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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还有什么是不知道的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7310/500247310/500247332/20200104100209/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傅慕笛撇撇嘴,大摇大摆走进广坤的储藏室,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傅慕笛惊的长大了嘴,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女孩眼睛看直了,这个储藏室面积很大,和外面的房间差不多大小,各种各样的捕猎工具,刀具,以及各种各样的食物,包括各种肉类还有各种调料,几乎是应有尽有。

    傅慕笛环视了一圈,目光停留在广坤的脸上,这个男人生活在荒郊野外,吃的方面还是蛮讲究的。

    一瓶红红的东西放在储物室的架子上,广坤把这瓶红色饮料放在这个隐蔽的地方,一定是很宝贵的东西,傅慕笛猜测,这应该是一种很好的饮料。

    你越不让我喝,我偏要喝!

    傅慕笛悄悄的打开瓶盖,偷着尝了一口,结果被进来的广坤撞见了!

    “傅家大小姐,别碰我的玫瑰酿!”

    原来这个玫瑰饮是广坤自己采集,自己酿制的,广坤试用了好多种类的玫瑰,费劲千辛万苦才弄成的,现在就被傅慕笛这个女人给偷喝掉了,广坤气的脸都青了!

    广坤原本计划,这个玫瑰酿,是在过年的时候,邀请朋友来冰湖一起品尝的,新春佳节,到时候就可以酒香满屋了,没想到这一次广坤却失算了。

    千珍稀万不舍的纯天然玫瑰酿,却被傅慕笛这个女人一口气偷偷的喝掉了,真的是暴殄天物啊!

    “不就是一瓶饮料,广坤你至于吗?”

    因为广坤的小气,傅慕笛不乐意了,女孩子放下玫瑰酿的瓶子,冲着广坤撇了撇嘴。

    冰湖这样的乡野环境,傅慕笛真的有点不适应,女孩子平日里吃一些零食,喝饮料习惯了,在冰湖这里与世隔绝,没有那些东西,傅慕笛很不适应。

    尤其是因为没有信号,不能玩手机,傅慕笛觉得像是隔绝了整个世界,不知道广坤是怎么熬过来的。

    这样青春热血的男孩子,在这样荒凉的环境当中,是如何生活下去的,傅慕笛猜不到。

    和傅慕笛的不适应正好相反,一起来的安晨反倒很享受这种隔绝世界的生活,安晨围靠在火炉旁边,还伸出了手在烤火,安晨一脸恬静,倒是很享受这样慢节奏的日子。

    “广坤,我们打算在冰湖这里游玩几天,你能带我们去山里玩玩吗?”

    安晨很好奇,那个初夏和傅慕笛跌落的冰湖到底是什么模样,安晨一直想去那里看看,到底是在怎样绝境的情况下,初夏和傅慕笛是怎样逃出生天的。

    “没问题,只要你们明天早上早起就行!”

    广坤甩下了一句话,收起了玫瑰酿的瓶子,心里带着些许的不快,这对兄妹到这里来不是报恩的,是来组团旅游的。

    这对弱不禁风的兄妹两个,为了改变给广坤留下的野蛮印象,饭后傅慕笛竟然抢着洗碗。

    这个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傅家千金大小姐,竟然跑到冰湖这样的荒山野岭,抢着给一个陌生男子洗碗。

    哎,恐怕认识傅慕笛的名媛们都会惊掉下巴吧,这个千金什么样的男人得不到,偏偏喜欢山野村夫,这品味真是菲比常人!

    傅慕笛没有干过家务,洗碗的时候也是乒乒乓乓,差一点把广坤家的碗都打破了,安晨看不惯,抢过去把碗洗干净,放到了架子上。

    晚餐过后,小木屋重新陷入了沉默,因为没有别的事情,几个人只能又围着火炉烤火。

    “你是怎么找到冰湖这个地方的呢?”

    安晨深色的瞳孔里充满了不解,冰湖这样的地方信号很差,到处都是密林,一片寂静,隔绝了与世界的联系。

    像安晨这样的年轻人,一天不见人都觉得郁闷,广坤竟然在这里呆了好几年,他会不会觉得无聊呢?

    “习惯了就会觉得无所谓了!”

    哪里的日子都是一样的普通,广坤又往火炉里添了一把柴火,脸上也没有过多的表情。

    这个男人为什么感觉他不是人类呢?竟然有这样一种神秘的色彩,傅慕笛盯着广坤,心里又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奇特。

    这个男人从哪里来的,是哪里人,到底经历过怎样的生活和情感,为什么会选择遗世独立这样的生活方式呢?

    傅慕笛亲眼见过很多国外的男孩子,那些男孩子放浪形骸,追求人生极致的体验,傅慕笛眼中,那些男孩子喜欢玩蹦极冲浪,接触各种危险的生物,和危险一起生存。

    广坤外表粗狂,性格却是粗中有细,动中有静,找到一个耀眼地方隐居,不联系外人,他是在隐藏什么吗?

    傅慕笛很少接触到像广坤这样的异类,傅慕笛认为,年轻的男孩不应该就像是春天的花一样,散发着青春的活力,而广坤为什么会一个人生活在隔绝世界的小木屋呢?

    “广坤,你从小就是在冰湖长大的吗?”

    傅慕笛弱弱的问了一句,明知道这句话很傻,但是女孩子还是抱着希望问了一句,希望从只言片语里了解这个男人的前世今生。

    “不,我不是冰湖的人,”

    “我是在二十岁以后,才搬到冰湖这里来居住的!”

    广坤没有过多的隐瞒,实话实说告诉了傅慕笛。

    但是自从来到冰湖之后,广坤就再也不愿意出去了,无论何种理由,广坤都不愿意踏出冰湖一步,上次送初夏到冰湖的公交站牌,已经是广坤最大的限度了。

    因为冰湖这里的生活很安静,对于外面的花花世界来说,广坤更喜欢一个人安静的生活,广坤不愿意提自己,只是告诉这个有点野性的女孩子。

    “早点休息,明天早上还要早起!”

    冰湖的早上一片朦胧,早上出发的时候,安晨和傅慕笛都打扮的光鲜亮丽,如同模特到景区里拍摄大片一样,而广坤打扮的,却是相当的朴素。

    广坤只是裹了一件羊毛大衣,就往冰湖深处出发了。

    和安晨傅慕笛这样的现代人相比,广坤就像是一个野人一般,吸引了安晨傅慕笛崇拜的目光。

    广坤这样的人,身上有一种生命的原生态,俗话说的“野性”,这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安晨和傅慕笛身上没有的,安晨特别喜欢和他玩在一起,傅慕笛也是一样。

    自从早上醒来以后,女孩子的目光,就再也没有转移过,一直是盯着广坤不放。

    广坤朝着光的方向走去,在出发的时候,广坤背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里边不知道放的什么东西,傅慕笛都没有看清。

    很快,几个人步行到了冰湖之上,看到前几日冰湖的破洞,广坤伸手指了指,那就是初夏和傅慕笛那晚跌落的地方。

    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傅慕笛有点害怕,伸手抓住了安晨的胳膊,那天晚上的恐惧,还在女孩子的心目当中停留不去,真不知道,安晨要到这样的地方,是来干什么的,傅慕笛肠子都悔青了,根本不该来的。

    安晨啪啪地拍了几张照片,用美图工具修饰了一番,准备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结果却被告知发送失败。

    因为没有信号,安晨只能作罢,静下心来观赏冰湖的美,冰湖的景色特别美丽,安晨和傅慕笛忙着自拍。

    和安晨一样,傅慕笛修饰了一番,想发个朋友圈的,但是因为信号太差,根本发不出去,傅慕笛只好把这些照片存在自己的手机上,等到回到滨市以后再发。

    站在冰湖结冰比较坚硬的地方,三个人面朝太阳,感受阳光赋予大地的恩赐,清晨的冰湖冷艳,大气,有些不可侵犯。

    太阳慢慢地由红色变成暖黄色,照亮了冰湖,好美的早上,空气里都是灵动,密林的树枝上冰棱长挂,闪闪发光,诉说着冰湖里的童话故事。

    安晨傅慕笛闭着眼睛,接受阳光的洗礼,沉浸在圣洁的光芒里,闻着冰湖凛冽的空气,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兄妹俩沉浸在阳光里,只见广坤放下了背包,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无人机。

    “哇塞!这个男孩子还会现代版的新科技!”

    听见嗡嗡的机器声音,傅慕笛挣开了眼睛,女孩看广坤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欣赏,而一旁的安晨,看到自己身边的这个广坤如此的炫酷,除了欣赏还是欣赏。

    如果安晨是女孩子的话,说不准比傅慕笛还要花痴,有颜值又有才华的男孩子,谁能不爱呢?安晨肯定会坚持要追这个男孩子呢?

    在广坤熟练的操纵之下,冰面上的无人机,很快地飞了起来,慢慢的升到了几十米的高空里。

    无人机时而紧贴地面,时而擦着密林上空而行,时而冲着太阳飞行,无人机如同一只自由飞翔的鸟,在空中熟练的切换各种姿势,拍下了冰湖上三个年轻人美好的笑容!

    朝阳升起,三个年轻人站在冰湖上,影子拉的很长,冰面一片洁白,展现的是世界的孤寂,而周围的密林被白色的光灼笼罩。

    整个无人机在广坤的操纵之下,忽高忽低,拍下了冰湖,密林,朝阳,还有三个人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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