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孙晓宁, 傅瑶便开始和冷艳讨论《女驸马》。
你说, 这驸马怎么会是女的呢?
从来只听说过男的驸马, 什么时候有过女驸马?
两人对视:难道公主也是断袖?!
两个人想到了彼此, 同时眼睛发光。
唔, 这个电影值得一看。
何止值得一看?简直是必须要看!
所以, 第二天,她们早早就吃完了饭,等着去看那场电影。就连傅瑶看书,都看得没那么专心了。
到了电影院, 只见孙晓宁已经早早等在那里,看到她们两个,远远就招呼:“这里!”
那个年代, 既没有现代的手机和微信等电子设备,又没有古代的飞鸽传书或者拿飞镖插个纸条传书之类, 只能纯靠等。
反正电影上映的时间是固定的, 只要在那之前过来就可以了。等着等着,总能等到要等的人, 然后一起进去。
为了怕错过两个孩子, 孙晓宁早早就来了。毕竟, 她早到点没关系,但如果两个孩子早早到这里等着,左顾右盼的,别人还以为是迷路的孩子呢。到时候给拐了,就惨了。
电影院可是拐卖孩子的高发区。所以她必须谨慎。
远远听到孙晓宁的声音, 两人很高兴,欢喜地跑了过去:“大伯娘!”
孙晓宁也不介意两人没叫自己“妈”,反正当时也是权宜之计,而她自己也没做好当妈的打算——她自己还是个宝宝呢。
“来,给你们买的,看电影的时候吃。”孙晓宁递过来一包花生,顺便问,“带水了吗?”
“带了!”傅瑶很高兴自己料中了。
她原本就是想着,既然看电影,那跟看戏应该差不多,但是既然是电影院,大家挤一块看什么音像回放,应该不招待茶水了。等那么久,肯定要喝水的,便带了杯水过来。
还是用董珠送给她的那个杯子装的,灵泉水呢。
粉色的杯子,倒是让孙晓宁眼前一亮:“咦,你哪来的这个杯子?好好看!”
确实好看。
所以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傅瑶根本不敢拿出来。
但现在来了县城,觉得不会太显眼了,这才拿了出来。
“嘻嘻,别人送的。”傅瑶也不好说是董珠给的,毕竟这是人家**。在这特殊年代,听说贪图享受的小资情调是不好的。她有这粉红保温杯的事,还是不要到处宣扬的好。
然而,孙晓宁瞬间猜到了:“是董珠给你的?真想不到,她还有这样好东西。”
说这话时,神色很复杂,似乎各种情绪交织,让傅瑶有些猜不透。
傅瑶只保证自己不主动说,但若是对方自己猜出来的,就跟她没关系了。而且,以她这些日子对孙晓宁的理解,知道对方不是个坏人,而且,她甚至对董珠有着莫名的好感。
更何况,就算一切抛开不讲,董珠也是孙晓宁的救命恩人。以她对孙晓宁的了解,她不至于出卖自己的救命恩人。
所以,便也没刻意隐瞒,而是认真跟她将董珠的好话:“你别这么说董珠阿姨,她人其实挺好的。”
“哦?她哪里好?”孙晓宁明显来了兴致。
傅瑶其实也想不出董珠哪里好,觉得就是个坑货。但既然自己话已经说出去了,而孙晓宁还在那眼巴巴等着,只好现编:“我跟你说,她可好了。她以前是做生意的,是个女强人呢,在商场呼风唤雨,能左右整个华国的经济呢。”
半真半假,先吹了再说。
孙晓宁却是“噗嗤”笑了:“左右整个华国经济?那我怎么没听说过她?”
虽然她一直很宅,懒得管外面那么多的风风雨雨,但如果是真正能左右整个华国经济的商人,她应该还是听说过的。
可“董珠”这两个字,她以前是从来没听说过。
“哎,那是大伯娘您不怎么关注生意圈的事。她真的很厉害的。”牛已经吹出去了,傅瑶就不能让它下来,所以继续吹,“你知道四大财阀?”
孙晓宁眼一跳:这个还真知道。
傅瑶也就平时听董珠说个一星半点经济圈的事,听说出“四大财阀”孙晓宁有反应,就直接朝这方向开始吹,“我跟你说,四大财阀是明面上的,背后操纵一切的,其实董珠阿姨。”
“噎!”孙晓宁差点当场呛死。什么鬼?董珠是四大财阀的幕后老板?
你当我真是傻的?!
孙晓宁呆呆望着傅瑶。
傅瑶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回望。
她从来就是个心理强大的人,既然已经吹嘘出来了,就没打算收回去。反正,以后的董珠,想来成就不会低。
孙晓宁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还好,电影开始了。
她们抱着花生和保温杯,去看电影。
因为孙晓宁名义上是冷艳的大伯娘兼“妈”,而傅瑶是作为冷艳好朋友引荐认识的。所以,冷艳坐中间,而孙晓宁和傅瑶一左一右。
傅瑶很快发现自己更右边的女子很漂亮。
不,确切地说,不是漂亮,而是很……特别。特别亮眼。
她不是普通的五官好看一点而已,而是皮肤非常好,这样吹弹可破的肌肤,在这个年代几乎是没有的。除了董珠有那个灵泉傍身,再没人拥有过这般肌肤。
就算是一直保养得很好且生活条件很好的孙晓宁,也没有这样的气色和肌肤。
啧啧,这女的不简单啊。
而除了皮肤,那女的穿着也不简单。
她穿的很亮,完全不同于身旁人的灰扑扑,而是清新的淡蓝色,虽然是淡色,但在这个灰扑扑的年代也足够鲜艳了。而且,衣服的样式也很……开放。
居然露出了半截胳膊!
这样的穿着,她是第一次见。
古代穿着传统,不可能有女子露胳膊。而在这个六零年代,似乎也没有见过。
所以,看隔壁女子如此打扮,不由得多看了一眼。
那女子似乎完全没注意到她,一直在抱着咸水花生吃——当然,是旁边的男人给她剥壳,她只负责吃。
而那男的,还负责用一个油纸折的小盒子装好花生壳。
啧啧,真讲究。
其实这电影院里也不是没有人吃零食。很多人吃完就直接吐地上了。电影院的工作人员大概也没办法,因为逮不着是谁,就只好无奈地睁只眼闭只眼了。
傅瑶倒是想把花生壳带回去,但这是她作为一个大家闺秀的自觉。可没想到,在这里还能找到另一个跟自己一样有教养的人,当下很是有好感,就对那女子点了点头。
那女子见了,愣了愣,也甜甜一笑:“小姑娘真好看,要吃花生吗?来,姐姐给吃。”
说着,把自己的花生递了上来。
旁边的男人似乎有些心疼,神色有些不高兴。
这个年月,能填饱肚子活着就不容易。带女朋友来看电影,还给买包花生,已经是极致的爱了。可这爱,却不是可以转移的。
这小姑娘又不是他什么人,凭什么要吃他的花生?
傅瑶惯于察言观色,立刻看出那男子的不舍,便很识相地拒绝:“谢谢小姐姐,我也有哦。也请小姐姐吃。”
她知道女子向来在乎年龄,所以在“姐姐”这称呼前,还特地加了个“小”字。
那女孩一听她说小姐姐,自然更开心了:“小姑娘真乖,姐姐不要。谢谢你哦。”
可是她旁边的男子分明不舍,眼睛里的贪婪十分明显。如果眼睛里长了手的话,只怕他的手已经伸向傅瑶的花生了。
傅瑶很是有些看不上这男的。也为那女子可惜:这么好一姑娘,怎么就眼瞎了呢?找这么个货色。
那男的明显各方面气质不如那女子。且也是多少有些营养不良的样子,皮肤也完全没那女子好。这让傅瑶有些意外。因为古往今来,女子都是往高处嫁的,按理这男的不可能比女的条件差。
可为什么,这男的气色明显没这女的好呢?
唔,不止那男的,是除了董珠之外,她再没看到过气色这么好的女的。当然,她跟冷艳因为一直去古代打牙祭,皮肤还算可以。
正当她乱七八糟想着时候,冷艳突然开口:“是你?”
她原本是随时自家皇后娘娘的动态,所以听到傅瑶跟人聊天的声音就转过头来看看她是跟谁在聊。
结果看到一副熟悉的面孔。
那女子也伸着脖子看了看她,惊呼:“啊!是你!哇——”
到最后一句,她脸色已经变了,变得很……怎么说呢,很一言难尽。
哇哇哇,冰山小御姐啊,哇咔咔咔~~~
某怪阿姨内心荡漾。
“……”冷艳瞬间想到当初卖猎物时对方那些一言难尽的表现,突然不想再继续说话了。
唔,或许自己在这时候相认就是个错误。
不不不,是任何时候跟这个脑残女相认都是个错误。
不过想想这女子也挺可怜的,年纪轻轻就傻了。而且看她现在这个样子,貌似还被一个抠逼男给骗了。唉……
她没有傅瑶那救苦救难的博爱之心,只是觉得当初来城里卖猎物时有一面之缘。而且那女子挺大方的,当时给了许多钱和票子,如果不是她,自己还不能那么快买齐东西给傅家为傅瑶赎身呢。
所以,打个招呼可以。
但更进一步管人家的闲事,她就没兴趣了。
作为一个万年冰山面瘫,她能开口打个招呼,已经是万年奇迹——好,原本也不算打招呼,不过是吃惊一句“是你”,当然,这效果跟打招呼一样,就姑且算是打招呼。
不管怎样,怎么都好,反正冷艳是不打算继续了。她觉得那怪姐姐的脑残风很一言难尽。
“她是谁?”怪姐姐身旁的男人问。
“啊,唔,没,没谁。”想到去黑市买粮的事不能公开,怪姐姐赶紧打断男友的问话,顺便皱眉转移话题,“你剥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二十四孝男友赶紧继续剥花生,递上。
“水!”怪姐姐继续皱眉转移话题,“你想渴死我啊?!”
“好好好。”二十四孝男友递水。
一旁的冷艳和傅瑶对视一眼,默默无语。
得,就这殷勤劲头儿,赶得上某皇后娘娘身边伺候的大太监了。
而孙晓宁倒是微微一笑,没说什么,而是看向电影屏幕,顺便提醒两个孩子:“好了,看电影了。”
二十四孝男友什么的,她也不是没见过。当初冷爱国对她,那也不比这男子差的。年轻人嘛,感情好的时候什么都可以。
当然,后来没那么年轻了,冷爱国对她也算好。但,平心而论,是比不上婚前的。起码,婚后冷爱国考虑得多些,尤其是考虑冷家那一大家子多些,心就不再那么纯了。
其实孙晓宁还是最喜欢两人恋爱的时候,彼此心里只装得下彼此。好,就算自己心里还装了父母,但她敢肯定,那时候的冷爱国心里是真的只装了她一个人的——虽然,这种需求不一定对,但潜意识里,她还是最喜欢那种感觉。就是没有冷家任何人存在,冷爱国心里只有她一个的感觉。
她话音落地的功夫,电影屏幕终于亮了。
有人在拨弄播映机器。
随着一个不知名的黑轮子缓缓转动,前面白色的幕布,居然亮了!
而那亮亮的幕布上,居然出现了人影!
啊!好神奇!!
傅瑶差点站起来。
天啊,这是什么?还可以这样的?!
冷艳倒是依旧的面瘫,不过,眼里也有着掩饰不住的震惊于敬佩。这个年代的人,确实厉害啊。
孙晓宁知道两个孩子是第一次看电影,便趁着电影还没完全开始,小声科普:“这就是电影,上面的人啊,都是预先拍摄,留存在录影带里的,然后再由放映员播放出来。我们现在看的是黑白电影,但是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祖国一定可以发明出彩色的电影,就真人一样。”
这个年代,似乎每个人只要一谈起“祖国”,就满满的都是自豪呢。
傅瑶觉得这样的民风她回去应该提倡一下。
好,这种事好像也提倡不起来,但是可以培养,让大家真心真意的爱着那个国度,真心真意为自己的国家自豪。
随着音乐响起,电影片头播放。
而傅瑶刚好用眼角的余光,扫到那女子喝水的杯子,也是一个保温杯。
咦,居然是保温杯啊!听董珠说,这玩意可珍贵了,她都是买的外国货呢,一般人根本没有。连孙晓宁那样身份的都没有呢。这个年轻的女子怎么会有?她到底是什么身份?
屏幕上,故事开始了——
傅瑶也就没再想这件事,只想着回去让冷艳给自己讲讲这女的情况就行了,八卦一下就行。反正冷艳认识她。
总之,还是先看电影。
这是她从来没经历过的。今天有机会来经历,自然要珍惜。好好看个够。
孙晓宁小声提醒:“这个人,就是严凤,我最喜欢的演员之一。”
旁边那个喝水的女子有些好笑:任何年代,都有粉丝啊,而且任何粉丝,都会在各种场合推销自家爱豆啊。
放下手中的水,年轻女子也开始看电影。
唔,其实这电影她即便不看也已经知道剧情的。女驸马嘛,都传烂了的剧情,不就是冯素贞为了救青梅竹马的李兆廷,女扮男装进京考状元,然后被皇帝乌龙招为驸马的事嘛。
唉,要不是这个年代实在没别的休闲,她是真的不想浪费时间来看这个了。
但没办法,除了报纸和广播,这已经是这年代最文艺前沿了。而且,报纸上面天天歌功颂德,不能完全当文艺来看;广播也好不了多好。真要算起来,电影才算真正纯粹点的文艺。
而她,多少还是需要点文艺的东西来刺激的。
虽然这会的电影故事很简单,对写文开脑洞没什么启发,但毕竟氛围在那里,能让人沾染点文艺气息,回来写东西多少顺手点。
唉,没办法,最近每天九千字的更新,已经要把她榨干了。再不出来吸收点文艺雨露,就要扑街了。
文下那一溜儿的评论她都不敢看,估计有一半是批评自己写得水的。嗷呜,她也知道水啊,但她有什么办法,不写就没收益啊,没收益就没吃的啊,所以怎么都要硬写啊!再没灵感也要硬写啊!而且每天必须写九千字,不然那变态系统的惩罚可是不能承受之重啊
一想到自己之前因为断更受到的惩罚,她就不寒而栗。
唔,真是不寒而栗。
她打了个寒战,把保温杯放下,喝不下去了。
那边,傅瑶和冷艳看得津津有味。
而另一边,那女子的男友也在看得津津有味——这男人没啥好,就有一点,不浪费。但凡已经花出去钱的事,他都要好好享受。
这电影票都已经买了,他自然要津津有味好好看。
那女子觉得所有人都在全情投入看电影,自己一个人十分孤单。又加上自己的不寒而栗,十分不安。
咳,人不安的时候,觉得还是要说点什么,心里才踏实。
于是,她小声跟男友说:“看着,等下冯素贞的父母就要冤枉李兆廷偷钱了。”
“……”果然,很快,冯素贞和李兆廷约了在后花园私会,而私会时冯素贞赠银打发李兆廷去京城,让他发奋努力,专心科举。等高中归来,再来娶自己云云。
原本也算郎情妾意。可偏偏,嫌贫爱富的父母不乐意,为了斩断女儿和这穷小子的关系,干脆心一狠,一不做二不休,冤枉李兆廷偷自家银子,让人把李兆廷给锁了送进衙门了。
自古官商勾结,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冯家家大业大,很容易就把李兆廷搞进大牢了。
“看着,冯素贞要搞事情了。”那女子继续剧透,“我跟你说,她很快就要进京去考状元了。而且是女伴男装。”
“……”果然,很快冯素贞女扮男装逃离冯家了。
再后来,冯素贞还真去参加科举了。而且,一举考了个头名状元!
“我跟你说,这还没完,等下那丞相就要来找她做媒了,让她娶公主呢……”某女继续剧透。
她男友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了。
但介于对女友的二十四孝守则,还是忍了又忍。
而旁人却没有任何思想包袱。
只见所有人集体扭头,聚焦那女子:“滚——出——去!”
剧透死全家的好么!!!
还让不让人看电影了?
劳资攒钱买张电影票容易么?!
你丫都说完了我们还怎么看?
啊啊啊啊还怎么看?!!!
如果不是文明社会,相信很多人都会直接上来掐着那女子脖子摇。
因为大家眼睛都红了。
“……”那女子似乎意识到问题有点严重。虽然她并不介意“剧透死全家”。
“唔,那啥,对不起,对不起。”那女子将手举到额头,点头哈腰,然后猫着腰离开了。
“喂,语涵!”她男友也赶紧拿起东西跟。
不过他并没有猫着腰的自觉,直接从投影那过,把个屏幕挡得只剩一团黑影。好在他走得快,很快就过去了。
傅瑶和冷艳也都无语。
“这人什么毛病?干吗把后面的故事都说了出来?”傅瑶忍不住小声碎碎念。
冷艳默默叹息,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傅瑶震惊,随即点头,表示同情:好,原来是脑子坏掉了。
走了两个不速之客后,大家继续看电影。
这电影越到后面越精彩,矛盾一个接一个,剧情一重推一重,让人情不自禁投入其中!
傅瑶和冷艳以及孙晓宁也跟着投入。
孙晓宁是湿了眼眶,一个劲擦眼睛。感人,真是太感人了。
傅瑶则是感叹:这个世界好先进啊,好多技术可以抱回去。自己以后真的要努力学习,多学点知识,回去传授给国民。
而冷艳却是想另一层:既然有女驸马,那么,是否可以有女皇帝呢?
她知道,历史上就曾经有一个叫我武则天的女人,当过皇帝。
确切地说,她不叫武则天,“则天”只是她的名号。她姓武,传说名媚。那样一个女子,就重新书写了历史,以女子之身,王霸天下!
那么,自己,能否作为第二个?
冷艳为自己这突然冒出的念头吓了一跳。
其实,有类似的念头倒不是第一次。但,有这样明确的想法,却是头一遭。
以前,虽然也想让自己变得强大,强大到即便在古代都可以拥有傅瑶。其实,隐隐已经意识到了:那样的强大,其实就是天下之主。
可,这一次才是第一次明确这想法。
是啊,如果女子可以称状元,那为什么女子不能称皇帝?
况且,历史上,还真的曾有一个女子当过皇帝啊!
既然自己想要拥有的是万凰之王,那自己本就该是天下之主……
某个远在千年之外的皇帝此刻哭晕在恭桶:尼玛我的江山就是被一部女扮男装的电影给毁了的?
不管怎样,一部电影看下来,大家各有所得。
而傅瑶,还多得了一样东西。就是那个保温杯。
那叫语涵的女子走得太急,大概还有些羞愧,就把杯子落下了。
傅瑶捡起杯子,问冷艳:“你还能不能找到她家?”
冷艳点头:“可以。”
虽然只去过一次,但作为一个对环境和地形极为敏感的暗卫,已经足够记得了。
傅瑶惊叹于自家暗卫的记忆力:“那行,我们回头有时间送回给人家。”
冷艳点头。
毕竟,一个姑娘脑子坏了本来就挺惨的,还被一个抠逼男骗……唉,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那我先回去了哦。你们路上小心点。”电影院门口孙晓宁跟两个孩子挥手告别。
两人自然答应,表示自己很安全。
回到家,才想起一件事:孙玉树还在那个古代山谷呢!
这下子尴尬了。
两人赶紧再穿越回去,却发现那里已经没有人了。
那个山谷的时间就像是一面双向加倍的镜子,从这里穿越进去,在里面待了三天,等于现实中只有一天;可同时,从那个山谷出到古代,时间刚好反过来,在六零年代待三天,在古代山谷外才算一天。
虽然复杂,但傅瑶和冷艳还是搞懂了。
两人按着这规则算,这边过去一天多,在那山谷里,应该过去四五天了。四五天的时间,确实足够人家撒丫子跑上天了。
傅瑶和冷艳大囧:这小子,还挺会跑的。只是,古代的动物穿越千年后到六零年代根本活不成,似乎是因为时间已经累加了,瞬间千年,已然老去 。可,反过来,六零年代的人反穿去古代呢?又该怎么算呢?
傅瑶想了想:“你不是懂动物语么?找那些动物问问呗。”
虽然对被称为“懂动物语”不是很受用,冷艳还是乖乖召唤动物们,问它们孙玉树的事。
别说,这些飞禽走兽还真知道。
其中,有些动物还真见过孙玉树,赶紧回报:那孙玉树已经下山了。
他下山了,这群动物却不下山,都是土生土长的飞禽走兽。所以,接下来的踪迹,就没人知道了。
傅瑶和冷艳这下真有点急了,对视。
跑下山,就可能去集市。而如果去集市,就肯定会遇到人。以孙玉树的打扮,古代集市,只会被遇到的人当成怪物。
若是拿些遇到的人性格冷淡还好,不会管这些闲事。可万一遇到个喜欢管事的,还不得拉着他问东问西?
到时候,孙玉树万一什么都说了,会造成什么结果,不能想象。
不行,一定要立刻找到孙玉树!
虽然,相信不会有人强大到能推出她们发生的所有故事,但,“傅瑶”和“冷艳”这两个名字没改,他说来说去,总是不好。
且,他来自千年之后,若是他的身份被人信了,那接下来,她们会遭遇什么拷问,就更说不清了。
两人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去集市逮人。
两人这次也是低调,穿着上次买的相对低调的衣服,带着黑纱斗笠,满集市乱转,寻找那个孙玉树。
大海捞针,当然不可能纯靠脚走着找,还要靠嘴发动行人。
所以,两人见人就问,有没有见过一个打扮怪异的男人?
刚开始问来问去没什么收获。可问了一些人后,还真遇到有人知道的:“啊,你说那个怪里怪气的人啊?他被人带走了。”
傅瑶和冷艳同时心一沉。
什么叫被人带走?
好好的,人家会带他走么?
自然是发现了什么的。
可现在傅瑶是当朝皇后,直接扳倒她不太可能,那么,任何关于她的不好传闻,就该多多搜集了。
若是带走他的人是自己的仇人,只怕带回去后就要各种燕郊拷问关于自己的事了。
虽然在六零年大的傅瑶还是个**岁的小女孩,但,难保没有人猜出些什么的啊。要知道,能在后宫生存下来的人,都是人精。
斗到现在,还能生下来的,基本都是人精中的人精了。
“怎么办?”冷艳问傅瑶。
傅瑶想了很久,咬牙:“先想办法尽快回古代。”
她指的回古代,自然是能回到整个古代。起码,可以一步步回到那后宫。
如今,只怕有人要进谗言,自己肯定要回去处理的。
能回去的方法就一种,那就是喝灵泉水。
而想要大剂量喝灵泉水,就要做很大很大的善事。
冷艳依稀猜到些傅瑶的想法,但并没有说破,而是继续等命令:“你说,我们到底怎么做?”
如今的她,已经渐渐不怎么喊“皇后娘娘”了。尤其,她有了将来夺天下的心之后。
原来,多年的习惯,也是可以改的。
“买粮食。”傅瑶认真,一字一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买粮食,然后运去六零年代,再捐给有需要的人。这,才算大功德。”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对她们而言,如今最好的善事,就是转运粮食救人性命。
傅瑶随机找了几个人问“最近粮食长得怎么样?大家粮食还够吃么?”
得到的回答都是正面的。
她也就放了心。
她记得自己走的时候,国家的粮仓就十分富足。既然今年大家的收成又都很好,那肯定不会缺粮了。
很好。她可以放心买粮了。
当下拿出了老爹给的银票,让冷艳继续带着黑纱斗笠去买粮食。
都是大钱,随便抽几张,便买了一车又一车。
卖粮的乐坏了,高兴得直搓手,问要不要送货上门,他们店还备了马车呢,如果要用随时用。
这么热情,不过也是为了图个回头客。
傅瑶也懂,所以也没什么心理负担,问那老板:“马车我还真需要,不过不是‘用’,而是买,可以么?”
把这些粮食运回那山谷,还是需要马车的。总不能让冷艳一个人背着小山一样的粮食上蹿下跳飞檐走壁。
傅瑶给的银子很重,卖粮的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最终还是笑呵呵同意了:“那行,在下就交您这个朋友了。”
傅瑶微笑。
皇后这样的朋友,一个卖粮老板还是交不起的。
不过傅瑶也不点破,只是微笑:“过几天我还要来,你能不能再多备些粮?越多越好。”
“能。当然能。”
一听说还有生意,卖粮老板笑得更情真意切了。
生意场,所谓的朋友,无非就是利益。
傅瑶微笑,带着冷艳,驾着马车离开。
当然,驾车的还是万能的冷艳。
傅瑶看得由衷感叹:这世上大约没有冷艳不会的东西。
回到那座山下,将那马儿连马带车,系在水边的一棵树上。而树的旁边,都是茂密的草地。相信,等她们从六零年代再次回来,这马儿就算吃这些草,都不会活活饿死。当然,既然在水边,也不会渴死。
两人如此想着,自带了粮食穿越回到六零。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此世之罪的地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