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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这可能是飞卢历史上第一个负债的主角

    “好好好,我外行,你说了算。”孟子榆也没有犟,乖乖把右手放到了领口。

    孟子榆穿的是一声黑色的休闲西装,还带着一顶绅士帽。

    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总体走的是极简风。

    孟子榆虽然不是网上流传的什么古铜色的皮肤,但也和奶油小生扯不上关系。

    非要形容的话,孟子榆身上的气质更像一个文人。

    额...如果忽视掉他一米八八的身高和隐藏在衣服底下的肌肉的话。

    不会太糙而显得像个莽夫,也不会因为太过清秀而觉得娘,气质恰到好处。

    而且足够多变,贴上胡子就能演武将,穿一身儒袍就是秀才。

    和几年后流行的小鲜肉完全是两回事。

    摄影师陈曼举着大井头,认真的给他拍照。

    这种事儿虽然是第一次,但只要足够自恋,就能够显得很熟稔。

    孟子榆很显然,是个自恋的人。

    整个人散发的气质仿佛都在说一句话:“老子天下第一帅。”

    毕竟一米八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五官还长得帅,妥妥的男生啊!

    陈曼是《时尚芭莎》的御用摄影师,这组照片很明显是要上巴沙杂志封面的。

    不过上哪一期就不知道了。

    时尚圈对于有一个明星而言是很重要的,哪怕演技再好,作品再近点,奖项再多。

    如果没有够硬的时尚资源,就没办法提升咔位。

    虽然孟子榆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孔,但是这就是娱乐圈的风气。

    真正的大佬...都不用说大佬,实际上就算是李雪对于这种资源也不是很看重。

    不然也不会临时问孟子榆有没有空,马上就能约到。

    不过反正又不是什么触犯底线的事情,而且确实对孟子榆的发展是有帮助的,那就做呗!

    “我靠,以后再也不来了,太磨人了。”孟子榆换好衣服走出录影棚,对李雪抱怨道。

    李雪无奈的笑道:“这不是你自己答应的吗?再说了,你现在事业刚起步,不能闷头苦干。虽然演戏和创作是你的本职工作,但是其他的商业活动也能增加你的影响力。”

    孟子榆苦着脸道:“唉!那俩代言我真不想去了。”

    李雪看了看孟子榆,玩味的笑道:“一家二百万,你也不去了?而且人家可是国外知名的高奢品牌。巴沙的杂志我可以一个电话给你约,这两个代言我可是花了大力气拿下的,你现在说不去就不去了?”

    “去去去!”

    倒不是在意那四百万,主要还是现在刚入行,得增加影响力,钱不钱的倒也无所谓。

    不过说真的,代言来钱真的太快了,哪怕孟子榆这个只是一级代言。

    就孟子榆现在做为一个明星,确实还没有到一线的地步,代言都能有一家二百万。

    这要是换了黄教主那些一线的,代言更是往上飞。

    难怪那么多艺人想拿代言,特么的明明能躺着挣钱,干嘛要去做拍戏这种苦哈哈的事儿?

    不说别人,就说张雨齐这姐姐,前世那个洗发水的广告代言,据说三年下来拿下了一个亿。

    这种代言费简直是丧心病狂,这可是一个小目标啊,这可是在王首富口中,都不能算小意思,只能算中等意思的啊!

    三年一个小目标,这赚钱能力孟子榆也是很羡慕了。

    不过孟子榆现在也是百万富翁了,对于事业初期的艺人而言也算不错了。

    嗯?等等。

    之前自己好像还是千万富翁来着,《步步惊心》的投资把自己榨干了,还倒欠四百万的外债。

    也就是说,在拿到代言费之前,自己是负资产。

    而代言的那四百万,也就刚好把借吴宣怡那四百万给还上。

    想到这里,孟子榆有些怀疑人生。

    我特么不是主角吗?怎么到了现在居然还欠着债呢?

    这个世界总是那么的魔幻,孟子榆仔细想了想,有些不敢接受自己已经负债的事实。

    他宁愿相信,自己的钱是被扇贝卷跑了,毕竟世界都是扇贝创造的。

    “哦对了,我这儿还有个剧本,是找你的。”李雪上了车之后,从包里拿出一个剧本递给孟子榆。

    孟子榆看了看剧本,《火锅英雄》

    孟子榆瞬间有种拒绝的冲动,这名字一听就觉得是烂片。

    刚准备拒绝,脑子里突然触动了一条回忆。

    我靠,这不是那个片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