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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羽衣一脸担忧:“可是……”

    百里连月安慰道:“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

    “我还是不放心!他可是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放过的人!”

    容羽衣想起无疾而终的二皇子百里长川,心头更是担忧得不行。

    连月目光一沉:“你是说二皇兄?二皇兄是被他害死的?”

    她缓缓点头:“我与他成亲后,一次他醉酒,无意间说出来的!”

    他震惊得几乎失语:“那可是他一母同胞的嫡亲弟弟,他也下得去手?!”

    “是呀!所以我说这次的蜉蝣森林之行,他肯定是没安好心!”

    “畜生!”

    百里连月气得俊脸抽搐。

    二皇兄百里长川是这几位皇子当中,对他最好的!

    他从不会因为他的母亲是连名号都没有的民女而瞧不起他,也不会因为他在这宫中无所依仗而冷落他排挤他。

    二皇兄始终拿他当亲弟弟一样对待,甚至还会因为他身体不好而格外的关照几分。

    却没想到,他会死在自己的亲哥哥百里长风的手上!

    连月攥紧拳头,切齿恨道:“那个畜生,为什么要这样对二皇兄?”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记得那晚他喝了好多的酒,说父皇偏心,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夸奖三皇子,就是诚心要让他在众人面前难堪,他还嚷嚷着说他才是唯一的太子,谁敢抢他的东西,他就让那人像二皇子那样悄无声息的去见阎王!”

    容羽衣说起这一段,心头也是唏嘘不已。

    在她的记忆中,二皇子端方雅正,脸上永远带着温和的笑容,一副翩翩君子的样子。

    却没想到,年纪轻轻,死在了自己的亲哥哥手里。

    容羽衣提起这些,是想要提醒百里连月注意提防百里长风,毕竟,那是一个为了皇权丧失了人性的家伙。

    没想到,反而激起了百里连月的怒意。

    唉——!

    看来这蜉蝣森林之行,得由她来多操些心了。

    不多时,百里长风召集了十八名世家弟子,加上三位皇子,加上容羽衣,一共二十二人。

    一人一千两黄金,捕获了灵兽,还能额外得到三千两黄金。

    算下来,百里长风光黄金就得支出将近三万两,更别提车马粮草了。

    不弄死一两位皇子在里面,都对不起他的这般大手笔了。

    二十多人,还各自带了随从,浩浩荡荡,足以四十多人。

    红烛原本也想跟着,被容羽衣一番劝说,听话的回去了。

    容羽衣跟着声势浩大的队伍,出了皇城。

    百里长风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

    他振声道:“兄弟们,咱们此次出征蜉蝣森林,代表的是皇室风范,代表的是家族荣光,咱们得让都城中的百姓看到我们的气势,看到我们的威仪,对不对?”

    刘子文率先响应道:“我们都听太子殿下的!”

    “对!我们都以太子殿下马首是瞻!”

    众人纷纷附和。

    百里长风看着这支临时组建起来的队伍,满意道:“你们都是有胆量有气魄的好男儿!都是我东启国的栋梁之才!本太子相信,他日,你们定会成为我的左膀右臂!”

    众人振臂呼诵:“太子殿下!太子殿下!太子殿下!”

    “好!”

    百里长风朗声又道:“现在,我们就唱着战歌,随本太子去征服蜉蝣森林!”

    有人起头领唱:“战南疆,死北襄……”

    大家都跟着唱了起来。

    “战南疆,死北襄,吾身不葬鸦争食……,谅吾不葬,腐肉焉能归故乡?蒲草凄呜,战马嘶鸣……,何以南,何以北,何以为乡……”

    这是一支曲调豪迈的战歌。

    置生死于度外,洒热血于沙场,只为守护我东启疆土,只为守护我故乡亲人。

    一往无前,磅礴恢弘,大有气吞山河之势。

    容羽衣出生将门世家,唱起战歌的时候,更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怀和感触。

    一行四五十人,浩浩荡荡,出了皇城,骑马过街,惹得街上的百姓纷纷驻足观望。

    “是皇家的人呢!”

    “好气派!”

    “前面那位是太子殿下吗?”

    “应该是吧?除了太子殿下,谁还敢用那样的宝马金鞍?”

    “咱们东启国的太子殿下,可真是威武呀!”

    “咦?你们看见那位身穿白衣的公子没有?他长得可真有好看呀!”

    “你是说那位头戴玉冠的?”

    “没错没错!就是他!俊逸中带了些忧郁,这种气质的男子我最喜欢了!”

    说话的女子情绪激动,说话间,拎着自己的竹篮往百里连月走来,大着胆子道:“公子,这是我刚才在知味轩买的一些果子点心,你莫要嫌弃!”

    “我……”

    百里连月想要说,我是已经定亲的人,姑娘的好意,在下恐不能领受了。

    话才刚刚开了一个头,容羽衣已经替他接过了竹篮:“姑娘,我替我家公子谢谢你了!”

    “……”

    那位姑娘自持有几分姿色,家世也不错,这才敢上前搭讪。

    可这会儿一看见容羽衣那绝美的容颜,顿时觉得自卑得不行,白着脸就要离开。

    容羽衣将一块银子塞进她的手里:“姑娘,谢谢你啦!”

    姑娘羞愧难当,转身挤进人群,很快就不见了。

    容羽衣翻看了一下竹篮里面的东西,果然都是一些非常精美可口的果子点心,凤梨酥,桂花糕……

    “知味轩的点心,我好久吃了呢!”

    她笑了笑,将篮子收入元母戒的空间里。

    一抬眸,突然发现街道对面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

    男的二十出头,身穿紫金华服,英武肃冷,一双暗不见底的眼睛直直盯着容羽衣。

    他今日没有佩戴那条象征着金氏皇族身份的紫金抹额,容羽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北黎前朝七皇子——金承勋!

    金承勋身边站着的妙龄女子,正是桃夭。

    桃夭看着他们这声势壮大的队伍,低声问:“主人,他们这是要去哪里?”

    金承勋冷哼道:“他们这是要去送死!”

    “啊?”

    桃夭想起身体里面的蚁丹之毒,眼底掠过慌乱:“他们会死吗?”

    羽衣姑娘若死了,那她的毒就没人能解了!

    金承勋看她一眼,不屑道:“你很关心他们?怎么?还嫌容羽衣把你害得不够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