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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人生的假象

    <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7310/500247310/500247332/20200104100209/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北风呼哧呼哧的在刮,风吹到玻璃上的时候,一瞬间,风的声音呼啸而过,傅北琛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一个女人而流泪。

    当知道傅慕笛和初夏摔下悬崖的那一刻,傅北琛几乎是要晕倒了,他害怕,这个女人会因此失去了生命,一想到在漫长的后半生当中,再也见不到初夏,傅北琛几乎是想跳下悬崖,和女人一起葬身谷底。

    浑身无力的挣扎,但是傅北琛明白自己的身份,他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男人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上天还是又把初夏完美无缺的还给了傅北琛。

    傅北琛心存感激,失而复得,也许这是上天给他最好的礼物吧,傅北琛把初夏紧紧的抱在怀里,男人的眼泪尽数落在了女人的脖子里,冰冰凉凉的。

    初夏察觉到了,女人的眼睛也开始发红,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流,掉入了男人的灰色毛衣里。

    两个人彼此紧紧的相互依偎,感受彼此的心跳,听着窗外风的嘶吼声,过了一刻钟的时间,男人的情绪,才慢慢的平复,释放出来。

    “北琛,你别这样,你不要老懊恼自己,事情既然发生了,肯定有渊源,我是你的女朋友,也是你法定意义上的妻子,有义务和你一起阻挡这一些狂风暴雨!”

    初夏说的话振振有词,平时没有享受生活,享受傅北琛所带来的一切,在男人遇到问题的时候,女孩子却选择为傅北琛挡风遮雨,不离不弃。

    这个女孩子并没有多么的虚荣,任何时候都是真实可爱,注重对方的感受,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初夏,谢谢你,是你让我觉得,我是这么重要的一个男人,原来被人喜欢被人爱是这样的感觉!”

    女孩子可以为你拼了命,顿时傅北琛感受到了爱情的美好,被爱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傅北琛忍不住端起女人的下巴,仔细的吻着,好像第一次见初夏一样。

    初夏也非常配合的男人的温柔,舌尖在缠绕,生死一瞬间,初夏有些后悔了,为什么平时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假装矜持,不好好的享受生命的激情和可贵呢?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不如放下成见,好好的享受生命的美好,初夏和傅北琛像是劫后余生般的拥抱着彼此。

    温暖穿过彼此的身体,矢志不渝,此情不换。

    冰湖的小木屋中,

    几个特警队员看到傅慕笛完好无损毫发无伤,心中也是一喜。

    “傅慕笛,竟然你已经没事了,要不我一起回滨市吧?”

    回滨市?她傅慕笛才不要回滨市呢?好不容易能和广坤在一起,谈人生理想,傅慕笛可不想浪费这样的大好时光。

    傻子才走呢?借着这几天的相处,傅慕笛了解广坤是一个直来直去的男人,后知后觉,只能强攻,不能智取。

    广坤这个男人一看就是不会被轻易攻下的优质男人,如果有一天这个男人能够躺在自己的脚底下俯首称臣,那傅慕笛一定是女王般的待遇。

    女人也一定有一种征服的**,傅慕笛几乎很少在男人面前吃过败仗,而这个广坤可以说是第一个。

    越是得不到的,傅慕笛越是渴望抓住,她才不要回什么滨市呢?那里的男人多的是,但是像广坤这一款原生态的,却是绝无仅有!

    傅慕笛看了一眼几个年轻力壮的特警队员,娇滴滴的说道。

    “警察叔叔,我的脚还没有好,您看我能不能休息两天,再去找你们录口供呢?”

    傅慕笛一副小女人矫揉造作的样子,和她身上的御姐气息并不协调,广坤听了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天啦噜,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傅慕笛明明年龄比这些特警队员还要大几岁,却称呼人家是警察叔叔,安晨站在一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年头,女孩子为了追男生,真的是花样百出防不胜防,广坤走围坐在火炉旁,却无动于衷,仿佛眼前发生的事情和他无关一样。

    “那好吧,既然傅小姐有伤在身,那么您就明天上午去警局录口供吧!”

    特警扔给了傅慕笛一句话,就离开了小木屋,现在的天色已黑,几名特警队员凭借熟练的专业素质,很快的走出了密林。

    安晨迫于傅慕笛的淫威,只能和傅慕笛停留在冰湖边上的小木屋当中。

    特警走开之后,广坤往火炉里添了几块木头,把炉子烧得暖烘烘的,安晨和傅慕笛口干舌燥,屋内室温过高,两个人都脱下了外套,只穿了一件毛衫。

    树林的木头很耐烧,噼里啪啦的发出燃烧的声音,小木屋的火光灼热,照得傅慕笛的脸红扑扑的,像一颗汁液饱满的水蜜桃。

    广坤走进储物室,拿出了早上摘的蘑菇,架在了火炉的架子上,开始烤了起来。

    广坤动作娴熟,整个动作走下来,安晨和傅慕笛都看呆了,这个男人的烧烤技术真的是一绝,外焦里嫩,火候正好。

    加上独特配制的调料,味道真的是太完美了,蘑菇的鲜香,加上孜然的香辣,简直就是,最完美的森林晚餐了,傅慕笛吃了一串以后还想吃,根本不想停下来。

    如果能够成为这个男人的女朋友,那岂不是每天都能吃到这种美味,要是广坤能当自己的男朋友就好了,傅慕笛吃着烤蘑菇,一脸花痴的看向这个棕色皮肤的男人。

    “广坤,什么时候你也去滨市玩玩,我请你吃好吃的!”

    天天呆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有什么好玩的,傅慕笛吃了一块蘑菇,冲这个糙汉子说道。

    这个男人的生活习惯,真的是有些太奇葩了,晚上九点多就睡觉,早上五六点就醒,不玩手机不上网,作息时间相当的严苛,真的是一个老干部作风的男人。

    “我为什么要去滨市,冰湖的烤蘑菇不香吗?”

    广坤一脸的无所谓,继续烤制蘑菇,比米其林大厨还要专业。

    “可是年轻人,不是应该要多打拼吗?”

    傅慕笛弱弱的说道,这是什么烂理由,明明自己都不信,还说给别人听,这也太双标了!

    其实傅慕笛最大的愿望,就是和小鲜肉躺在家里没羞没躁,还有钱花,那才是潇洒的人生!

    “那你觉得我的人生理想该如何,怎么样才算得上是成功的男人呢?”

    广坤一向话少,可是这一次这个男人话多了起来,引起了傅慕笛的关注,这个问题倒是把傅慕笛问住了。

    在傅慕笛的教育观念中,男孩从小到大,一定要做一个精英式的人物,做什么都要永争第一。

    比如小时候就要做一个好好上学的学生,等到毕业之后在工作当中,一定要出类拔萃,找一份好工作,此后在结婚生子的终身大事上,经济问题不能错过。

    在父母和自己的努力之下,买房买车,过上人中龙凤的日子。

    没事的时候,也可以出去旅旅游,如果生一个孩子,就继续按照精英的标准,继续培养他们,这才是傅慕笛后半生的人生规划。

    傅慕笛的后代是要掌控傅氏集团,这样庞大的大集团,必须有人有责任去负责,所以傅慕笛眼中,如果现在就开始享受生活,在一个地方终老,绝对是一种堕落。

    广坤目前的这种生活状态,应该是属于老年人的生活状态,傅慕笛等老了退休的时候,也想在山里种一片地,养养鱼种种花种种菜,儿孙满堂。

    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的生活,是也是很完美的,傅穆迪想了想,一股脑的把话说给了广坤。

    “可是我现在就过这种简单的生活,已经提前几十年享受了这种纯朴的人生,不应该也算是我的成功吗?”

    听了傅慕笛的说法,广坤开始反驳道,傅慕迪的想法有些肤浅了,而傅慕迪却并不自知,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广坤,你现在的生活,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财务自由,吃穿用度还非常的贫困!”

    “哪怕是有了女友,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有了孩子后,并不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只有精英式的奋斗,才能把他们的孩子打造的更好!”

    傅慕笛反驳道,女人感觉到自己的想法,是非常正确的,这个广坤肯定说不过自己,而一旁的安晨开始插话,战队了广坤。

    “穆笛,我觉得广坤说的非常的对,也许我们在乘坐游艇和直升飞机的时候,感到幸福,所感受的幸福指数超高,可是广坤他在冰湖这里钓鱼,打猎的幸福指数,也是一样的。”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体会,人生的质量和长度也是不一样的,我倒是蛮羡慕广坤,这样生活的这样随意自在!”

    “广坤兄,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姐妹呢,如果她们不在乎穷富,也喜欢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我倒是愿意找一个这样的女朋友,天荒地老!”

    安晨这次话很多,还问广坤有没有姐姐妹妹,天啦噜,什么时候安晨已经被广坤洗脑了,两个人明明认识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就如此这般的“情投意合”,傅穆笛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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