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三百零六章 看人下菜

    “三夫人!”阿栋进来后毕恭毕敬的站在一旁候着。

    忽然叫他进来干什么?

    李牧月脸色一下子就不对了,似乎马上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但又觉得不对,虽然高阳询知没养过她,但今天找来显然也不是为了找麻烦来的。

    “你瞧瞧。”高阳询知靠在红木的椅子背上,低着眉眼吹了吹盖碗上的浮沫。

    “你会用枪?”阿东说着从后腰摸出把枪,上前几步把枪放在了茶几上,然后调转方向往秦冕的方向一滑。

    秦冕一伸手,把枪摁住。

    “认识这把枪吧,说说看?”高阳询知看向秦冕。

    秦冕没想到初次见面李牧月的生母居然会是这种态度,但以他对高阳家的了解,这似乎才是高阳家应该做的事。高阳一族代表着“冷血”,无论是高阳家的嫡系子弟还是过门的媳妇,他们从表现出来的性格上看似乎有所不同,但他们的本性只有一个——冷血。

    拿高阳询知来说。

    她当年抛弃生女李牧月是有理由的,高阳家在发展战略上发生改变,正巧那时候李牧月出生,李牧月就是家族战略改变的牺牲品,这点高阳询知很清楚,她弃养李牧月后知道李牧月被李远山和赵美娴收养,她甚至这么多年只来看过李牧月一次。

    这不是冷血是什么?

    而高阳询知的冷血,在整个高阳家族来说都不能算顶级。

    当然,这种冷血只是针对无用的人和对高阳家族图谋不轨的人来说,如果高阳家认定这个人对自己和家族有用处,那就会是另外一幅模样。

    通过上面的对话,秦冕已经大概知道高阳询知忽然来邺市找李牧月的目的了。

    秦冕拿起茶几上的枪,反转看了两下就看向高阳询知,“沙漠之鹰?高阳家的保镖是谁负责,这么没脑子?”

    沙漠之鹰是所有手枪中威力最猛的,也因此被很多枪支爱好者追捧,但是沙漠之鹰有致命的弱点,后坐力太强,而且又大又重,不适合近战,而远战比沙漠之鹰威力强的枪支又太多了。

    所以如果用专业眼光看,沙漠之鹰是个非常尴尬的存在。

    “虽然沙漠之鹰近距离不太好用,但能弄来给保镖用也是不一般了。不过这作战手枪不适合保镖用,打靶或者打猎不错。”秦冕随意说道。

    李牧月和他都不知道,高阳询知的娘家询家是军工出身!

    高阳询知在嫁进高阳家之前当过兵,按照家里对她的规划,她是要走军途晋升的,但当年发生的一些事导致家里对她做出了重新的安排调整。

    那时候她已经是全战区唯一的女少校,之后在家族的安排下转业去了战区军工厂。

    之后询知嫁给了高阳司,在军工方面工作了十年后她被调任道帝都担任更高的职位,但早年的经历让这个女人对枪支有着很深的喜爱而且不易改变,在那段时间里她对枪支有了很深的理解和研究,对比起在枪支上的了解和专业程度,连现在战区的兵尖恐怕都在她之下。

    正因为了解,所以她才故意把话题引到枪支上,这样更便于达到她来北省的目的。

    秦冕知道高阳询知不说话是等他继续往下说。

    “1979年,马格南研究公司想研制出一种发射.357马格南手枪弹的半自动手枪,所以沙漠之鹰的原名应该叫马格南支应,因为巨大的威力和漂亮的外形让很多枪迷对它非常喜爱,1992年因为镁国对进口枪支进行限制,所以原本销往镁国的马格南支应就由ImI生产零部件然后运往马格南公司进行组装和最后加工。”

    “沙漠之鹰在国内似乎有很高的威望,但对于真正了解枪的人来说,沙漠之鹰太大太重而且太容易出故障,比如发射时如果持枪人手腕不文很可能导致抛壳失败我。所以它并不适合为做自卫手枪,而且它的设计目的就不是为了战斗和自卫。

    它的性能的确比大多数手枪优秀,比如它的精准性,十米以内可以打穿一枚硬币。但是当你的目标从硬币变成移动人形标靶,精准性这个优点就显得太普通了。

    其次,.50AE口径的沙漠之鹰重达两公斤,这种重量在靶场设计有助于控制后坐力,但同时意味着它也很难操作,即使双手握枪也很难保持长时间的瞄准与射击,而在实战中持枪者还有拔枪动作,那就更难操控了。其次还有尺寸,这把.50AE的火球太大,如果在黑暗中持枪者开枪爆出大火球,强烈的闪光会在视网膜上产生残留影像,

    难道你打算让保镖在黑暗中遇到敌人时,开一枪还要花上十几分钟来恢复视觉?”

    秦冕口气很随意的说道,“综上所述,如果高阳讯女士有路子的话,还不如给你的保镖佩戴千禧年完成设计定型的92式,军用版就5.8毫米口径的那个就已经很好用了。”

    秦冕就像是个资深枪支爱好者,这些数据张口就来。

    不过这些数据信息都不是秘密,只要对枪支有所了解的人都多少知道一点。

    旁边的李牧月惊了。

    她从没看见过这样的秦冕,可是秦冕为什么要在高阳询知面前说这些?

    秦冕拿起枪,在手里颠了一下,“枪里只有一发子弹,很显然你的保镖也不太爱用它。”说完秦冕直接把弹匣卸下来单手捏着然后咔吧一下,把里面的子弹退了出来。

    只有一颗!

    阿栋终于看向了秦冕,眼前这个男人对枪支的了解让他有些意外。

    仅靠着颠枪的重量就能判断枪支里有几颗子弹,这除了要求一个人非常了解枪支的数据外,还得有惊人的手感和经验,至少他不是第一次摸沙漠之鹰这把枪,第二次也做不到,他至少要常年接触这种枪支才能做得到!

    别的不敢说,就说高阳询知。

    她对枪支够了解吧?

    毕竟在军工口和战区待了那么多年,而且每天和枪支为伴,她都做不到颠一颠枪就能准确说出枪支里留有几颗子弹!

    这人,绝对不像他说的,只是在西疆当过兵那么简单。

    所以秦冕在说谎!

    还不等高阳询知发问,秦冕像是忽然对枪支内部结构很感兴趣似的开始拆枪,拆完之后又很迅速的把枪装上,只用了十五秒的时间,“啪”枪就直接被他拍在了茶几中央。

    “才十五秒,手生了。”秦冕笑着看高阳询知。

    高阳询知面无表情,从秦冕开始拆枪时她脸上就没再多的表情,非常安静的看着秦冕把枪拆开又装上,她心里也在默数时间,二十秒以内。

    枪械专家的水平!

    每个战区都有枪械专家,那些拿子弹喂出来的专家才能达到二十秒以内的水平,十五秒,连那些专家都不敢说自己能比秦冕更快!

    高阳询知的极限是十七秒,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现在根本达不到。

    当年她进战区选择军晋这条路是家族的战略,那时候的她几乎是拼命,因为压力大,来自家族和自身的压力,她出身军工世家进入战区后只能比别人强,不能比任何人弱!

    到现在,高阳询知确定了。

    秦冕这个人很有问题,会不会是某个王牌战区的核心成员,只有那种地方才会有这么年轻的精英。

    可是据她查到的资料来看,秦冕太普通了,当年被李家赶出家门之后从军去了西疆,再然后就回了邺市,根本没在西疆出声音,否则不可能查不到。

    这很不合理,高阳询知几乎可以肯定,秦冕有着很深很抢不大的隐秘背景,只是现在她还查不到。

    而这些,就是秦冕今天要向她故意透露的。

    目的很简单,秦冕不希望在李牧月不同意的情况下,遭到高阳家的骚扰。

    “你很有本事。”高阳询知终于做出了对秦冕的评价。

    “过奖了,兴趣爱好而已。”秦冕说完直接抬手把李牧月揽在怀里,“牧月能和我在一起,我总不能真的就普通的一文不值您说是吧?”

    直到秦冕说出这句话,李牧月才明白秦冕到底在干什么!

    拆枪也好,谈枪也好,都是在告诉高阳询知,她有个很强大的老公在身边,高阳家如果想为难,那也得看人下菜。

    但!

    今天的这些表现让高阳询知对秦冕的态度更加警惕。

    一个高阳家都查不清楚的男人跟李牧月这么一个邺市三流家族的女人在一起,难道只是因为爱?只是因为从小在幼儿园长大?

    只有这些目的吗?

    还是说,秦冕可能通过某种渠道已经得知李牧月是高阳家的后人?

    “你很让人出乎意料,以我查到的资料来看,你完全可以另外选择更优秀的女人,这个女人不一定要是李牧月,比如方影。”高阳询知依旧很从容,她瞟了李牧月一眼又看向秦冕,“方家的女人各方面比李牧月都要优秀,很漂亮,家世也不错,而且你提过要对秦家做些事,方家可以帮你。”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