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痨,就是肺结核。
其实,这个病并不算多么难治。
只要用对药,把身子调理好,花上个一两年的功夫,绝对能把病根去除。
肺痨,还有一个名称,叫做富贵病。
意思是说,这个病,富人得了,可能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但如果穷人不小心染上这个病,那将是灾难,生存的几率很渺茫。
原因在于,这个病,极其耗费身体机能,需要大量补充蛋白质。
古时候的穷人,能有口稀粥喝就不错了,还补充蛋白质,做梦去吧。
这就是富贵病这个名称的由来。
穷人不配得这个病。
君莫简直快气爆了。
庸医害人一生啊。
不能沾油腻荤腥,恐怕也就活个三两年了。
而且越到后期,人就越痛苦。
整天咳血,睡都睡不了。
身体每一个部位都隐隐作痛。
这就是肺痨的可怕之处。
“老赵,快点给你婆娘夹菜,别乱听庸医的话。”
“先生,这……”
老赵迟疑了,毕竟这是夏无且诊断的。
当世活着的医师里,医术应该没有几个人能比得过他。
老赵吞吞吐吐地开口道:“先生,这是当世名医诊断的……”
“名医个屁,庸医还差不多,”君莫狠狠地一拍桌子,怒气冲冲的说道,“这种病,就应该多吃肉,多锻炼,多到外面呼吸空气。”
老赵傻眼了,君莫说的,跟夏无且全部都是相反的。
他该信谁的呀?
愚昧的古代人,君莫都快气死了。
“赵夫人,你是不是觉得全身乏力,食欲减退,夜间盗汗”。
“而且午后到傍晚的时间,出现低热情况,第2天早晨就会恢复正常。”
郑妃眼睛一亮,君莫说的情况,全中。
比夏无且的还详细。
“先生,不错,您说的症状,都对上了。”
郑妃小心脏扑扑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对于自己的病,之前她都心灰意冷了。
但是,君莫的话,让她又燃起了希望。
世界上,没有人不希望活着。
“这种病,就算是不想吃饭,也要逼着自己吃,还要专门吃油腻之物,”君莫沉声道。
“先生,可是每次吃饭,妾家都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无妨,吐吐就习惯了。”
“肺痨,我刚好会治。”
君莫并没有说大话,他真的会治。
前世,在他还小的那时候,家里有一位老人,得了肺结核。
那是90年代初,家里没钱去医院,最后寻来一位郎中,开了一个药方,家里的老人几服药下去,症状立马有所改善。
吃了一两年药,病根全部去除了。
那张药方,家里一直珍藏着,他也记住了药方上的内容。
老赵坐不住了,立马起身,浑身颤抖着,拉着君莫的手说道。
“先生,此言可当真?”
他为郑妃张榜天下,寻找名医,但其实心里并不抱很大的希望。
夏无且都无可奈何的病,世上谁人可医?
却曾想,神医就坐在他身边。他却不知。
“我什么时候诓骗过你,”君莫翻着白眼说道。
“还有,你这老小子,快把你的手松开,恶不恶心。”
君莫嫌弃的甩了甩手。
老赵没有在意,相反,眼眶都红了。
弯起腰,朝着君莫深深的鞠了一躬。
“我代小君,在此先谢过先生了。”
这话有些熟悉?
对了,刚刚老赵婆娘好像也跟自己说过类似的话。
君莫无语的看了他两夫妻一眼。
好嘛,这两夫妻今天是组团来看病了?
“行了,还不快坐下来,给你夫人夹菜。”
老赵咧着嘴,立马屁颠屁颠的夹菜给郑妃。
“呐,这个不错,很美味的。”
“这个鸡肉也很好吃,鲜嫩爽滑。”
老赵两夫妻脸上,堆满了笑容。
老章把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对于君莫,他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这简直是一个无所不会的人,连疑难杂症都难不倒他。
今天,他再立一功了。
再加上之前亩产8000斤的农作物种子和亚麻纸。
这三样功劳加起来,就算他要做百官第一人,恐怕陛下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他。
五人又开始吃吃喝喝起来,只不过,君莫和老赵都带着女眷,在餐桌上秀恩爱。
只有老章这个单身狗,一个人默默的吃着,餐桌上的美味佳肴,顿时觉得不香了。
时间慢慢过去,大家吃的都差不多了。
君莫把碗筷收好,准备拿下去清洗。
旁边的项嫣,却说这是女人该做的事,应该让她来做。
君莫把她按在椅子上。
右手食指划了划她的琼鼻。
“乖,安心坐着,你这柔嫩的小手,不应该用来做粗活的。”
项嫣脸色羞红的点了点头。
轻轻的说道:“嗯。”
老章再次受到1万点暴击。
玛德,这两人又开始撒狗粮了。
都不顾虑一下旁边人的感受吗?
下一次出来,一定要把家里的婆娘给带上…老章心里暗暗想到。
…………
在君莫洗碗的这段时间,郑妃跟项嫣聊着天。
聊着聊着,这两女人居然结拜成异姓姐妹了。
郑妃还把带在手里的镯子,摘下来送给了项嫣。
老章看的酸溜溜的。
心里特别羡慕君莫。
虽然秦始皇没立皇后。
但是郑妃的地位,算是后宫第一人。
现如今,郑妃跟项嫣结拜,可以说,君莫也算半个皇亲国戚了。
即便是储君扶苏见到君莫,也得喊一声姨父。
这份尊荣,大秦,除了君莫,根本找不出第2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