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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冷艳夫妇

    前往庐陵的马车里, 从高到矮蹲着几个脏兮兮的小孩儿,其中有一个,脸最脏,身材最娇小瘦弱, 几乎没有几两肉。

    她抿着干燥蜕皮的唇肉, 一动不动地, 大眼睛直直地看向另一个,沉默得气定神闲的小哥哥。

    他生得眉清目秀,煞是好看。

    前往庐陵的人牙子的车里头, 大家都在垂泪低泣, 独他一人冷静得过分。

    可是过了片刻, 女孩儿就看见,小哥哥用手背擦了下眼睛。

    她忍不住,朝着他靠了过去, 把身上唯一干净的绢布取出, 拿给他擦拭眼睛。

    他看了她一眼,眸湛清光。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儿费劲地靠着不断晃动着的车壁, 用了吃奶的力气, 抬起小手, 放在他后脑勺与车壁的间隙里, 马车一晃,他的脑袋直直地撞上她的手背。

    女孩儿痛得眼泪汪汪的。

    他顿了顿,反应极慢地,接过了她递来的一片善意。

    “我叫平章。我只记得这个了。”

    女孩儿沉默不说话。

    平章扭头问她名字。

    女孩儿摇摇头,说自己还没有名字。

    可是她想的是,她从小, 就是一个没有娘亲的人,一个疯女人养着她,每天打骂她,骂她是“贱种”,但她不可能对别人说她叫贱种。

    平章不知为何,脑中略过一句仿佛听了千遍万遍的诗文:“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

    他朝她微笑:“我为你取个名字,叫青葵好不好?”

    女孩的面庞发热,黝黑的眼珠迸出一种兴奋的光,“嗯!”

    青葵。向阳而生。

    马车驶入庐陵没多久,平章就被迫下了车。

    她趴着窗口,看着他被送入一个米铺子,突然胸口怦怦地乱跳起来,她想冲出去!

    冲破这道牢笼,解救她的小哥哥,谁也不能卖了他!

    “平章哥哥!”

    一个男人反应过来,立马跳下马车,从背后将她抱起。男人浑身疙瘩肉,曲线贲张,抱起不过蒜苗大的女娃犹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易,他的拳头堵住青葵的嘴,强迫性地制止了她可能引起他人怀疑观瞻的啼哭,将她拖回马车。

    重新替她绑了手脚,给她口里塞上棉布。

    平章立在雨落如帘的的檐下,似乎听到了软糯焦急的呼唤,脆生生的,怯怯的。

    袖下的双手攥成了拳,又骤然松开。

    他的神色回复了冷漠,甚至带着一丝自我放弃的厌腻和颓败。

    他是一个不明来路,也不知去向的人,很快就要被发卖了人家。其他的孩子也都是一样。谢她一帕之恩,为她取名青葵,怕是一生都无缘再得见。

    他转身走进了米铺。

    平章被卖给了一户十年无子的米铺人家,男人死了妻子,自己也无法生育,日子过得磕磕绊绊,索性不再续弦,在外买了一个儿子回来。

    通过什么不正经的渠道手段,平章不知,男人虽然身患痼疾,然对他还算是不错,见他有过目不忘的天赋,便将他送往学堂里读书。那是朝廷在江南设立的弘文馆分学堂,名师荟萃,俊采星驰,本是最顶尖的学府。只是没过多久,男人咳疾突然恶化,一夜就撒手人寰了。

    无奈之下,平章想从这里退学,可是为他传道受业的恩师惜才不许,便收他为义子,劝他继续学业。

    平章不负所望,获得了那年的乡试第一。

    启程前往神京之前,恩师告诉他:“平章,你虽自幼被发卖庐陵,但为父听你初时口音,你像是神京人。你涵养姿仪都像是出自贵族,不似池中之物,若入了神京,可以留意你的生父母是谁。”

    “是,平章记住了。”

    这几年,义父对他倾注心血地教养,师恩深厚,平章不敢忘。

    只是并未想到,他此番前往神京投身科举,一路顺风顺水,竟杀到了殿试三甲之中,令天下寒门学子,莫不为之瞩目。

    他的文章得到了皇帝陛下的大加赞赏,钦点他为新科一甲,也就是民俗之中所称的“状元”,这个状元迄今为止,还没得到朝廷官方的定名,只是人们会称他“少年状元”,自有科举以来,他是年纪最小的一甲。

    过多的人的关注,令晏准并不需要大海捞针地去寻自己可能存在于神京的父母,他身后的胎记曝露,他的父母很快便寻上了门来。

    原来,他并非是什么遗孤弃婴,而只是当年在华清寺不慎走失的国公府嫡子,他的父母老泪纵横,与他相认,将他接回了晏家。

    面对熟悉的屋舍,自己布置的与十多年前一般无二的寝房,记忆渐渐回拢,抽丝剥茧般,他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童年记忆。这晏府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无不是他儿时乐园的组件。可惜或许就是因为幼年时,他得到的太多,天意开了玩笑,他被卖到江南,在那里,又通过科举步步青云,回到了阔别了多年的家。

    而原本作为国公府嫡子,他可能并不需要如此的。

    神京的勋贵公子,大多入了二馆之后再无建树,倘若他不是被卖到江南,不是被恩师收容,约莫早已托庇祖荫捐官混世,或是后来弃文从商。

    十多年如云烟过,所铭刻心底的,竟只剩下一抹惆怅和迷惘。

    国公府家里,已有了一个新鲜活泼的小公子,他生活在花团锦簇里,像个爆米糖似的少年,会黏糊糊地朝着父母兄长撒娇,在找不回晏平章的十多年来,这个原本被视作慰藉的小郎君,成了默认的侯府世子。

    他之于这个家,算是一个既令人欢喜,又令人为难的存在。

    认祖归宗了才三天,晏准提议,居住自己被陛下所赐的府邸,以便从事公务,为陛下分忧效劳。

    晏家二老惊愕万分,但劝不住,晏准主意之大,独立之强,远超乎他们的想象。儿子流落在外十多年,如今竟然也不肯归家,他们苦口婆心地劝,然而都无法让晏准回心转意。

    晏准过了十八岁以后,大约就成了被上天所眷顾的那一个人,官运亨通,不但自己文采出众,能力不俗,更是有诸般的机运都落在他的头顶,不过一两年,便被擢拔为四品尚书左丞。

    这其间,他结交了一人,一个不得志不受宠,似乎也毫不引人注意的皇子,元聿。

    两人初时结交,推心置腹,以字相称。

    昔日羽蓝婕妤为皇后所害,是陛下所纵容,然而事后查清真相,明白爱妃是为人所构陷之后,皇帝到底不是傻子,立刻会意过来。此后与皇后愈加疏远。李氏与厌太子都觉得事情有变,恐危及自身皇储之位,遂调动兵符,发动逼宫政变。

    此事都是元聿告知。

    然而姜毕竟是老的辣,厌太子逼宫失败,畏罪自杀,李皇后也自尽深宫。

    大魏朝一夕之间失去了储君,陛下的头发又白了许多根。

    几个剩下的皇子,原本都不得志,却突然又都成了储君的人选。

    朝堂之上自有拉帮结派到处战队的,脚踩数船的亦不在少数,少年秦王祭拜完养母归京,与晏准约在神京最大的茶楼吃茶,夏日的冰镇着新从西域进来的蜜瓜,香甜可口,直沁人肺腑,晏准沉默地拂袖,替这位不能吃酒一分的秦王殿下斟茶。

    “殿下寻我,是为了朝中如今风气,想让晏准站队?殿下有……移鼎之心吗?”

    元聿道:“我出去之前,你还是唤我武骁,这一年,到底是什么都变了。”

    他口吻如常,未听出半分的怅惘。

    晏准垂目:“是这天,变化太快。秦王殿下,也没教我看透。”

    元聿颔首:“如你所想。晏准,我将底牌未透露给你,但今日你我开诚布公,我要告诉你,是的,厌太子计划逼宫里边理由无数,其中确实不少我的手笔。平章聪慧之人,想必能从中探得一二,同样,陛下也应该能探得一二。”

    晏准皱眉,有些沉怒:“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犯险?”

    这些动作,不可能在神京天子的眼皮底下,做得滴水不漏,陛下一旦查知,他失去圣心,又当如何自处?

    元聿颇无所谓:“我只是推动加快了厌太子的反叛,这一点,陛下知道得一清二楚,我人都不在神京,又能真正起到什么煽风点火的作用?无过是,天子过于信任自己一手栽培的嫡子,不信他有反意罢了。多年以来,陛下为羽蓝婕妤之死负疚于心,与皇后李氏积怨甚深,他早就想找到一人,惩罚李皇后,亦惩罚他自己,他心里明白,这人非我莫属。”

    只有元聿,为复母仇,伤害报复一国之母,他的正妻,方才显得名正言顺,令他不至介怀。

    虽然这一切,也终是李皇后母子咎由自取。

    晏准平静地望着元聿:“不是殿下变了,是我,从未看懂过殿下。”

    顿了顿,在元聿修长的指尖碰着镂花杯盏之际,晏准道:“如今储君之位高悬,各位亲王都虎视眈眈,拉帮结派,殿下也想让我站队是么?”

    元聿停在杯盏之上的手指顿住了,他摇首:“不,我希望你做的,是明哲保身,远离我。”

    晏准微愣。

    元聿起身,淡声道:“我在陛下眼中,已是戴罪之身,陷太子于不义,光这一条,我颅顶所悬之剑,便保不准何时落地。平章,你这一生也是坎坷流离,终于寻回了双亲,你若想保全他们,便请远离我。”

    晏准无法不答应,他若只是一个人,必然不会放任元聿走上这条前途未卜的险路。

    然而,终归是不行。

    人一旦有了牵绊,便太容易受到掣肘。

    元聿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反而成了最凶悍、无所顾忌、最洒脱之人。

    然而晏准却盼望,将来终有一日,元聿亦能找到一个,令他牵肠,予他温暖的人。

    风吹去楼阁之上的倒悬的珠帘,铮璁玉鸣。

    楼阁下一片喧嚷。

    那是新来的状元郎,正在跨马游街,热热闹闹,吹吹打打,尾行的百姓若洪潮般涌了过去。

    为首的,是个相貌清秀的少年郎,一如当初他那个年纪,初时,他亦是这般,无知无畏,可这才过了几年,这神京城,外表锦绣,内里,却已是让他见惯了鬼蜮人心、疮痍无数。这些晦暗阴私,在贵族权柄间犹如植根百年的参天巨树,外面探出繁茂的叶。初来的人,不会看到它早已腐烂的根须。

    这天下的寒门学子,还在仰望着这片不胜寒的高处。

    可高处之上,又如何呢?

    陛下一生都在追悔,元聿一生都在孤独。厌太子汲汲营营于名利,有陇西李氏作靠,又能何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终归尘土。

    由来淡薄的晏准的眸中,第一次,露出了厌世之色。

    ……

    皇家举行春狩,五陵年少子弟,莫不以跟随陛下出猎为家门荣光。

    身为国公府嫡子及四品尚书左丞,晏准也赫然在受邀之列。

    元聿身为秦王,与诸位亲王一起并头骑马,遥遥相隔,晏准落于身后百步,偶尔无意之中抬眸,触及元聿那抹背影,便又顷刻间移开。

    既然元聿只愿做一个孤家寡人,他必不会再为难。

    毬场上贵女王孙,呼啸往来,春风得意,襟飘带舞,一场场马球赛打得大汗淋漓,肆意奔放,高座之上,陛下频频颔首,似有赞许。

    但这其中,最是有一位青衣女孩儿,面庞稚幼,肢体轻若飞燕,挥杆击鞠,倒能赢得满堂喝彩。

    那是场中最为美貌的女孩儿,备受人瞩目,听身侧之人说起,这似乎是清河崔氏的嫡女。如今她的姑姑在宫中圣眷正浓,这小娘子,怕是入了陛下的法眼,要被赐婚给一个贵勋了。

    只是这崔家的小娘子,容色虽美,却还不惊人,或许只是因为还小,身量尚未抽条,别说到羽蓝婕妤那地步,就连她的姑姑也是远有弗如。

    晏准沉默地听着,那少女打累了,从毬场上下来,将月杖抛给身边的小环,从这畔步履轻盈地走了过去,衣带当风,惊起一抹淡淡的女儿幽香。

    晏准蓦然心生一年,放纵了自己抬起目光朝她背影看去,那抹明媚的神采,宛若一抹璀璨的艳阳笔直地刺穿阴霾,照入他心事崎岖的柔软之地。

    何为心动?

    那大约就是心动了。

    然而这个女孩儿美艳张扬,当时,却并没有看中自己。

    她心仪之人是秦王。

    她邀了秦王下场击鞠。

    秦王元聿正是打马球的个中好手,晏准自知一介文官,恐怕连与崔绫交手的机会都不配有,他暗暗告诫自己不必多想。可是崔绫瞧着元聿的眸光,种种情愫,颇多恋慕,却令他无法装瞎作聋。

    她是真的爱慕着元聿,而非是其他任何人。

    球惊杖奋合且离,红牛缨绂黄金羁。

    他们在毬场之上挥汗如雨。

    晏准一动不动,身影宛若礁石矗立在一片汹涌的浪涛之中,身上已感觉不到那种狂狼潮水拍击而来的疼痛。

    若是如此,若是如此……

    又何必相争。

    到底是错爱,不该拿到台面上来说。

    便让它就此沉沦湖底吧。

    只可惜是,有些思念和情意,越压抑,越想要放纵,偶尔不知什么时候,会把自己不平的心绪泄露出什么一两分,不知不觉,他身上已满是关于崔绫的破绽,连崔公,都似乎看出了端倪。

    可惜他们已经与秦王议亲,陛下似乎也默许了门当户对的这大好亲事。

    当崔绫每每高抬着精致小巧的下巴,从他身前头也不回地走过之时,渐渐地,那抹心思终于化成了飞灰,他不再压抑,而是放任它,一点一点地被抹去。

    从此心上空空如也,再也不剩什么人了。

    唯一的好,大概也是不像少年时那般单纯了。

    侍奉君前,为百官之首,默然便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晏相大人的心路历程,明天是冷大人的,再往后,就会交织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