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640章 他怕我被帅哥老师拐跑了

    原因?呵呵,不用问我也明白,肯定是怕我被这帅哥拐跑了。就算是完美如蓝宇煊,也有不太自信的时候。

    第二天,来的是个美女老师。蓝宇煊这回倒是没赶人家走,但我却不乐意了。这女老师坐下没五分钟就说要出去倒水、上洗手间,我还以为她是有尿频尿急的毛病,还同情了她一下。没想到我开门一看,她压根就没去打水上厕所,而是在蓝大总裁面前晃悠刷存在感呢。

    第三天,我和蓝宇煊统一了观点,终于找到了个绝对不会让我们双方担心被挖墙脚的老师——一位七十岁的爷爷辈老师。

    这位老师倒是相当的专心于教学,而且并不会尿频尿急,只不过经常在讲课的过程中,说着说着就打起了瞌睡。

    不过这也没啥,我可以趁机消化一下他刚刚讲过的内容,顺便出去倒杯水喝,然后蓝宇煊也可以顺便偷摸的拉着我坐到他的腿上,来个让双方都从疲劳里解脱的深吻。

    综上所诉,我们终于找到了让双方都非常满意的老师。

    而沈总那边,也传来了喜讯:他实现了他的梦想——和董甜园结婚。

    这让全城的舆论都非常意外,他怎么会愿意娶一个名声比阴沟还臭的女人?

    可沈总却乐在其中,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妻子有过怎样的丑闻,更何况他深知那是假的。机关算尽,他总算得到了他想要的。

    他们在一片美丽的海岛举行了婚礼,他甚至还把婚纱照制作成精美的画册,用国际快件发送到了紫藤馆,仿佛在进行炫耀:瞧瞧,我们比你和蓝宇煊还先结婚。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一点上,他赢了。

    可是我仔细观察照片,却发现那美丽的新娘眼底似乎见不到快乐的闪光。那对眼睛不但不快乐,而且还隐隐透着怨恨的火苗。

    我叹息着把画册关在了抽屉里。

    由于失去了董甜园的威胁,所以蓝先生临门变卦,不肯再分出自己的股份。

    而蓝夫人在质疑雷蒙是否是蓝先生的种之后,雷蒙也拿出了dNA验证,证明自己的的确确是蓝先生的孩子。

    其实蓝先生是不大乐意突然有个这么大的儿子跑来认他的,这让他平静安逸的生活遭到了严重的干扰。

    不过得知雷蒙现在的身份是孤狼前老大的继子,兼现任孤狼老大的弟弟后,蓝先生转变了态度。

    毕竟蓝氏的海外发电站项目曾经得到过孤狼的帮助,这让蓝先生充分见识到了孤狼在当地的威力。

    蓝先生表示,他很乐意跟孤狼认个亲,将来说不定可以靠孤狼的力量,畅行无阻的拓展海外生意。

    蓝夫人老大不乐意了,但心里也是掂量过利弊的。于是忽然的松了口,不打算离婚了。她说自己可以对这个私生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前提是蓝先生不把股份分给雷蒙,而且让雷蒙积极的协助蓝氏占领海外市场。

    雷蒙因此成为了蓝氏必须紧密巴结的利益输送者,他甚至直接参与到高层会议中,比蓝宇煊更快的拿下海外项目,而且顺便能帮蓝氏把当地的各种政府机构的关系都打通。

    这让蓝宇煊正在洽谈的项目忽然变得很鸡肋。

    这也意味着,雷蒙对蓝氏两兄弟的威胁更大了。

    雷蒙一方面架空蓝宇煊,另一方面又开始打星烨娱乐的主意。

    他对蓝夫人表示,自己的主业还是歌手,无意参与到蓝氏的争夺之中。他现在既然已经签约了星烨娱乐,只希望能够全身心的为星烨娱乐工作,他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让他入股星烨娱乐,甚至提出希望能亲自经营它。

    这可是在动蓝宇烨的奶酪。蓝宇烨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但蓝夫人却同意了雷蒙的要求。她认为把星烨娱乐这小小的蛋糕分一块给雷蒙吃也并无不可,既可以拉拢雷蒙,还能把雷蒙的精力都钉死在星烨娱乐的经营上,也就无暇争夺蓝氏了。

    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我接到了雅韵的电话。她约我出来谈谈。

    我们在蓝氏附近的一间小咖啡馆碰面。

    雅韵把头发留长了一些,脸上画着浓妆,带着夸张的金色几何形大耳环,穿着颜色深沉的衣服,极力的把自己打扮得成熟。

    我吃了一惊,很想问问她在担当雷蒙助理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可话到嘴边,却没法问出口。

    我们之间,变得生疏了。

    雅韵在桌子下方交替的搓着自己的手,眼神躲闪,看起来似乎有着难言之隐。

    我试图缓解我们之间的尴尬气氛,主动打破沉默道:学业还好吗?很久没去学校看看了,学校有没有什么变化?

    雅韵摇了摇头,非常迟疑的回答道:没有我也有一段时间没去学校了。

    我猛的停下搅拌咖啡的动作,惊讶的看向她,你说什么?

    雅韵重复道:我没回学校

    我听清楚了,问的不是这个。我困惑的捏了捏太阳穴,呼出一口气,平复自己的惊讶。你逃学了?什么原因?当雷蒙的助理能让你忙成这样?

    雅韵的脸开始发红——看起来好似怀春少女。但她的表情却告诉我,事实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这样。

    一滴泪忽然从她的眼角滚落,她来不及擦掉它,接二连三的眼泪就刷拉拉的滴落下来,她不得不低下头。

    她哽咽道:他不爱我他说他不爱我

    啊?话题跳转得太快,我没反应过来。谁不爱你?

    还能有谁?她的手指甲嵌进了肉里,雷蒙。

    在大庭广众下提及这个名字,可是会引来太多的关注的。毕竟现在,雷蒙是家喻户晓的名人——因为他的演唱能力,和惊人的身世背景,还有那从他出道伊始就没有停息过的绯闻。

    我压低了声音,不要直说他的名字,起个代号吧,L。你爱上他了?当然,这么问是多余的,雅韵喜欢雷蒙,我早就发现了。只不过,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和他摊了牌。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