我打动过施莺莺,我赢了。

    燕飞尘立刻有样学样:莺莺,千万不要忘了我。

    谢北辰:在我面前耍花招呢,哥哥?我给你做个正确示范——莺莺,我死了之后,就忘了我吧,我希望你好好的。

    燕飞尘:???啊,这,怎会如此???

    *《废皇太子承乾为庶人诏》:邪僻是蹈,仁义蔑闻,疏远正人,亲昵群小。善无微而不背,恶无大而不及,酒色极于沈荒,土木备于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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