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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知道这叫什么棍吗?

    忍!

    我忍!

    长孙无忌牙齿咬的咯咯响,黑脸上堆满肥厚的笑容:“官爷,说笑了!我们怎么敢冒充勋贵呢?爵位都是真的!今晚实在是身有要事,冒犯了诸位官差,一点小意思,聊表歉意。”

    说着,从袖笼里掏出一大块条形金铤(即金锭),塞到司辰手中,陪笑道:“官爷抬手,放我们回去,还有厚报。”

    李二转过脸,不想看这场面。尼玛当朝国公,正三品吏部尚书,竟然当着天子的面贿赂下官,这说出去谁信?

    朝廷的脸面都丢尽了!

    司辰掂了掂金铤,得有五十两重,大手笔啊!这些长安勋贵、富商,得多有钱?

    但是,他身为平康坊武侯队正,负责一坊治安,岂会为一块金铤打动?

    “孙辅,你知道这是什么棍吗?”

    司辰拿捏着金铤,没有表态“放还是不放”,反而指着孙大富手中的长棍,问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这才注意到,怎么武侯手中的木棍和平时看见衙役拿的不一样。长度倒是一样,都是齐眉长,然而眼前这棍子上部分漆黑,下面分漆红,不知有何用意。

    “这就是官爷们执法的长棍嘛!”

    长孙无忌笑着打哈哈。

    司辰咧嘴一笑,拿过棍子道:“上黑下红,名曰‘水火棍’,水火无情,所以此棍有‘不容私情’之意!你公然贿赂本官,妄图本官徇私,那是断无可能!”

    “这块金铤,本官绝不会收,本应掷还,但它是你行贿的赃物,故予以没收充公!”

    说罢,司辰将金铤抛到孙大富怀中,冲左右喝道:

    “还等什么,与我将二犯拿下,解送县衙!”

    卧槽?

    还可以这样?

    长孙无忌此刻完全凌乱,五十两金,眼都不眨一下就说充公,谁知道是不是被变着法贪墨了?关键你贪就贪了,还不放我们走!

    一直站在长孙无忌身后的李二,倒是眼中一亮。水火棍,不容私情,好寓意!这名年轻的武侯队正虽然执法粗暴了些,但还算铁面无私;而且有此才慧,是一可用之才。

    此人的流放之刑,倒可以斟酌免去。

    眼看武侯们围上来,陛下还没有表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长孙无忌只得继续扮演孙子:“等等,各位官爷等等!”

    他挡在李二前面,对司辰拱手道:“官爷,实不相瞒,其实本人和皇室也是沾着些亲的。如果能放我们离开,我一定保举官爷仕途晋升,如何?”

    金子不行,高官厚禄总无法拒绝吧?

    他妹妹就是当朝皇后,说是和皇室沾着亲也对。而且他执掌吏部,要升一个九品队正的官,也是轻而易举。

    不过长孙无忌心底发誓,等回去之后,绝对要把这名队正的官职一抹到底,赶出京城,再半道截杀。

    司辰呵呵一笑,不屑道:“就你,也配和皇室沾亲带故?我看你一直护着身后‘李兄’,这个李望的身份应该高过你,真正和皇室沾亲的,是他吧?”

    李二一直脸带薄怒,漠然旁观,气场显然比长孙无忌强大。

    长孙无忌见司辰这么理解,就势承认道:“什么都瞒不过官爷法眼,李兄虽不是皇室宗亲,但确实和皇室有些关系。话还是能递上去的,保举官爷一个八品‘旅帅’不是问题,您看……”

    “我看不行。”司辰摇头,断然拒绝。

    这是他吃饭的家伙,还有系统功能待开发,怎会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

    他大义凛然道:“本朝圣人曾说:‘律法面前人人平等,亲戚故友、王公大臣概不能外’!”

    “800多年前,《秦律》中已有明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别说你等和皇室沾亲,就是皇室宗亲、皇子公主,违犯律法,本官也照办不误!在这平康坊地面上,只认法,不认人!”

    一番话,慷慨激昂,说得众武侯弟兄敬仰不已。

    要的就是这效果!

    “啪——啪——啪!”

    三声缓慢而有节拍的抚掌声,李二目露激赏之光,赞道:“好一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过《秦律》中的这句话终究是有名无实,要实现法制平等,还需要一批像你这种执法公正、铁面无私的官吏才行。”

    “当然,本朝圣人能做表率,在尊法守法上身体力行,更是我大唐子民之幸!”

    “吾亦闻圣人言‘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此话足见圣人之贤明!不仅如此,去年“诈冒资荫”案,当圣人敕令与国之律法相悖时,圣人宁愿自损威信,忍小忿而存大信,维护国法之威严,实乃盖世明君!”

    李二发现他开始欣赏这名铁面武侯了,顺带狠狠自夸一波。

    长孙无忌在一旁,听得都有些不耻。尼玛如果不是戴胄和一群言官据理力争,你早就咔嚓柳雄的人头了,哪会管国法威严。

    司辰笑着点点头,拍皇帝马屁,谁不会?

    “本朝圣人当然是一位明君,可惜就是……呵呵。”

    “可惜什么?”

    正在自我陶醉的李二,关切地问道。

    司辰眸光一转,冷笑两声:“我和你们两个犯人说个什么。左右,给我将人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