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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楼飞星眼睛一亮, 他算了算时间,不大敢看江孤云,微微垂下头羞赧道:“大概要十天,可以吗?”

    说到最后他又抬起头, 眼巴巴瞅着江孤云, 渴望的小眼神就像奶猫看见了小鱼干。

    江孤云顿了下, 他微微颔首,“可以, 也不会扣你工资, 明天就走吗?”

    楼飞星顿时大喜过望,他赶忙压下要翘起的嘴角, 老实点头, 他琢磨了下又问道:“那这十天江先生吃饭怎么安排?”

    他挺担心自己走的时间里,江孤云又回到最开始的状态,吃饭有一顿没一顿的, 或者干脆就不吃了,隔个两三天才吃一次的。

    虽然最近吃的还是少,但至少每餐都按时吃了, 也算一个小进步, 楼飞星总这么安慰自己,现在就怕一走又回到解放前。

    江孤云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楼飞星不在,那照旧就是,“山脚下有小厨房,我会叫他们做了后送上来。”

    楼飞星捏着下巴陷入沉思,总觉得这话有点微妙,那岂不是不叫就没人送饭?

    他感觉自己的良心开始隐隐作痛, 莫名有种大龄留守儿童的既视感,楼飞星试探着道:“这样吧,我提前做点半成品放到冰箱里,都很好处理,三号或二号就可以帮忙煮熟,之后照常给你送到楼上去,怎么样?”

    他边说边慢慢完善自己的构思,已经做好的江孤云一般都会吃两口,前面几天可以这样对付过去,后面几天他可以写份菜谱,拜托山脚下的厨师照做,如果送上来的饭菜是江孤云喜欢的,那他多少应该能吃两口。

    楼飞星小算盘打的噼啪响,江孤云无可无不可地点头同意,吃饭他无所谓的,勉强能维持不死就是。

    不过不论是山脚下的厨师,还是他的私人厨房,和这些比起来,他确实对楼飞星做的东西接受度更高。

    自打楼飞星通过测试以后,他做的饭菜出现幻觉的频率就大大降低,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以后,更是趋近于无。

    至于其他的食物,还是老样子,他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江孤云点头答应以后,楼飞星就忙碌了起来,忙的恨不得自己会分.身术。

    他和了一大盆的面,一部分用来包饺子,一部分用来包包子,光是和面、剁陷就忙出他一身的汗,将包好的海鲜饺子和有荤有素的包子都冻进冰箱里后,他又马不停蹄忙起了做丸子。

    常见的猪牛羊肉还有鸡肉,江孤云都不爱吃,先前做的羊肉汤也只喝了汤,肉一口没碰。相较而言,鱼虾和蔬菜的接受度更高。

    因此楼飞星做丸子时直接排除了肉丸子的选项,改做胡萝卜素丸子,捏好一盆丸子,他起了一个油锅,炸完丸子后又炸起裹了面包糠的大虾。

    两样东西都可以放个一两天,吃的时候再复炸一次即可。

    平时楼飞星做饭都以清淡为主,考虑到江孤云的胃,极少做油炸的食物,这次要不是因为要离开一段时间也不会破例。

    楼飞星这一忙就忙了一个下午加一晚上,他通宵又给江孤云准备了各式甜品,做了不少焦糖布丁放到冰箱里,奶糖吃完了,他干脆自己动手做了三十来根奶酪棒棒糖。

    夜间剩余那点闲暇时间,他也没有放过,埋首在书桌上罗列出各种江孤云爱吃的、不爱吃的,光注意事项就写了一大页。

    楼飞星边回忆边翻看自己记在日记里的记录,快速下笔写下一行行漂亮的字:

    江先生不爱吃面条,但对面包和其他面制品接受度尚可,米饭也一般,不喜欢烩饭、烩面一类黏糊糊的食物。

    口味清淡,喜欢甜食,尤其是奶制品,甜品可以考虑这方面的食物,但要少放糖,太甜了对牙不好,江先生也不喜欢。

    ……

    楼飞星埋头认真书写,字里行间都透出对江孤云的了解和关心,完完全全从他的角度出发考虑。

    彻底写完以后天际放亮,一晚上没睡的楼飞星抬手揉揉酸涩的眼睛,连连打了好几个哈欠,他快速收拾了下自己,就出了屋去做早饭。

    早饭送上去后,他想了想干脆又将午饭也备上,才去好好洗漱了一番。

    楼飞星洗了把脸,换上自己的衣服,他提起自己空空的双肩背包,给江孤云留了张贴在冰箱上的字条后就匆匆出门赶飞机。

    他坐地铁前往机场,路上收到好友楼锦程的短信:【哥,上坟的东西我已经准备好了,下周早上九点,墓园门口见?】

    楼飞星动动手指,简单回了个:【ok】

    忌日在下周,楼飞星提前一周出发,除了路途遥远外,也是另有事要做。他转了三趟机才到达z市,到了z市以后他背着包去银行取了二十万块钱。

    他背着一包沉甸甸的钱,去商店里买了十多个信封,而后住进一家小旅馆,将所有钱都分装进了信封里。

    第二天他又坐了数小时大巴才回到家乡,z市里的一个偏僻小镇。

    小镇人口不多,马路上也就没有大城市里川流不息的车辆,更加见不到酷炫的豪车,除了公交和出租,大多是不怎么干净,一看就很便宜的私家车。

    马路两边的楼房也都普普通通,甚至显出几分破旧,没有大城市里有新意的建筑。这里人少,大多还是留下的老人和学生,以至于生活节奏也慢,走在路上的行人都慢悠悠的,不慌不忙。

    楼飞星背着装进信封里的一包钱,边走边与记忆中的小镇做对比,四年过去,这座小镇也还是从前的模样,不论是人还是建筑,都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他翻出手机上记的地址看了眼,边根据记忆里的方向前进,楼飞星一路走进一栋老旧的居民楼,老房子里连电梯都没有,水泥的楼梯也极为狭窄,甚至有的一层还能缺少个大半。

    楼飞星这样的年轻人走起来要是不注意都会踩空摔一跤,对上了年纪的人来说更加危险。

    他叹了口气,明亮的双眼也黯淡了下来,快步往楼上窜去,长腿一迈,一步直接上两到三个台阶。

    楼内影影绰绰弥漫着一股味道,楼飞星嗅了嗅颇为熟悉,很难形容具体形容这是种什么味道,并不是那种难闻的恶臭,但也说不上香。

    一定要说的话,是一种陈旧的好似夕阳西下一样的味道,和他记忆里经常闻到的味道一样。

    楼飞星一路上到顶楼,顶楼只有一左一右两户人家,都装着陈旧落后的铁质防盗大门,处处都能看到锈迹。

    他用力拍了两下左边人家的大门,砰砰响声在楼道内回荡不休,他放下手安静等待起来。

    楼飞星敲的这户人家门上没有门铃,房子隔音也不好,他很快听到拖鞋拖在地上,慢吞吞走路的声音,又过了一会儿,里面的门才被打开,同时一个拉长了的温吞的声音响起:“谁啊?”

    防盗门的上半部分是栏杆样,隔着栏杆楼飞星看见一张历经沧桑但十分温和的脸孔,楼飞星深吸一口气,勾起一个最灿烂、最乖巧的笑容,脸颊两边都露出一个甜美的酒窝,“温姨,是我。”

    温姨满头花白的长发在脑后盘起,她眼睛不太好,眯着眼仔细瞧了好几眼,才恍然认出了人,她激动起来,但说话仍是慢吞吞的:“是星星啊……”

    她连忙打开最外的防盗门,朝楼飞星连连招手,“好久不见了,快进来、快进来,让温姨好好瞧瞧。”

    楼飞星腼腆一笑,迈进大门,“温姨,好久不见了,您最近身体怎么样?叔叔在家吗?”

    温姨关上门,拉着楼飞星的胳膊往客厅沙发走去,边走边道:“你叔啊,你也知道他那个人,闲不住,这会儿又出去约人打麻将去了。”

    楼飞星失笑,“叔叔也还是老样子。”

    “坐、坐,快坐。”温姨拍拍楼飞星的胳膊,要小孩坐沙发上歇着去,“温姨给你倒点水喝。”

    楼飞星见状连忙拦下,费了好大劲才打消温姨的热情,转而主动去倒了两杯水,重新坐回沙发上,温姨拉着楼飞星的手,笑眯眯、乐呵呵地道:“我们星星还是这么俊,长的真好,快二十四了吧,谈对象没有啊?”

    “咳咳……”楼飞星被惊的一口水全呛进了嗓子眼,“还没呢,我这样儿的……谁看得上我啊。”

    温姨哎呦一声,不满地道:“瞎说,我们星星人长的俊,心眼也好,能力也不差,怎么就没人看上了?你也不小了,也该谈恋爱结婚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结婚了,那你有没有喜欢的对象?”

    楼飞星被闹了个大红脸,脑中下意识闪过江孤云的脸,他不由得短暂走了下神,见过江孤云那张脸以后,他怕是再不会对其他人心动了。

    温姨一副过来人的样子,笑呵呵道:“看来是有了,有就好,有就好,要不要温姨教你怎么追小姑娘?”

    楼飞星快速打散脑中江孤云的模样,尬笑着摇头,“温姨,近几年我还不想考虑感情的事。”

    虽然是曾有过想谈恋爱的冲动,但楼飞星也很清楚现在不是时候,那点冲动都被他按了下去。

    楼飞星快速转移话题,他从包里取出两个信封,提起此行的正事,“温姨,这钱您收着。”

    温姨一看就皱起了眉,推了推他,让他收回去,“你这孩子,这是干嘛,快收回去。都跟你说了,钱不用还。”

    楼飞星坚定摇头,“不行,要还的。”

    他吸了口气,对温姨郑重道谢:“四年前,多谢您的照顾。”

    四年前的记忆同时浮现在眼前,楼飞星不由得眸光一暗,手指也不知不觉绞到了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哇,我竟然零点前写完了!赞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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