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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今朝有酒今朝醉

    文学爱好者,对书法的研究都是十年起步。

    一眼就看出来一副字好不好。

    在场的人纷纷看向曹泽。

    之前两人打赌的时候,苏白说输了就写一首诗给他,曹泽居然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此时此刻,他们只想说:

    “求侮辱。

    求尽情的侮辱我。”

    苏白没有理会,又抱起一坛酒,喝了一大口,

    笔下沾墨: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我在花丛间喝酒。

    自斟自酌,无亲无友。

    举杯邀请明月,拉着地上的身影,和月成为三个人。

    我和它们暂时结成酒伴,

    我唱歌明月徘徊,我起舞身影零乱。

    醒时一起欢乐,醉后各自分散。

    乐事一桩。

    “卧槽,绝了绝了,这首诗太绝了。”

    “以后独自饮酒,就可以说: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而不是:妈的,劳资一个人喝酒一个人醉,好想有个人来陪。”

    “格调啊,第一次发现,古诗词居然这么有格调,我i了i了。”

    “这首诗好浪漫啊啊啊……。”

    “别说了,两个字:喜欢。一个字:爱。”

    现场却是没有一个人说话。

    大家都沉浸在那股带着点点孤单,但是浪漫至极的氛围里。

    人常常感觉到孤独,

    但是,身边万物,都可以是我们的朋友。

    “太妙了。”

    “这是个大才子。”

    “这般才华,我等望尘莫及。”

    “这,怕是要开创古诗词新时代。”

    赵达康和老何相互看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一样的东西。

    头一回老吕说得多精彩,

    其实,他们的感受,并没有太强烈。

    只是,那些诗,有一说一,确实好。

    好到让人,拍案叫绝的地步。

    见面之时,一句: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亦是让人惊艳到拍案而起,心潮澎湃。

    但是,今日见了苏白现场作诗,

    才明白老吕的激动,从何而来。

    “我们的古诗词流传下来上万首,一直是长在春夏秋冬的花苞,如今,终于盛开了……

    好,好,好。”

    ……

    露台上,苏白已经喝光了三坛酒。

    笔下的字,也愈加狂放起来。

    “得即高歌失即休,

    多愁多恨亦悠悠。

    今朝有酒今朝醉,

    明日愁来明日愁。”

    纵酒高歌的旷士,

    在酒里,挥洒自如。

    怕什么忧来,怕什么愁?

    喝上一杯,明日,太阳依旧。

    这般豁达的态度,令人侧目。

    在场的人都不住的点头。

    如此潇洒姿态,顿时就觉得有些歌剧音乐剧做作。

    不知不觉,都多喝了几杯。

    “咱们古代的名士,应该就是这样的了吧。”

    “我到今日,才真正明白,何为潇洒,何为狂放,何为不羁。”

    “风流姿态,快意人生,”

    “这是我向往的人生境界,想不到,在一个年轻人身上看到了,惭愧啊惭愧。”

    “好啊好啊,好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啊……”

    四周传来赞叹声。

    赵樱子满眼崇拜,小心脏扑通扑通,胸口剧烈起伏着。

    旗袍上的琵琶扣,也一上一下起伏着。

    苏白又喝了一大口酒,酒从嘴角流下衣襟,浑然不觉。

    他回过头,斜睨了她一眼。

    看得赵樱子一颗心狂跳不已,小脸通红。

    苏白广袖一抬,带着醉意,嘴里不知喃喃了一句什么。

    嘴角噙着一抹笑意,

    那笑,

    如乱花灼眼,

    纷呈入星河。

    赵樱子忍住喉咙里就要脱口而出的尖叫。

    一颗心已经彻底沦陷。

    啊啊啊,这就是爱情。

    这就是爱情。

    爱情。

    赵樱子恨不能此时此刻跳上露台,抱起酒坛子和苏白一起喝。

    举杯邀什么明月,举杯邀樱子才对。

    赵大小姐向来雷厉风行,从不扭扭捏捏。

    喜欢的东西就买,喜欢的事情就做。

    至于喜欢的人……

    MD当然睡了再说。

    十八年来,什么青梅竹马,隔壁邻居,两小无猜,一起长大……

    她就是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

    都说赵大小姐眼高于顶。

    不知她只是想遇到那个让她动心的。

    赵樱子两手交握抵在下巴上,一双眼睛里,波光粼粼。

    倒映着苏白,一身长衣,衣带翻飞。

    潇洒风流。

    恣意狂妄。

    现在,

    那个人,

    他出现了。

    爱情是荷尔蒙的一见钟情又如何。

    我动心,我喜欢,我可。

    世人最愚蠢的地方,

    在于忽略自己的真实感受,

    而去寻找那些莫须有的东西。

    总是要刨根问底,

    你喜不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们要给这份感觉加一个意义,好像只有这样才觉得对。

    无趣又愚蠢。

    喜欢有什么对不对,喜欢就是喜欢。

    附加的东西才是假的。

    喜欢是一种奇妙的人生体验。

    可遇不可求。

    追求那种无意义的“对”的人,大概永远不知道,自己无意间失去了什么。

    赵樱子眼神狂热。

    目光灼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