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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夜宴,黑梦

    小铜锅里的海鲜汤咕嘟咕嘟冒泡,飘出一股浓而不冲的香味,四个男人围坐一圈,看着锅子下的炉火发呆。

    小妹在厨房做菜,她没上桌之前,男人们只能闲谈打发时间。

    李鼎勋腰间围着一件友情的道袍,还赤着上半身,火光里,他就像一块油汪汪的蜜汁烤肉。

    他自己倒是不介意形象,忍着饥饿,扭头问向道士“你为什么称某为万人敌?”

    “净土都传开了,狮相门主的大公子勇闯龙潭,下落不明。”道士语气急促,“你做的事情实在太太太——厉害了!一人平一派!嘿!也就是当初的佛子才能做到。因为这件事,我们然山还破例放下了同你们狮相的恩怨,青琅主特意为你卜了一卦,算出你命还未绝。哈,这三个月来你的父母都待在我们那儿呢,天天要咱们算你的方位,算不出来就大闹一通。”

    道士吸溜了一下抑制不住的口水,“您的命格很奇特呀,连青琅主都看不透,看来前世一定很了不起。我师父说他知道你,他十多年前去广东玩被狮相门的弟子抓去给小孩算命,那个就是您啦。不过……”

    李鼎勋“哦”了一声,有印象,满月时候那个猥琐的老道士,当时还说李鼎勋是破军星下凡呢。

    小道士尬笑着,“不过我师父说,你是天煞孤星,早夭之相。”

    老叟在一边把眼睛瞪得比牛大,这种不吉利的话能当着人家的面直接说的吗?

    白子墨盯着李鼎勋陷入沉思的表情,不由得为自己的好友捏了一把汗,这绝代强人要是觉得被冒犯了,那自己等人难逃一死。

    不过李鼎勋其实是在感慨缘分这个东西,果真妙不可言。狮相门与然山算得上一对冤家,可巧合的故事往往发生在冤家之间。

    道士继续喋喋不休。

    小妹已经端着菜案出来了,来了贵客,自然要加菜,六道热菜,两道凉菜,一道汤品。

    酒炙龙虾、酱爆鸡丁、梅菜扣肉、花雕怪味鱼、清蒸蟹、鱼香豆腐。

    清供酿笋、香菇冷淘。

    宋嫂鱼羹。

    道士拿袖袍兜着口水,止不住得唱喏,“啊呀呀!伏兮兮小妹真是救命菩萨,太丰盛咯!”

    小妹拿脚踢了踢惫懒的小道士,“让点位置,人家要坐下惹。”然后她轻轻正坐在李鼎勋身旁,睁着星星眼,“大哥,尝尝我的手艺吗?”

    道士瘪嘴,夹一筷子花雕怪味鱼——真酸!

    白子墨淡然自若地给每个人斟酒,本来是不打算给小妹倒酒的,不过人家姑娘直接把碗凑到坛子边上,这就不得不来一碗了。

    一圈斟完,白子墨正想端碗敬酒,没想到小妹直接站了起来。

    “噢哄,我伏兮兮来给你们敬酒咯!”小妹把酒碗端过眉间,一双闪亮亮的眸子在碗底若隐若现,“第一碗敬我们李大哥!英雄好汉万人敌哦!”

    李鼎勋洒然一笑,“敬伏兮兮小妹心灵手巧,人美心善,收留李某人,今后必有报偿。”

    道士皱着眉,表情扭曲,小妹对他从来没有这么热情……还有,这怪味鱼真的好酸!

    众人一饮而尽。白子墨斟酒不停。

    “第二碗敬我阿爷,祝您老人家健康长寿!”

    老叟眼神游移,不自觉地看向李鼎勋,嘴上倒是说得清楚,“姑娘家家先管好自己。老头好着呢。”

    再次一饮而尽,再次斟酒。

    伏兮兮的脸庞红润,细细的绒毛上洇着一层薄汗,看着就像抛光的粉色珍珠,“第三碗,敬平安道士和白大哥,相互帮扶,一辈子是兄弟!”

    道士嘴上还不饶人,“哟哟哟,说到咱哥俩就一块了嗷。敷衍哝。”

    说是这么说,可他的眉眼里都塞满笑意,怪味鱼果然怪,酸涩后就回甘。

    伏兮兮咽下最后一口酒,马上就坐下,脑袋摇地跟拨浪鼓似的,“不喝不喝了!喝醉了惹。”随即她换了个坐姿,改为手抱着腿,膝盖托着下巴,歪头看着李鼎勋吃饭,自顾自发起呆。

    道士喝了三碗酒,终于把嘴里的滋味冲掉,重新燃起好奇,开始问东问西。

    “李少门主,能和我们说说这三个月你都在做什么吗?”

    李鼎勋细嚼慢咽,回答时语气平淡,“睡觉。”

    “在哪?”

    “海底。”

    众人一瞪眼,海底睡觉?

    “哈,真有创意。”道士讪讪的,“一直没醒过来?”

    “嗯,做了个长梦。”

    “那您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探索海外绝域,看看天地尽头。”

    老叟干笑几声,“贵客想去绝域,凭老头子的小船怕是力有不逮。”

    “不妨事,某自会去的。”

    他这句话一说,老叟脸上的笑容就轻快起来。

    大家继续吃喝,一餐慢斟慢饮,喝了五坛黄酒,一坛烧酒。老叟借口不胜酒力,招呼小妹回隔间睡觉,自己也在角落的床板上躺下。不多时,剑客说自己吃饱喝足,也逃到床板打坐去也。

    桌布上,残羹冷炙,桌布边,两个男人继续饮酒。

    道士直勾勾地盯着铜锅下的丝丝炭火,手里还端着碗往嘴里灌。李鼎勋不紧不慢,吃一口酒,夹一筷子凉菜。

    风暴后的大海平静地宛如死尸,咸腥的气味变调,似沉香混着腐木。

    三个月。

    ……

    无数的眼睛。

    多到让人由衷感到晕眩、惊恐、恶心的眼睛,它们分布在黑暗里,它们分布在血肉上,在阴影荒野的枯骨林里,一切缝隙,非缝隙,一切本该有眼睛的,本不该有眼睛的。

    这些都是幻象,李鼎勋走在半干不湿的泥地上,一重重的污泥吸附在脚底,干涸板结,污泥里还有石子、虫豸。

    行于不洁之地。

    周围无处不在的眼球,它们发着很吝啬的光,完全没有照亮道路,而且似乎分布地异常均匀,让李鼎勋几近迷失了方向。

    走出这里,他知道,必须离开。

    每一步,都是一样的距离,似乎脚下有尺子丈量。

    忽略那些眼珠的恶意,其实同行走在天穹上没有区别。

    李鼎勋沉默着行走。

    慢慢意识到这行不通。

    走一步如果需要半秒。

    他的旅途已经比人类起源的历史都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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