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二百七十八章 敢死队

    时间必须掌控好,让敌人扎营的地方离柱子不要太远,这点怎么控制,其实也很简单。

    派出一队人马,在傍晚将敌人引过来,既不能死的太快,也不能死的太慢,最好控制在月亮彻底的时候全部战死在周围。

    还不能太近,更不能太远,现在想一想,李远都感觉自己是在开玩笑,这怎么控制。

    更何况上面的战士绝对不能被敌人发现,这一切的条件都太苛刻了,怎么能够完成。

    李远把自己的顾虑告诉了躺在草地上的顺风,没想到顺风的回答更为简单。

    “还用的想吗,现在我已经看到了起码不下一千的虎头飞鹰,估计最强的那个你也够呛!”

    顺风的眼神很坚定,直勾勾的看着李远。

    而李远只能默默的点头,他知道虎头飞鹰和虎豹骑的实力相当,现在的他对上上三品的聂红枫,结局应该是凶多吉少,换句话说,对上虎头飞鹰的统领结局也差不多!

    其实李远也想过避其锋芒,先跑再说,可是在这里逃不了的,既然逃不了只能这样了。

    顺风站了起来,看着远处,那里是燕然关的方向,更是大周的方向,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一直在看着。

    “既然知道遇到了都得死,现在只能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为何不试一试呢!”

    他拍了拍李远的肩膀,没有丝毫的犹豫,“给我一百人,我带队,袭击虎头飞鹰!”

    李远看着决然的顺风,摇摇头,“去是送死,即使你能逃也得死,你应该知道!”

    “呵呵!”顺风平时就喜欢笑,他总是说,哭也是一辈子,笑也是一辈子,那怎么不笑着活呢。

    他又笑了,笑的还是那么的阳光,“怕求的,泯灭之地的时候,我就该死了,没死成,当年那么多的兄弟都死了,估计在下面没我这个开心果他们会很寂寞吧,现在我只不过去陪陪他们而已!”

    “放心吧,远哥,我没媳妇,没孩子,无父无母,死就死了,我脑子笨,也没替你想出什么办法来,既然有这个办法,咱就试一试!对吧,哥!”

    李远看着顺风,平日里喜欢开玩笑,没个正经样的顺风,此刻却非常坦然的赴死。

    不过也正常,李远只能这么告诉自己。

    每一个人都是个独立的个体,但在战争面前,都只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今天我杀你,明日你杀我。

    杀人的开心吗?不开心,除非那种天生恶人,恶鬼投胎,可是满天下这样的人有几个,有但不多。

    被杀的人无怨吗?谁没有牵挂,谁不是妈生爹养,谁不想安稳度日。

    谁都想,但都别怨,要怨的话就抱怨这操蛋的时代吧。

    顺风在撒谎,是他没有爹妈,没有孩子,但其实李远知道,在远方有一直在等他的青梅竹马,等他回去完婚。

    顺风是孤儿,可他有师门,有对他如亲生儿子师傅,有一众亲如兄弟的师兄弟。

    估计顺风也知道,就算能够逃也不能逃,这是一个必死的任务。

    但李远没有揭穿他的谎话,也没有替代他的想法,因为李远有自己的任务,他需要带着另一群赴死的兄弟登上这天柱。

    下去活的几率也不大。

    不想了,试一下吧,即使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谁也不想死,这无关其他。

    加紧练习,只有最后的两天时间了,也不跑了,在草原上你怎么可能跑的过自小在这生长的虎头飞鹰呢。

    李远呆呆的坐在天柱下面,看着远方。

    心中没有什么感慨,他不是那种有诗情画意,什么生死之战还要吟诗一首的人。

    他只是在想,为什么要有战争,他不知道。

    其实李远是个特别简单的一个人,有饭吃,有酒喝,有媳妇有孩子,没有想过过多么奢侈的生活。

    又不是不能自立,一个小家过得舒心就好。

    是时势也好,是其他也罢,把他一步步逼到现在这个样子。

    李远感觉现在的自己特别的丑陋,满手的鲜血,有敌人,有自己人,有百姓,有江湖人,很多和他无冤无仇,但都死在他的箭下。

    驿站的人都死了,他们有错吗?没有把,可还是死了。

    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既然想不明白,就不要想,太累,活一天算一天。

    但李远不想死,不管是什么原因,即使突厥人管他叫做恶魔,江湖人管他叫箭魔,都无所谓,最主要的是他不想死。

    既然不想死,那就需要有人替他死,或者被他杀死。

    又是一天过去了,前方传来信报,距离一天的路程,现在要做的就是登上天柱。

    天柱上只能承担物是人非,多了也没用,三角翼只做出这么一些,而所有人身上的火油都交给李远他们了,其实也没啥说的,不成功便成仁,成功了估计也会死翘翘吧。

    找人猜测一下天气,明日会是什么风,这不是李远擅长的,但好在千骑司的人也不是白给的。

    估测出来了,但不一定是准确的,李远只不过是给自己找一个心安罢了,现在已经这样,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没有退路。

    其他的兄弟暂时撤离这里,等待火起,如果大火没有烧起来,就一直杀,杀向金帐或者死在路上。

    就这么寂静的度过第一天,没有人聊天,更没有人有心情继续开着玩笑,简单吃过晚饭,睡觉了。

    李远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想起今天中午挑选第一波敢死队的时刻。

    中午吃过午饭,李远召集了所有人,宣布了这个事情。

    站在大家的身前,他真的不知道如何开口,明明知道是让战友们去送死,这事可以做,但话怎么说啊。

    不过还是需要说,避免不了的事情,早晚都需要说。

    “我也不知道如何开口,但既然站在这,我就直说,大家都知道,突厥的虎头飞鹰现在离咱们很近,如何对付他们大家也都知道,但现在需要一批人去将敌人引过去。”

    李远指着天柱的东南方,那里是特别适合扎营的地方,基本上是个统领选择扎营都会选择那里。

    那里还有一个特别合适的情况,离天柱的直线距离特别近,但如果要过来,需要转两个碗,跨过相邻的两条小河,这样一来被发现的几率就特别小。

    李远顿了一下,稍微低了一下头,抬高了一些声音之后继续说道:“去袭击,死三成,路上,死五成,到了那里再死两成,我需要你们一定要坚持两个小时,全部死绝的时候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说这话大家都知道什么意思吧,要骑术好的,弩用的好的,还要会死的!死的要恰到好处,死的时机要对!”

    李远笑了,他在笑自己,既要让兄弟们去死,还要让他们会死,这他妈是人话吗?

    笑着笑着,眼睛就红乐,可大家全都笑了,笑的有些开心,有些凄凉。

    揉揉发红的眼睛,“顺风带你们去死,有愿意去的吗?”

    顺风走了出来,站在李远的身后,也是笑的前仰后合的,没个正行,“来来来,愿意和我一起玩,愿意和我一起死的,站我身后,笨蛋不要啊,免得拖累我,到时候我要是死的不舒服下去可咬你!”

    疯狗,京都人,父亲是著名的商贾,他是老二,钱不缺,地位差点,本可以安稳的过一辈子,因为他哥对他不错,但他的性格有点变态,有点疯,一动手就不顾生死。

    “李老大,你可真够牛的,让我们死还得会死,算我一个!”,虽然很多抱怨,可他还是站出来。

    没想到顺风还有点嫌弃,“疯狗,你行吗,一动手就红眼的主,万一耽误事呢,回去吧!”

    京都人嘴贫,疯狗更是如此,“你丫的会不会说话,爷就愿意死,怎么着吧,都他妈要死了,你还埋汰我,你丫真欠抽!”

    “行,行,算你一个,到时候听话啊!”顺风不屑的点点头。

    “看你丫那操行,到时候让你看看爷从小可是看戏长大的,抡起死来我比你丫强多了!”

    疯狗嘴里还是不干不净的,两个人真是绝配,不过还是互相报了一下,大家都知道。

    二娘子,说的一口地道的长安话,可其实没人知道他是来自哪的,是个伶人,长相俊俏,如果换一身衣服扮做女人除了胸口之外谁都看不出来。

    当年从军的时候被上司凌辱,将上司一家十七口全部杀死,后来是苏志将他从狱中捞出来的。

    可能是习惯了,说话娇滴滴的,“算额一个,求蛋蛋的。”

    虽然已经尽力让自己说话粗俗一点,可声音还是那么的温柔绵软,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二娘子气得直跺脚,“笑个求啊!”

    不过他自然知道大家是在开玩笑,没有其他意思。

    走到顺风的身后,用自己最大的声音喊出来,“总想知道额是哪里人,记住了,额是大周人!”

    这话一说出来,没人笑了,就是顺风这个操蛋货,偷摸的掐了一把二娘子的屁股,惹得二娘子给了他好几拳。

    一百个,就这么够了,没有什么豪言壮语,都是笑着,扯着蛋,胡诌八咧的站在顺风的身后。

    他们要去死了,还需要会死,好难啊!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