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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悲催的乞丐生涯

    对于他的解释,我觉得有点儿牵强,在我的观念里面,生就是生,一个活蹦乱跳,有血有肉的人,这才叫活着,他说的那个不过就是活死人,说白了,就跟诈尸没有什么两样,我们不是那些判官,也不是神,没有权利去扭曲已经发生了的事实,按照杨飒所说,把死人复活正活死人,这样对于那个被复活的人来说,无疑是另外一种痛苦,我想,即使他在旁边,也不会答应变成行尸走肉,犹如怪物一样生活的东西的。

    “你看看这一块头盖骨,很明显的已经发黑,这就说民这具尸体里面是有毒物的存在的,他死于毒杀,口腔里面的牙齿也没有很多,我想这个人生前一定患有某一种疾病,甚至于已经快要到死亡边缘的那一种,再用慢性毒物一催,啧啧啧,下毒的人还真狠毒,明明已经活不了多久,竟然那么迫不及待的,连几天的时间都不肯等。”杨飒非常简单扼要的阐述了这个男人在生前的种种,好像他是亲眼看到过的一般。

    “你又没看到过,再说了,他怎么死的跟你有什么关系,对了那种东西还是少碰为好,我林大叔的本事你也见识过了,如果让他知道他都已经着手想让死人复活了,不整死你,也扒你一层皮。”我说完这句话之后,简单的将一些骨灰粉还有几块骨头放入一个矿泉水瓶子里面,虽然看上去惊悚了一些,但总比背着一具尸体要来的好一点,至少我可以坐车,亦或者是投宿什么的,不过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所以我现在在纠结,要不要给表姐打一个电话还是什么的。

    可是我这前脚一走,杨飒后脚又跟了上来:“哎哎哎,走什么走?这些骨灰你不要了?”

    我眉目一皱,拿着那个矿泉水瓶子说道:“我不要了,你要你就拿去,反正骨灰不过是一个象征而已,他们也不一定住在骨灰埋着的地方。”

    “你错了,骨灰是一味最好的药引,我能用炼制出最好的丹药,就连你的眼睛,我都有可能用骨灰给治愈了,你放心,只要让我留在你的身边,你的眼睛发病率会一路下跌,直到最后痊愈为止。”杨飒有些骄傲的说道。

    我也没有去管他,只是一边看着天空一边看着周围这样行走,我知道,杨飒心里面肯定不服气啊,他想要的不过就是我的眼睛,而且那天在白母山之中他做的那一些事情,导致我不得不提防于他,毕竟我已经上过一次当了,不会再中第二次的圈套。

    我们来到城镇里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处找电话,但现在夜色还没有过去,周围的商店也全部都是牢牢关闭的,除了用ic卡的公用电话,就再也没有任何的通讯工具了,而我也问早上出来晨跑的路人借了几次电话,但他们都当我们是骗子一样,连声拒绝,还有一个大妈说要报警了,我有些无奈。

    就这样,我和杨飒坐在街头无奈的看着周围逐渐增多的行人,到了早上八点多的时候,我身旁的一家商店终于开了,老子在口袋里面东摸西摸,终于摸出了唯一的一个五毛钱,当下就起身给表姐打了一个电话。

    从电话里面表姐声音的慵懒程度,我可以断定她昨天肯定差不多三四点钟睡觉的,所以一接电话就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不过确实,表姐这样,能够让我脑补到某些嘿嘿的画面。

    “唔,谁啊,这么早打电话来。”表姐对着电话迷迷糊糊的说道。

    我一听表姐这说话的声音,我就知道这货肯定还没有睡醒,当即我清了清嗓子,对着话筒严肃的说道:“许月清同志,我是你的表弟沈逸,现在我在他乡落难了,您能不能屈尊过来帮我一把?如果你肯的话,小弟这纯洁的身躯,就供您使唤了。”

    其实吧,说老实话,我是真不想回嘉市,自从看见那个人抱着表姐之后,我的心里面怎么都不是个滋味,更何况表姐一直都没有找男朋友,现在突如其来这么一个男人,我的心一下子空荡荡的,或许对于表姐我太过于依赖了所以上一次的离开,我只是想要适应一下,没有表姐的日子,我到底能不能一个人过下去,可事实上呢,表姐不在,对于这些东西的处理,我是怎么都不可能一个人处理的了的,那么久了,我的眼睛看得到那些东西都已经半年了,除了学会了林大叔交给我的两个结印,一直都是靠着我的这一双眼睛在吃饭,最近我发现我眼睛刺痛的频率要比之前来的更频繁,即使杨飒在我身边,我在今天,就是今天凌晨到现在,眼睛的刺痛那叫一个不间断。

    给杨飒说了我的情况,他早上刚刚帮我检查了一下,只是摇了摇头,又给我吃了一颗红色的药丸,我不想吃的,可是不吃又能怎么办,眼睛这样一直痛下去,我情愿去死啊。

    “恩?沈逸?你在哪里?我来接你。”表姐一听是我,马上就精神了起来,我把我所在的地址报给了她,并且告诉她我们这里的标致,让她能够尽快的找到我,毕竟我这一次出来,什么东西都放在了京城,包括身份证还有相关的证件,根本不可能坐车回去,除非是那些黑车,可就算我有胆子坐黑车,身上也得带着钱啊,银行卡和包裹是放在一起的,所以现在我的身上就只有刚刚付给杂货店老板的五毛钱。

    表姐挂了电话之后,我和杨飒就一直坐在街头等着她,嘉市虽然距离这里比较偏远,但如果上高速的话,几个小时就会到了,毕竟我之前和杨飒走了也有一天半的时间了,以表姐那一辆车的马力,开到最大,或许只要四个多小时,就能够到达我们这里。

    我就这样拿着那个装有骨灰的矿泉水瓶和杨飒像是两个流氓一样蹲在路边,不一会儿,一个女人手中拿着一份煎饼从我们这儿走过,咣当,她伸手将一块钱丢在了我的面前,并且飞快的离开,我估计,我们长得什么样子,她都没有看。

    这辈子老子最恨就是那种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妈的,老子会为了这一块钱丢了自己的尊严吗?答案是绝对不可能啊,当下我就拿着这一块钱站起来拉住了那个女人开始理论了起来:“你什么意思?我们又不是叫花子,你给我们钱干嘛?”

    那女人见我抓着她的衣服,马上就不乐意的躲开了我的这一双手,然后鄙夷的看了我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说你这个臭乞丐,我给你钱你还有理了?看看你全身上下,哪一点不像乞丐的?一块钱不要你就去买两个馒头喂狗去,真是傻子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我去,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了,我也没有和她多说,只是将她刚刚给我的一块钱丢到了地上,然后鄙视的说道:“狗的钱,老子还真不稀罕,骂我臭乞丐,还真把自己当一根蒜了,打扮的跟个站街女似的,一块钱,切……我呸。”

    那个女人见我如此嚣张,也没有多逗留,直接就踩着我丢在地上的那一块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口中还骂骂咧咧着什么,具体说的是啥,我也没有去详细的听,反正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当我回到杨飒旁边的时候,却发现他一直在盯着一个人在看,我刚刚和那个女人说话的声音很大,所以旁边的群众一直都在看着我们,有些人还拿着手机拍视频,反正我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要拍就拍被,我也无所谓,而杨飒那个家伙,平时大大咧咧的,遇到这种能凑热闹的事情,他又怎么可能放弃看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