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内容首发 完颜兀运足了劲,开山斧横在头顶,并不服输,也准备硬接典庞这一戟。可他还是低估了典庞的力气,戟杆刚一接触到斧柄,完颜兀就变了脸色,力气之大,让他难以招架,两臂吃力不住,斧柄直接撞在胸前,猛地吐出一口血,倒飞出去,在地上擦出一条长长的痕迹,鲜血染红了胸前的虎袍。
典庞稳稳落下来,仰天大笑,“痛快,痛快!喂,你还能站起来吗?能站起来的话就陪爷爷我再战三百回合。”
完颜兀缓缓站起来,啐出一口血痰,舒展舒展身体,拿起掉落在一旁的开山斧,用力挥舞两下,咧开大嘴笑道:“舒服,很久没人能让我吐血了,再来。”
虽然看似完颜兀在刚才的交手中略显下风,且吐了一口血,但其实并无大碍,常年在深山老林里与虎熊肉搏,早已经练就的皮糙肉厚,及其耐打,刚才那一下,连轻伤都不曾受得,战斗力未损,被典庞激起了好胜争斗之心,自然不会胆怯。
两人又交锋在一起,戟刃和斧刃碰撞之间,火花四溅,兵器之间的撞击声十分密集,不绝于耳,转眼间两人已经斗了数十个回合,相互奈何不得,难分伯仲。
虽然外人看得两人交锋十分精彩,但其中的凶险,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典庞有祖传的戟法,大开大合间勇猛十足,没有什么防守的招式,全都是攻伐杀招,以命搏命之法,讲究一力降十会,勇往直前。完颜兀虽说没有习得什么高深斧法,但战斗经验是何其丰富,看似高大笨拙,实则反应灵敏,见招拆招,且力大无穷,偶尔刁钻的杀招,让典庞也不得不提防。
传统武学常言,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长而强,锋芒毕露,短而诡,暗藏杀机。典庞双短戟,完颜兀开山长斧,各有所长,招招都是杀机,两人在战场中辗转腾挪,兵器交锋碰撞的声音几乎能刺破人的耳膜,看得两边的人都惊心动魄,暗中攥紧了拳头,生怕下一秒己方的战将落败。
常十万常春遇看着与典庞斗得旗鼓相当的完颜兀,有些意外,点头惊讶道:“没想到这个不曾听过名讳的人,还是有些本领的,要是典蛮子再不拿出点真本事,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真无聊。”
二义子戴青云是个儒将,生地温文儒雅,风流倜傥,面容唇红齿白,如同冠玉,身穿九凰朝凤袍,脚蹬麒麟赤足靴,肩扣金丝绸缎游龙披,亦是一个美男子,“老四就是这样子,见猎心喜,就想多玩一会,由他去吧,反正怎么都是他赢。”
其他几位义子也都点头,同为燕云王收的义子,他们自然知根知底,倘若典庞真只有这么一点能耐,苦战百余回合也拿不下对手,那也太愧对于他古之恶来的称呼不是?虽说兵法韬略,排兵布阵他不是众义子中拔尖的,甚至可以说是垫底的存在,但论起单打独斗,典庞可以说是众义子中第一,也就只有徐江南和燕云扛纛悍将陆定国才能和他打的有来有回。
那北漠完颜兀虽然力气过人,招式大开大合,同样勇不可挡,但是典庞尚未用全力,胜负自然两说。
白衣胜雪的徐江南轻声道:“让老四快点结束吧,拖太久无益。”
常春遇点头,纵马上前冷峻喊道:“典蛮子,大哥让你速战速决,不要拖沓。”
典庞闻言,一记重劈,逼得完颜兀不得不全力防守,伺机抽出身来,后退几步,提着短戟啧啧称赞道:“不错,能和我交战百余回合,你也算是有些本事了,只是可惜了。”
完颜兀面色一沉,他勇力过人,有万夫不当之勇,在典庞嘴里,居然只是勉强算有些本事,这让他火冒三丈,开山斧用力一挥,面色不善道:“可惜什么。”
典庞咧嘴一笑,“因为你要死了。”
话音刚落,典庞便将手中的战戟抬起来,戟尾对戟尾,这时完颜兀才看到,原来典庞短戟尾端有几个连环扣环,旁边还有铁扣可以固定,能够衔接在一起。两把短戟,组合成了一把模样奇怪的长兵器,上下两边戟刃一正一反,似戟非戟,似枪非枪,似戈非戈,北漠诸将大吃一惊,面面相觑,从未见过这种模样怪异的兵器,好像一口铡刀?却又多了一刃。
典庞看着完颜兀吃惊地表情,淡然道:“这才是我真正的兵器,我善用短戟,但更精于长戟,这种形状的兵器,为我典家世代独传,举世没有第二把,能死在此戟下,你可无撼瞑目了。再问你一次,你是何人?”
完颜兀吃惊之余,还是答道:“衍都府慕容青锋副将,完颜兀是也。”
典庞点头,单手持着兵器在头顶旋转,狂笑道:“完颜兀,到了阎罗殿,记得告诉阎王爷,是我送你来的。”
典庞提着造型奇特的兵器,几步冲到完颜兀面前,招式大开大合,劈挑撩刺,扎缠圈拦,拿扑点拨样样精通,勇不可挡,像是一个疯子般,逼得完颜兀不断后退,已经有些招架不住典庞的如雨水般连绵不绝的攻势。
完颜兀越打越心惊,且不说典庞武艺远胜于他,就单单他手中的兵器,两把短戟合在一起,三百斤的重量,每一次碰撞都让他苦不堪言,几乎要握不住手中的兵器了,两臂剧痛,虎口处鲜血潺潺流淌,染红了半个身子,口鼻间也不断溢出鲜血,打到现在,完颜兀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败亡只是时间的问题。
他不明白,为什么典庞之前和他打了那么久,现在还能有如此强力的攻势,难道他的力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吗?三百斤的武器在手中轻若无物,轮动起来速度极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无缝连接,加上这种从未见过的奇特武器,让他疲于招架,吃尽了苦头,防不胜防,根本不知道杀招从何而来。
这种武器全身都能当做攻击的部位,可以像长枪一样刺杀,也可以像戟一样劈砍,又可以像铁棍一般竖砸,简直无所不能。完颜兀觉得手中平常没有什么重量的武器,这会越来越重,双臂酸麻疼痛,已经快使不上什么力气了。
典庞越战越勇,手中的兵器挥动得虎虎生风,状若疯狂,每舞动一下武器,都会大吼一声,从刚开始的势均力敌,到现在的压着打,结局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完颜兀注定要败亡。
“啊!”随着完颜兀一声不甘的怒吼,典庞的戟刃从肩膀斜劈而下,直接将完颜兀劈成两半,惨死沙场。
雪白的戟刃在烈日下散发着寒光,鲜血顺着戟刃滴落下来,竟不沾血,典庞随手割下完颜兀的人头,一脚送到耶律雄的马前,提着战戟,伫立在战场之中,凉风吹过,卷起阵阵黄沙,地上的尸体,尚有余温,昭示着一场惨烈大战。
战场无情,向来都是生死难料,古今不知多少名将埋骨沙场,一世英名尽付烟尘。
这就是为将为士的宿命吧,银枪热血斩多少英雄宵小,扬鞭纵马踏几轮大漠狂杀,莫问前路是否马革裹尸,独留衣冢归家。
不知为谁平定这四方天下,到了,也许只是别人书中的一段故事。
北雁南归,难见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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