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不是招赘,而是出嫁,可是,结婚的一切,却和女方招赘一模一样。
房子是女方买的,酒席是女方办的,一切开支全部女方承当,就连凤凰男的工作,也是女方父亲帮忙介绍的。
总之,凤凰男没有付出一丝一毫却享尽了好处,原主付出一切,被世人嘲笑,却换来婆家更深的鄙夷。
一个倒贴的媳妇,哪个婆婆会看得起?
农村里再丑的姑娘,出嫁时也能得到一些彩礼,可是她呢,竟然倒贴,实在让人看不起。
男方家没一个人看得起原主的,尽管他们一个个全都得了原主很大的好处。
而女方家,气到恨不得原地去死。
特别是原主父母,在婚礼上受到了莫大的气,身体一下子就垮了。
两人一结婚,原主的公婆就带着女儿上门来了。
原主的小姑正在读高中,成绩很差,公婆让原主的父亲帮忙找个重点高中就读,原主的父亲当场就拒绝了,原主的公婆立马就给原主脸色看,凤凰男也对原主采用了冷暴力,原主太爱凤凰男了,最后只好妥协,去求父亲。
父亲心疼她,违背了原则,帮了这个忙。
谁知小姑到了重点高中,不努力学习,却成天想着麻雀变凤凰。
她甚至还色诱同学。
这对重点高中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大事。
那所重点高中的名誉,因此而受到了莫大的影响,校长也因此辞职,原主的父亲也受到了牵连。
原主的父亲虽然受到了惩罚,但影响不是很大,还能为凤凰男发光发热。
凤凰男踩着原主父亲的肩膀爬到了事业的顶峰。
而原主的父亲,却被凤凰男推出去顶罪了。
原主父亲又气又恨,最后郁郁而终。
原主父亲一死,原主母亲也一病不起,跟着倒下,没多久也死了。
凤凰男很快便提出了离婚。
理由是,他有心上人了。
爱情是世间最伟大的存在,一切肮脏的东西,只要盖上爱情这块遮羞布,那就变成了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凤凰男理直气壮地蹬了原主,马上和新欢结婚了。
婚礼办得很隆重。
男方出房,男方出钱办酒席,男方买了钻戒,男方出了八百万的彩礼钱。
一切都是爱情该有的样子。
原主大受打击,买了炸药想去炸了婚礼,谁知半路上却被车给撞死了。
死后,原主的灵魂在人间逗留了七七四十九天。
她亲眼看着自己的财产全都落到了凤凰男手中,理由是,她和凤凰男有个儿子,儿子是她唯一继承人,而凤凰男又是儿子的唯一监督人,于是她的所有资产就全都进了凤凰男的口袋中。
凤凰男的新欢,是原主资助的贫困女。
其实,原主原本并不认识这个贫困女,而是凤凰男从中搭线的。
贫困女和凤凰男是老乡,一个村的,比凤凰男小六岁,凤凰男读大三时,她正好读初三。
在原主看来,贫困女就是一个初三的小孩子,根本就想不到,有朝一日,这个女人会夺走她的一切。
九年制义务教育一结束,贫困女因为家里有弟弟不能读书,凤凰男便向原主提出资助那个女孩读书。
凤凰男还说,男女都是人,凭什么女孩子不能读书?
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原主。
原主觉得,凤凰男虽出生农村,却一点也不重男轻女,实在令人敬佩。
殊不知,人家是在守护未来媳妇呢。
凤凰男想要资助贫困生这没错,可要资助自己资助去,拿着原主的钱去讨好别的女人,最后还一脚蹬了原主,这绝对不是个好东西。
反观这个贫困女,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得了原主恩惠,还抢了原主的一切,摆明了是狼心狗肺。
这世上多的是重男轻女的父母,外人有什么好管的?
人家父母都不心疼,她一个外人为什么要心疼?为什么要资助?最后引狼入室害了自己,实在是蠢到家了。
甄汐,既然没人珍惜,那就自己珍惜吧。
梳理了一遍原剧情,甄汐对照了一下现实,发现老天爷对她不薄。
她现在刚好大三,刚接受凤凰男的表白没多久,既没去过凤凰男老家,也还没资助严娇娇。
严娇娇就是那个抢走了原主一切的女人,目前还在读初三。
来到这个世界时,甄汐正在和父母一起吃饭。
父母的脸色不是很好看。
过了许久,甄父开口:
“听说,你交了个男朋友?”
甄汐直截了当地问:
“爸,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没想到女儿这般直接,甄父不知该如何接话。
甄母道:“现在提倡婚姻自由,可你毕竟年轻,很多事还不懂,我们比你多活那么多年,很多事看得比你透,那个男孩子,是农村的,我不是看不起农村里的人,相反,一个穷小子能考上你们学校我很佩服,可我打听了一下他家里人,他母亲和妹妹都不是善茬,很难相处,我怕你吃亏,所以有些事你要想清楚……”
甄母说了很多,甄汐没有顶嘴,安静如鸡地听着。
原剧情中也有这一出,但甄母没说几句就被原主给顶回去了。
原主还说,她将来是跟曹贤过日子,又不是跟她母亲和妹妹过日子,就算他母亲和妹妹难相处,少来往就是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曹贤就是那个凤凰男。
这一次,甄汐当然不会再顶嘴。
待甄母说完,她乖巧地点了点头,道:
“既然爸妈都不喜欢,那我找机会跟他分手。”
这就分手了?
甄父甄母面面相觑。
前不久,他们好友的女儿,因为好友反对她和男朋友在一起,离家出走了。
女儿这么爽快就说要分手,该不会是麻痹他们,然后离家出走吧?
甄母很是担心,急忙道:
“也不是一定要分手,就是不要一颗心都在他身上,也腾出精力看看他的家庭,婚姻自由,我们就是提个建议,你要真觉得曹贤好,我们也不会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