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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〇二十三章 女巫来访

    有人问我凭什么带着道上兄弟姐妹反抗公司。我既不是来生女王,也不是第二个强尼银手。难不成混得好的雇佣兵一个个都能对公司炸毛吗?

    像我这种人,平平无奇的出身,平平无奇的成长经历。像我这样的人,夜之城的街道上一抓一大把。像我这样的人,假如运气差一些,就该在某次帮派火并里死去。

    夜之城的男人们,女人们。美国的男人们,女人们。全世界的人,白皮,黑皮和黄皮,盎撒,日耳曼,蒙古,犹太大家好像是不同,但似乎又完全一样。我在街上无所事事,追猎帮派的小子们时,看到这些在电子药物里麻醉了神经的烂货,他们大多年轻,剃着花里胡哨的发型,用着劣质老旧的义体,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叫嚣不停,要去做一票!杀两个人!抢他娘的!

    恶土上的势力先不去说,只算夜之城市区里的几个黑帮。

    莫克斯帮和瓦伦蒂诺帮还算讲规矩,虎爪帮有和歌子那个精明的老太太,六街帮的退伍兵们一心搞民粹主义,也总归是说得进道理的。巫毒帮全是海地逃难来的黑鬼,神神秘秘,总和网络监察的人不对付,在道上的名声不怎么吓人。

    但是,漩涡帮,清道夫,动物帮,这三个,根本就是精神病人俱乐部。

    他们就像吱吱冒烟的鞭炮。从没有安静的时候,随时会爆炸。谁都不喜欢这种人,他们不可控又危险,和这样的人,交流都困难,更别说当朋友了,他们会在乎朋友吗?有钱是大爷,是肥羊,没钱是穷鬼和烂泥,好坏在他们眼里就这么简单。

    那他们有安静的时候吗?

    看超梦的时候说不定会闭嘴。嗨大发了也说不出话。被酒精醉翻了时候肯定老实。

    那么还有什么时候会安静?

    被黑客入侵,烧坏义体,神经系统重启,这些时候他们可安静了。

    就像尸体一样安静。

    道上跟我一块儿做买卖的都知道我喜欢把人制昏再击毙。他们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是害怕的。

    做一件让正常人害怕,让赛博疯子胆寒的事情,对我来说,难道就不可怕吗?

    当然是可怕的。但又出奇地宁静。

    这种宁静,是我用长长的枪管抵着他们的额头时,我可以借空观察他们平时吵闹兴奋的脸。

    出来混的,大多年轻,十来岁,二十岁,如果三十岁了还在街面上混,那这辈子也就没什么花样了。不过,在夜之城混,能活到三十多,也实在很罕见。富人越来越老龄化,穷人越来越年轻化,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男人,女人,白皮,黑皮当他们安静下来的时候,好像没什么区别。有些家伙清醒时候很凶恶,一旦昏睡过去,居然也有甜美的睡容。妆面、刺青挡不住他们稚嫩的脸,有些家伙真的很漂亮,当然丑的更多。这不重要。没有谁就是生来给别人当陪衬的,在一群凶狠、审美奇葩的街头小子里,总有一两个长得好看。就像泥地里的珍珠。

    似乎只有这个时候,大家才能意识到,这些冷酷、弱智的暴徒,也都是人。

    我在瓦伦蒂诺帮办事儿的时候,认识那些弟兄姐妹,大多也有家庭,我们讲规矩,也讲圣经。平时会聚在一起喝喝酒,一起听电台,看节目。海伍德就像一个特别的大家庭。我们有自己办事儿的准则。

    不讲规矩的,要么是被债逼得走投无路,要么是无牵无挂。人都是这样的。我们常常没得选。好坏也由不得我们选。不懂事的小子姑娘们,觉得手里有枪,身边有人,就能视法律为无物。但大佬们往往比条子更懂规矩。

    让好人难过,总能得利。街头小子们常常做的这些事情,和公司们做的事情没有两样。我能瘫痪一个义体人,说不定也能瘫痪一个公司组织。到时候,安安静静,不再发疯杀人吃人的公司,会让人觉得不同吗?

    我不知道,但我想试试看。

    “你真的要这么干?!”强尼这样说。

    “你确定要这样干?!”杰克这样说。

    “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老维这样说。

    每个人都当我是疯了,我也知道我是疯了。但我疯是为了活下去,被公司压垮是死,被剧情逼迫是死,同样要死,总该叫我自己选一个痛痛快快的路,这样死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不管我做什么决定,我知道总有那么几个人是会认同的。

    比如鹿宗平,比如我的边宁老师,狼先生,鸣人和佐助这两个孩子。他们和夜之城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我已经完全明白,他们不是这个游戏里的人物。

    鹿宗平见我来酒吧,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他今天没在擦玻璃杯,而是陪一个人聊天。

    有客人啊!我想打声招呼来着,但又没说出来。虽然身上的怪病好像有了好转,但沉默寡言的滋味我已经习惯,一时半会改不回来。

    “来了?找地方自己做,想喝什么自己倒,我这边脱不开身。”

    我没见过鹿宗平这么客气的时候,他虽然依旧面无表情,但姿态却有些局促,坐在他对面,一身暗紫色宽长袍的神秘家伙在慢慢喝一杯螺丝起子。

    那应该是一个女人,露在外面的手很白净,脸藏在兜帽下面,居然完全是一团漆黑,仿佛帽子变成一个黑暗的洞口一样,光线都透不进去。她戴一顶金色王冠,脖颈上挂着红宝石金吊坠,看样子都非常值钱,简直可以在市中心买一栋楼那么值钱。

    鹿宗平什么时候认识这种有钱人了?

    他低声向女人介绍我:“她叫瓦莱莉,外号叫v,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她。”

    “嘿!”我对他的话有些惊奇了。

    我出声的时候,视力没有消失,或许我的病真的好转了,也正是因此,我能看到那个女人把头转向我。

    兜帽下依旧是一片漆黑。

    女人一言不发,就像聋哑人。她只是放下杯子,对我招招手。

    我当然是不客气啦,直接就要坐在女人身边,鹿宗平却猛地把我扯过去,按在他的座位旁,“我给你介绍一下。”他说话的时候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转头看那个女人的时候,又马上挤出笑容。

    “你面前的是无数宇宙里最伟大的炼金术士,掌握全部真理,驾驭魔法、灵魂、技艺与自然力量的大师,无可比拟的智者,米纳女士。”

    “谁啊?没听过。”

    我当时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有多厉害,如果我知道了,肯定不敢这么大大咧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