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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女人不能对男人言听计从

    只见他深深的运了一口气,一开嗓,就飚了一段《歌剧2》。

    惊艳的歌喉,当场就把我们镇住了!

    全体起立鼓掌!

    雷蒙一撩刘海——请自行脑补《樱桃小丸子》里的花轮同学的专属Pose——然后向下压了压手掌,示意我们停止鼓掌。

    他掸掸机车服上的灰,坐回椅子里。怎么样,服气吗?

    服!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他面前,我都不敢说自己会唱歌。

    他又说:之所以来参加你们国家的选秀,那是因为——他指住自己的脸,混血的颜值在你们国家更有市场啊。我考虑的可是很长远的。

    这能臭不要脸并且毫不突兀的自夸自己颜值高,也是种不次于演唱能力的才能呢。

    傍晚,蓝宇煊居然没有加班,一下班就赶了回来。

    那男人怎么还在这里?!他一看到大咧咧躺在沙发里打盹的雷蒙,脸色就阴沉了下来。

    我试图跟蓝宇煊解释,雷蒙他是从国外专程过来参加比赛的。他身无分文,别的地方也去不了,可不可以暂时收留他,反正这里房间也多,起码让他住到参加完比赛

    雷蒙?蓝宇煊咬牙切齿的念着这个名字,你称呼这个男人还真亲昵啊。

    这是风雨欲来的先兆吗?

    蓝宇煊朝着他冲了过去,一把将雷蒙从沙发上揪起来,扔到地上。

    雷蒙被摔醒了,还以为是发生了地震,大惊失色的叫着:救命啊!地震了?结果,却看到臭着脸从上往下俯视他的蓝宇煊。

    雷蒙嗤了声鼻,有你这么招待外国友人的吗?

    蓝宇煊:出去,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

    偏不。少数服从多数,你家里五个人里有三人都同意我借住了。厚脸皮的雷蒙立刻把锅抛给了紫藤馆的三位女士。虽然是混血,可他和我们沟通起来完全没有障碍,居然还懂得说少数服从多数。

    蓝宇煊眉尾抖了几抖,这里,我才是主人,所有人都要听我的。你走是不走?不走,我就让人将你丢出去。他已下了最后通牒。

    雷蒙抱住沙发扶手,开始耍赖,不走不走就不走!

    蓝宇煊再不和他废话,直接喊人。

    赵管家和司机都赶了过来,合力掰雷蒙的手,提着手脚将他从地上抬起来。

    你们以多欺少!啊啊!雷蒙凄惨的尖叫着救命,那声泪俱下的模样,看着还怪可怜的。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为他求情,别这样,你们把他丢出去,他就无处可去了。

    蓝宇煊狠狠的睨了我一眼,那也和你无关。

    是,是无关。但,我们既然有余力,帮助一下需要帮助的人,不也是积福吗?你们有钱人平常不都喜欢举行慈善活动来帮助穷苦人家的吗?现在眼前就有人需要帮助,为何不施以援手呢?还是说,因为没有媒体来拍摄,因为无法为你们带来客观的广告效应,所以你们的善心就要差别对待了吗?我一股脑儿的争辩起来,其实说的也是我一直以来对玫瑰联盟那些作秀性质的慈善活动的真实看法。

    蓝宇煊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扯住我的胳膊,将我拽得离他非常的近,近得他眼中的怒火都能直接延烧到我的身上来。

    我迎上他眼里的愤怒,心里虽然是有点胆怯的,但却告诉自己,既然已经将这些话说出了口,就不能示弱。

    蓝宇煊终于用力的甩开了我的胳膊,我踉跄了两步才站稳。被他握过的地方,一阵阵的胀痛。

    你居然为了一个外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对我他笑得非常的轻蔑,傍晚门廊的阴影,让他的笑带上了狰狞。还是说,一个我已经没法满足你,所以,你看上这小子了吗?

    啪!忍无可忍的,我居然扇了他一个巴掌。

    他的脸被打偏了过去,久久的没有偏转回来。

    我的手掌隐隐作痛,心也隐隐作痛。我紧紧握住那只手,不敢相信自己刚才打了他,但,却又觉得自己打得很对。

    他说得对女人对男人太过言听计从,男人就不懂得尊重女人!我转头狂奔上楼,在上楼的过程中,被楼梯绊了一跤。

    我跌倒在楼梯上,膝盖很疼,心更是疼得不得了。

    以前每一次,我在楼梯上跌倒,都有蓝宇煊搭救。可这一次,蓝宇煊没有来。

    我一个人坐在空档的楼梯上,疼痛似乎从跌肿的地方侵入了骨髓,一直蔓延到心间。

    我收了简单的行李,打算离家出走。

    其实做这个决定时,我是很犹豫的,是希望蓝宇煊能拦住我,对我说抱歉,哄我回头的。

    可再次下楼时,他已经不在门廊里站着了。

    不过才短短五分钟而已,他去了哪里?

    忽然听到门外的路上有汽车驶离的声音,银色的宾利很快消失在车道尽头。

    他走了?

    他居然就这么走了?!丢下还在生气的我不闻不问,就这么走掉了?他难道不担心我会哭泣,会睡不着,或者会离家出走吗?

    他的不告而别,坚定了我离开的决心!

    小敏和刘婶都来拦我,可我还是坚持要走。

    这么晚了,路上那么黑,您一个人出去很危险的,您别走了。小敏劝道。

    可这时,门外却响起了雷蒙的声音。他居然还没离开。

    不,他是骑着摩托返回来了。

    嗨,上车,我带你走。他将右手团成拳,越过肩膀,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机车后座。

    突然觉得他还挺帅气的,就好像是漫画里那些带着乖乖女逃学的暴走族一般。

    咳咳,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事。

    不过,现在,我正需要他所带来的这种打破平静生活的叛逆。

    不理会小敏和刘婶别去啊少夫人,少爷知道了会更生气的的劝阻,我仍旧跨上了他的车子后座,甚至,是带着点欣喜若狂的劲头的。

    没错,我就是要让蓝宇煊生气,谁叫他最近对我越来越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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