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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妹两坐在小床上聊了许久,大多时候陈欢欢说,陈绵绵认真倾听。

    偶尔,陈绵绵也会说上几句,告诉妹妹自己的近况。

    她被卖了,被卖给村中的猎户陈荣,荣叔一家对她很好,把她当一家人看待。

    她遇到了一个正直善良的公子,公子答应与她合作,开间脂粉铺子,匀个空位给她卖香皂。

    她昨日找到了铺面,就位于尧城的最中心。

    “大姐。”陈欢欢握着长姐的手,眼中满是好奇与神往:“尧城漂亮吗,人是不是很多?”

    “我听大哥说,尧城可热闹了。”

    末了,她猛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正欲改口,脑袋被轻轻揉了下。

    “是呀,尧城很漂亮,也很热闹,尤其是尧城中心处,你站在楼上往下看,人头就跟蚂蚁似的黑压压地攒动。”陈绵绵笑眯着眼,语气很是温柔:“等咱们欢欢好起来,大姐带你去铺子里看看,怎样?”

    “太好了!”陈欢欢欢呼跃起,拉扯到被打伤的肌肉,小脸猛然抽搐一下。

    “欢欢……”

    “我没事!”陈欢欢急忙按住长姐的手,笑着哄她道:“我好得差不多了,吴嫂子对我特别好,天天给我喂药,上药,还给我炖补汤,帮我擦身。”

    听得这般言论,陈绵绵心中怜惜愈甚。

    她家小炮仗,懂事得让人心疼。

    “大姐,你这是什么表情嘛!”陈欢欢扁扁嘴,声音轻了几分:“我真的没事。”

    “嗯,大姐晓得。”陈绵绵回以笑容,配合着道:“大姐只是在想,咱家欢欢这么聪明,是不是应当读点书。”

    “读书?”陈欢欢眼睛有一瞬间亮起,很快又暗了下来:“读书不是男孩才能做的事吗?”

    “谁说读书是男孩才能做的事了?有钱人家的姑娘都识字。”陈绵绵握着妹妹黑瘦的小手,温柔道:“欢欢,你只需要告诉大姐,你想不想读书,余下的,交给大姐来做。”

    “我……”陈欢欢扣着指甲,小声道:“欢欢想读书。”

    末了,不待长姐回复她又道:“不过,我也不懂读书是为了什么,我只是听大……听陈……听以前的大哥说,读书特别好,有很多的小伙伴。”

    “而且,读书就不用干活,还能吃好吃的,所以欢欢以前特别希望能去读书。”

    说到这,她反握住长姐的手,一脸认真道:“可是欢欢想帮大姐干活!”

    闻言,陈绵绵笑了起来:“那大姐跟你说下读书的利弊,你再决定要不要去,好不好?”

    陈欢欢乖巧地点了点头。

    “大姐还没给你办好新的丁籍,加上陈文辉又在书院读书,所以大姐不会送你去学堂,只会给你请夫子。你去读书,不会有小伙伴,只有你和夫子。”陈绵绵望着妹妹的眼睛,目光怜惜而温柔:“读书是件很费脑子的事,接触新事物,总是要更加劳心伤神,也许最开始的时候,你会觉得比干活还累。”

    “可是呀,当你识字了,懂看书了,你眼里的世界就不再只是窝窝村,不再是牛王镇,甚至能飞出尧城。”

    “书籍,能开拓一个人的眼界,当一个人眼界不一样了,心境也就不一样了,你能从容面对许多事情。”

    “读书识字,还能让你有分辨善恶,真假的能力,有了这些能力,遇到危难的时候,你便可以用它来自保。”

    “就像大姐一样吗?”陈欢欢轻声问道。

    “嗯!”陈绵绵点头,亲昵地刮了下妹妹的鼻尖:“小家伙真聪明。”

    陈欢欢脸“唰”地红了,唇角不自觉地高高翘起:“那我要读书。”

    “做好了决定,可不许反悔,不能因为怕苦怕累半途而废。”陈绵绵微微倾身,一本正经道:“欢欢,尝试一件事是需要时间的,知道吗?”

    陈欢欢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乖!”陈绵绵又摸了摸妹妹软乎乎的面颊,语调越发温柔:“欢欢你要记住,不管你是聪明伶俐,前途无量,还是平凡,你都是大姐的好妹妹,读书,是为了让你把选择权握在自己手中。”

    同样是种田,文学家陶渊明种田那叫“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普通人家种田那叫“生活所迫”,前者进退自如,后者,退无可退。

    陈欢欢不是很能理解“把选择权握在自己手中”是什么意思,却听懂了前半句。

    大姐说,不管她优秀还是平凡,她都是她的好妹妹!

    可是,她想为了大姐变优秀,像大姐保护她那样保护大姐。

    “大姐放心,我会努力学习的。”陈欢欢认真答道。

    “乖!”陈绵绵莞尔,她不知妹妹心中所想,却爱极了她这般认真的态度。

    她伸手将人牵起,领着人朝屋外行去:“跟大姐来,大姐先带你去见见夫子,等明日你便开始学习。”

    陈欢欢微微一愣,不料读书这件事进展得这般快,却还是乖巧地跟了上去。

    出了房门,陈绵绵同余薇打了声招呼,带着妹妹朝院外行去。

    她专门捡的小巷子钻,避免好巧不巧遇上同村人暴露。

    去往董家的路上,她专门同妹妹提了醒,夫子身有残疾,爱上书屋问的,要敬之重之。

    另外,每日去先生家读书,早晚要避开村里人来回镇上的时间,也就是,早上需得早起,晚上需得晚归。

    陈欢欢将长姐说的话听在心里,做好了十足的准备,是以当董家院门打开,露出董文奎形容枯槁的身姿,她并没有被吓到,反九十度鞠躬,恭恭敬敬道:“夫子!”

    董文奎依旧披着头发,周身气息阴测测的,仿佛从地府爬出来的恶鬼。

    只是此刻,那“恶鬼”眼中是难掩的震惊。

    “董大哥!”陈绵绵点头致意,将妹妹往前推了推,笑吟吟地介绍道:“她就是我同你提过的妹妹陈欢欢。”

    董文奎透过凌乱的鬓发看向那瘦小的女孩儿,她面颊微肿,残留着些许青紫,一双大眼睛却是干净火热,半点不怕生,也不怕他。

    不怕他的孩子?真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