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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吃烤串

    乘坐这大巴车,乐天等人顺利地回到了学院。

    一回到学院,刁日就被院长叫了过去。

    “怎么了?”

    刁日一头雾水地问道。

    院长有点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

    好半晌才语重心长地说道:“刁日啊,你父亲拜托我照顾你!”

    “可是你也要争气啊!”

    听到这话,刁日的眉头皱了起来。

    “院长,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难道不知道什么人该交,什么人不该交吗?”

    刁日更是疑惑。

    “恳请院长大人明示!”

    院长扫了他一眼,阴沉着脸说道:“你是不是和那个叫乐天的家伙做朋友了!”

    “是!”

    “他有什么问题吗?”刁日眉头紧锁。

    “难道他是大哥或者三弟的人?不应该啊?”

    “有什么问题,问题可大了,我看过那人的资料,一个虫系的训练家,有什么前途啊!”

    “你跟他做朋友,就好像凤凰要跑去鸡窝,找鸡做朋友!”

    “我觉得他挺好的啊!”

    说这话时,刁日脑海中浮现起乐天的大针蜂和那群猴怪战斗的场面。

    一个打一群,那叫一个帅。

    “野鸡怎么能和凤凰比,你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和他做朋友,只会拉低你的实力!”

    听到这话,刁日总算是明白过来了。

    原来院长是打算让他远离乐天啊!

    “猛虎如果天天和绵羊一块玩,迟早有一天会变成懦弱的绵羊的!”

    院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刁日。

    “不,我要和他做朋友,您不了解他的实力,他是一个很强的家伙!”

    “很强?”

    院长眉头皱了起来,“一个参加野外考核,结果精灵还是五级的刺毛虫,这不是废物是什么?”

    听到这话,刁日立马反应过来。

    “您说的是他的那只刺毛虫啊,那只刺毛虫他才刚刚收服没多久,是他的第三只精灵。”

    “他的第一只精灵是大针蜂,一只很强的大针蜂。”

    “很强?”

    “有多强?”

    “大针蜂就是弱鸡一般的存在,如果是一群我还担心,可是只有一只的话,我随便一只精灵都能打败它!”

    院长脸上充满了自信。

    刁日撇撇嘴,他知道自己争不过院长。

    心中暗道:“您都成为训练家多久了,人家才多久,这不是以大欺小吗?”

    不过他不敢说出来。

    “我保留我的意见,我希望您能看仔细乐天这个人,他真的很强!”

    “哼!”

    院长见刁日不听劝,心中更是恼火。

    “我累了,先回去休息了,院长再见!”

    刁日说完就离开了。

    院长看着刁日远去的背影,咬了咬牙,

    “不行,我得通知一下他的父亲,不能让他继续这么堕落下去。”

    此刻乐天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哈嚏!”

    他打了一个喷嚏。

    轻轻地揉了揉鼻子,小声抱怨道:“谁在背后数落我呢!”

    “啊,还是躺在床上舒服啊!”

    他脱了鞋,直接一个葛优躺,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就睡了过去。

    一直睡到天黑,他被饥饿感给弄醒了。

    “糟了,肚子饿了!”

    他看了一眼窗户外面,发现天已经黑了。

    “也不知道食堂关门没有!”

    跳下床,麻溜地穿上鞋子,朝着食堂就走了过去。

    感到食堂门口,那一把大锁将他的希望都给锁没了。

    “靠,关门了啊!”

    乐天小声地嘀咕一声,

    “看来只能去外面吃了!”

    好在他手头还剩下一点钱,“今天就破费一下,去下个馆子,补充一下营养。”

    “咕噜噜,咕噜噜!”

    他的五脏庙开始抗议了。

    乐天轻轻地拍了拍肚子,安慰道:“别叫了,知道啦,我马上安排!”

    他双手插在裤兜里面,朝着校门口走去。

    突然他脚上一绊,差点摔倒在地。

    “什么东西啊?”

    低头看去,结果发现刺尾虫正可怜兮兮地盯着他看。

    原来乐天刚刚出来找食物,将刺尾虫落在了宿舍。

    刺尾虫见他跑了,于是就追了出来。

    “是你啊!”

    乐天弯腰将它给抱了起来,那软软的手感,让他忍不住一阵哆嗦。

    刺尾虫这皮肤的触感也太奇怪了,无法用言语形容。

    乐天将刺尾虫放在肩膀之上,然后朝着学院门口走去。

    十分钟后,他来到了学院后面的一条巷子里面。

    这里黑漆漆的,只有那路灯忽闪忽闪。

    别看这里脏乱差,这可是有名的学院小吃街。

    乐天凭借记忆,来到了一家烧烤店。

    “呦,乐天来了啊!今天还是老样子?”

    老板热情地说道。

    乐天看向老板,发现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皮肤黝黑,脸上的胡子胡乱长着。

    手上因为长期烧烤,被熏得发黄,上面还有一层厚厚的老茧。

    “嗯!”

    乐天点了点头。

    “好嘞,你稍等,我马上就给你烤!”

    乐天看向招牌,发现这家烧烤店名叫胖大叔烧烤,很亲切的名字。

    这是他第一次来,不过这具身体的前身倒是这里的常客。

    “来,现在天气热,先来一瓶冰啤酒解解乏!”

    大叔端上来一瓶啤酒。

    乐天拿起啤酒,就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

    “哇,大夏天的,还是喝冰啤酒最爽了。”

    没一会儿,老板就端上来烤好的食物。

    十串烤羊肉串,五串烤大腰子,五串烤翅膀。

    乐天拿起烤羊肉串,一口咬了下去,顿时汁液横流。

    “哇,好吃啊!”

    他看向老板,问道:“这是什么羊的肉,怎么这么好吃,又香又嫩!”

    老板闻言,感觉有点奇怪。

    但是还是开口道:“这是电绵羊的肉,你不是早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乐天心中暗叫一声不好。

    “糟了,一不小心暴露了!”

    好在他心理素质过硬,立马掩饰道:“我发现今天的肉特别好吃,还以为老板你换新的食材呢!”

    他再次咬了一口,称赞道:“老板,您的手艺见长啊!”

    乐天的马屁很受用,老板听了十分高兴。

    “好吃你就多吃点!不够我再烤!”

    “好的老板!”

    乐天低下了头,开始疯狂扫荡起来。

    所有烤串下肚,将啤酒的最后一点喝完。

    乐天满意地打了一个饱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