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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老人:小友你的字写得不错,笔就送你了

    仿若间,白衬衫老爷爷似乎像是找到了知己,如果不是因为眼前这个小孩真的是一张娃娃脸,阮老真的会以为这是个成年人。

    一个小娃娃,居然凭借着几个字就看出来了自己想法,真的是后生可畏。

    他将手中的硬毫笔交给了朱乔治,“小朋友,有没有兴趣写几个字?”

    朱乔治接过毛笔,点头道:“小子不才,献丑了。”

    接着,朱乔治在国泰民安四个字旁边写上了另外一个词——风调雨顺。

    “好!好!好!”

    白衬衫的老爷爷看见朱乔治的字,不禁连说三个好,朱乔治的字放在书法界,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如果从朱乔治的年龄来看的话,就相当稀有了……

    年少有为,也不过如此。

    如果换作其他孩子,幼时能有这般成就,多会心浮气躁、目中无人,眼前的这个小孩,身上确确实实感觉不到些,这是朱乔治身上难能可贵的地方。

    稳重、谦虚,出现在一个小娃娃的身上,确是奇事,练字讲究心平气和,这样的心态,天生适合书法。

    “请大师点评。”

    “呵呵呵……那老朽就点评一二。所谓字如其人,风调雨顺,笔锋圆润饱满、写出的字四平八稳,但缺少些许力劲。小友练字应该有些时日了,不过是不是最近疏于练习?”

    “大师所言甚是,晚辈的玉管有损,家父忙于生计,疏于此事。所以最近练字懈怠了。”

    爸妈很忙么?白衬衫的老人想了想,笑道:“小子后生可畏,那老朽便来个宝剑赠英雄,这笔送与小友了。”

    看见白衬衫老人将毛笔推给朱乔治,朱乔治犹豫了一下。

    玉管用的狼毛玉筒,笔身细腻圆润、笔尖弹劲有力,用下品玉管练字如钝刀削肉,事倍功半。但此笔练字,如宝剑削铁如泥,乃笔中上品。

    “承蒙前辈厚爱,这么贵重的东西,晚辈不敢接。”

    闻言,白衬衫老人严肃道:“让你拿着你就拿着,你是看不上老朽的东西么?”

    “谢谢前辈。”

    朱乔治接过毛笔,练字十余载,他还真未用过这样昂贵的笔。

    两人聊了许久,直到朱佩奇带着课本回来开门,白衬衫老人才停。

    “抱歉,我没有带钥匙。”

    朱乔治跟在朱佩奇后面,但朱佩奇依旧把朱乔治当成空气,她脱下鞋后走进自己的房间,接着便听到了房门上锁的声音。

    对于朱佩奇的态度,朱乔治没有放在心上。

    倒是肚子,因为饥饿而不断发出抗议的声音,出去吃肯定是来不及了,再说朱乔治之前辛辛苦苦攒下来钱也被妈妈没收了,手里的钱也没有多到可以经常下馆子,现在也就只能靠自己了。

    不过这倒是难不倒他,朱乔治的厨艺在重生之前经过了十年的单身生活后,高到足以满足自己这张挑剔的嘴。

    打开冰箱,将食材一样一样的取出来,看看案板上的食物,朱乔治大致有了思路。

    一个人吃炒两个菜就可以了,鸡蛋炒西红柿,家常土豆丝。

    土豆用勺子去皮,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僵硬同时打开天然气灶,将两个西红柿切个十字形的切口然后放入水中。

    土豆去皮、切丝同时西红柿刚刚好煮熟。

    ……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但是这样一副场景出现在一个小孩身上,难免显得有些怪异。

    似乎是听到了朱乔治动天然气灶的声音,朱佩奇打开房门,看见朱乔治正在做菜,她走向冰箱打开保鲜室取出一罐果汁。

    “别把家点了。”

    丢下这句话后,朱佩奇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重新锁上房门。

    鸡蛋炒西红柿和家常土豆丝完成,朱乔治端着香气扑鼻的两道菜走向客厅。

    配上热腾腾的米饭,腹中空空如也的朱乔治立即大口吃起来。

    咚!奇怪的声音从朱佩奇的房间里传出来。

    结果朱乔治吃到一半,看见朱佩奇又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再次打开冰箱又拿了一瓶果。

    “要一起吃么?”

    朱佩奇看了看桌上的饭菜,呡呡嘴唇。

    “你很烦。”

    丢下这句话后,朱佩奇重新回到房间。

    “……”

    以朱乔治对自己姐姐的理解,从那个表情来看,朱佩奇应该又把生活费花在奇怪的地方了,不是水晶贴就是漫画书,所以中午应该吃的相当少。

    不过朱乔治早已料到这种事情,他做的就是三人份的食物。

    自己吃掉两盘菜的三分之一然后将碗筷洗过以后,对着朱佩奇的房间大喊道:“姐,我把菜放冰箱里了,我先上学去了,你要吃的话就放微波炉里热一下。”

    朱乔治说完便穿上鞋子离开了家。

    结果朱乔治走到一半,突然想起来,自己钥匙依旧没带,朱乔治懊恼的抓了抓头发,然后转身走向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