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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蚂蝗也是宝

    一觉醒来,雨势小了很多。

    程云看着依旧灰蒙蒙的天空苦笑,他居然梦到兰姨了。

    这是个很难想通的事情。

    之前倒是也梦到过别的人,可兰姨却很少出现。

    毕竟相处月余,兰姨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

    就连李晓月,平时很少说话的人,程云都觉得比兰姨出现在眼前的几率高。

    还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吗?

    希望她们都能活下来

    啊!哥你快来看看,好烫!

    林乐乐突然惊呼,打断了程云的思绪。

    冲进阿贝塔住的窝棚,伸手探了一下,程云脸更黑了。

    被蜒蚰咬到,不感染的话,三至六天就能痊愈。

    但那几率就如同中奖,可望而不可及。

    阿贝塔最终还是倒下了,满脸通红的说着胡话。

    用水壶煮草药,我先帮他物理降温。

    程云只觉得入手滚烫,预估至少三十九度上,说着就开始动手扒拉起来。

    林乐乐见状赶忙转身离开,把草药塞进军用水壶里架到火上。

    你脸怎么红了?是不是昨晚没睡好着凉?

    诺雅依旧拖着平头哥,关心的问了一句。

    结果林乐乐的脸更红了,赶忙摇头否认。

    却听见程云在窝棚里喊人,便对诺雅说道:叫你呢快点进去,阿贝塔发热,我不方便照顾。

    诺雅听到这话,诧异的看了林乐乐一眼。

    你不方便我就方便的吗?怎么说我也是人家后妈好吧?

    但听程云喊的急切,又怕惹他生气用别的惩罚自己,只能赶紧麻溜的跑进窝棚。

    一只蜜獾就够她受的

    林乐乐也没闲着,加了柴禾把火烧旺,煮好药之后又放在水洼里弄凉端了进去。

    阿贝塔躺在程云的棉大衣上,明显只盖了几件外套,脸色倒是好了一点。

    可喂完药,程云依旧有些犯难。

    这是被蜒蚰咬了之后感染,跟中毒有些类似,只靠一点儿草药怕是不行。

    之前物理降温的时候,就已经挤过指尖血了,可阿贝塔却依旧昏睡不醒

    你们俩看着他,一定不能离开人,我去找找看还有没有别的东西可用。

    程云说完转身就走,连步槍都没拿就带了军刀。

    时间就是生命,他不能看着一个半大少年就这样死掉。

    没有别的办法就只能多挖草药,就算是当茶水喝,也要保证阿贝塔一需要就能喝到。

    说实话,程云没有太多办法了,但他不甘,待在营地里肯定不会有用,能做多少就尽量去做。

    于是便在雨林里乱转,采集草药的同时,也在想要怎么才能保住阿贝塔的小命。

    看见一株肥美的车前草,程云一边挖一边想对策,突然感觉脚上有些发麻。

    低头一看,居然是条蚂蝗。

    只是短短几分钟,蚂蝗居然吸饱了血,圆鼓鼓的差不多有小孩子的拳头大小。

    程云将刀尖对准蚂蝗,本想刺一下让它松口,可即将戳破蚂蝗之际,又停了下来。

    一直阴沉的脸上,竟是多了几分笑意。

    旋即抖抖腿,让受惊的蚂蝗自己掉落,还生怕把它捏死,用一片阔叶给兜了捧在手里。

    然后又在周围树叶枯枝下面仔细寻找,足足找到七八条才停下。

    草药也不挖了,捧着这些个头堪称大佬级别的蚂蝗回到营地。

    啊!你做什么?

    诺雅正在给阿贝塔擦身,看见蚂蝗被吓得直接花容失色。

    要不是蜜獾还在脚上挂着,她都想直接跑路。

    太可怕了啊!软乎乎黑腻腻的那么多虫子,只要是个女的看了都抖!

    治病,不然还能做什么?

    程云心情不错,解释一句将阿贝塔的手臂拉起。

    就是被蜒蚰咬到的那只。

    然后将没有吸过血的蚂蝗,整齐的放在上面。

    蚂蝗嗜血,落在阿贝塔的手臂上,很快就开始疯狂的吸了起来,不多会儿都变大了两倍有余。

    这也能治病?明明是吸血鬼好吧?

    诺雅再不敢忤逆程云,这个时候也不得不开口了。

    这是治病还是害人,阿贝塔本来就虚弱,还被蚂蝗喝掉那么多血,不是要命的吗?

    蜒蚰有毒,用蚂蝗吸出毒血,只会让阿贝塔好起来。而且蚂蝗在吸血的时候,会分泌一种类似麻醉的成分我说了你又听不懂!

    程云撇撇嘴,去窝棚外拿了一根烧着的柴。

    现在这条件,蚂蝗也是宝啊!

    林乐乐见状也跟了上来,看见蚂蝗,脸上也是惧意横生。

    而且兼带着恶心嫌弃之色,表情丰富到诺雅看了都自愧不如的程度。

    但还是好奇,紧盯着程云的动作。

    这么一会儿,蚂蝗都已经吃的肚皮浑圆。

    见它们都吃饱了,程云用还有炭火的木棍去戳,受痛的蚂蝗瞬间就都卷成了团。

    一个个的掉回阔叶之中。

    程云忙捣碎刚采的一株血见愁,敷在蚂蝗吸过的地方。

    之前跟诺雅解释,他没有把话说完。

    蚂蝗在吸血的时候,除了分泌类似麻醉的成分外,还会分泌抗凝血酶。

    这种抗凝血酶会破坏血液使其无法凝固,方便蚂蝗食用。

    但这东西吃饱就会离开,善后,不存在的。

    所以被它咬过的伤口会一直流血不止,严重的时候,被咬过的动物和人,甚至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

    但这在程云眼里都不叫事儿,血见愁,听名字就知道这是止血效果奇佳之物。

    只一点点,阿贝塔手臂上的伤口就不再流血,面色也再次好了不少。

    伸手一探,还有些低热。

    喂点儿热水,我再去做点儿药来。

    程云说着离开窝棚,拉着林乐乐让她出去帮忙。

    兄妹俩来到火堆旁,程云依旧捧着吸足血的蚂蝗。

    这东西可不能浪费了。

    蚂蝗除了会吸血,还有消炎通络、活血化瘀的功效。

    消炎,是现在的阿贝塔最需要的。

    于是找了块石头片,让林乐乐放在火堆旁烘烤,自己则是处理蚂蝗。

    先用刀子扎破蚂蝗放血,再将其置于石片之上慢慢烘焙。

    这是个耗时的工作,这会儿下着雨,用来打发时间也是正好。

    等到将蚂蝗烘焙到有些焦枯,再研成粉末,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

    好了,拿去给他喝下,我做点儿流质的食物,有没有效果,晚上就应该知道了。

    程云松了口气,将蚂蝗粉末递给林乐乐。

    林乐乐食指大动。

    刚刚看着还无比恶心的蚂蝗,此刻竟散发着一股焦香的味道。

    肚子咕咕作响。

    忙了那么久,连早餐都没顾得上吃的说!

    程云都听到了,烤着紫薯问道:跟着我,不后悔吗?

    林乐乐愣了愣。

    后悔?这要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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