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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与风同行

    张顺在心中说了句:傲娇的司战。然后举手投降道:司战,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当时我都吓死了,以为自己死定了,我死了就算了,还害得你也一起死。当初我那个悔恨啊,悲愤啊,真的是无以复加。后面再酒肆里我苏醒过来,却发现自己不但没死,还在品尝美食,我就知道在关键时刻还是得靠你司战,我们才能转危为安。司战你真是我的大救星啊,我发现我已经离不开你了。

    司战白了张顺一眼:别说这么恶心的话,我刚吃了一度饭菜,还不想吐出来。

    张顺似乎找到调侃和制服司战的方式,那就是有多恶心就多恶心的捧他。不过看着司战还是不说后面的故事,故意吊着张顺的胃口,张顺笑嘻嘻说道:好,知道啦,你难得吃一次饭菜嘛,要细细品味,在品味美味佳肴的同时说些故事,会更加有感觉,说说,后面到底是怎么回事?

    司战实在耐不过张顺的死缠烂打,而且本就没打算隐瞒于张顺,就说道:你刚昏迷,我就出来了,检查了身体发现大多经脉已经瘫痪,而且体内灵气到处乱撞,我将体内灵气大部分送至你那把霜月剑,却发现你那把霜月绝非凡品,本身交替发出极寒和极热两种能量,最后我用剑芒代替了两种能量挥了出去,才算安定下来,而你那个贴身护甲就在极热中化为一滩溶液。然后我才安心治疗身体各处损伤,规正体内错乱的筋脉,事后我又注入灵力入剑,却没有发生哪些异变,这让我很困惑?再后来,我就离开那个地方,去了汉江城为霜月剑做了外衣,防止别人来抢夺。你这霜月剑到底是怎么来的?

    张顺听后虽然觉得很是有些神兵的传奇色彩,但是却早已见识到了这剑的极寒之气,所以非常确信司战没有说谎。

    对着司战发了会呆,才说道:这剑是我以前在一个古墓的发现,当时有三个盗墓贼想要争夺这柄剑,当时这剑中间还没有那块玉,一直向外散发着冰寒之气,是三个盗墓贼其中一个运用阵法才将这玉镶嵌上去,镶嵌后的剑就不在散发出寒气,变为现在这个样子,后面三个盗墓贼为这把剑的归宿大打出手,最后三人都被互相被杀,我就成了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那个得利人。只是我一接触这剑,就被这剑激发出一个传送,把我传送到你身体里,就是这样。后面的事情你就全知道了。

    这剑也真是邪门,我元神被这剑传送到你身体里,而你用这剑却能激发出极寒和极热的异相,当真是奇怪。司战你说这算不算你我之间的缘分,一柄剑带来的缘分,将你我的生命捆绑在一起,以后还得互相扶持才能破解这剑的秘密。说完张顺呵呵一笑,学着司战的讥笑表情继续说道:这命运真是作弄人,我们却丝毫没法反抗,当真应了那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肆意嘲弄。

    司战开口说道:你说的那些经历如果在以前我定然不会相信,但是自从知道有仙人存在,我们也在练习仙家功法,尤其是在见到这剑的异样后,我现在完全相信你的那些经历。你我因为一把剑被联系在一起,生死与共,这确实是缘分,一把剑的缘分。但是你说这是命运的作弄,我们只能顺应,这点我不同意,我只想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如果天要来镇压,那我就将天一并破开。

    张顺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司战说着霸气的话,虽然每次张顺都是给司战一个白眼,但是这次张顺却是从心底认同了司战,什么天命不天命的,哪有一生下来就被规定好所有的人生。就算是在古代,也有一句反抗的语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男人最热血的事情不就是为了自己的梦想抛头颅洒热血么?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何其的痛快,何其的决绝,何其的藐视。这就是男人的浪漫,这就是男人的风流,大风流。

    张顺以前的日子过的过于圆滑,失去了棱角,遇事只能精神胜利法,他觉得人生过的太过于憋屈,如果不是还有母亲和程月霜,也许他早就不想在这个世界待了。

    但是现在,张顺有了新的认知,遇事去争一争,不是一味的退让,用自己的道理去说服别人,说不服就学司战,把别人打到服气。以德服人,这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事。

    张顺说道:谢谢你,司战!你确实不愧是我的人生导师。

    司战再次白了张顺一眼:又来恶心我。

    张顺莞尔一笑:接下来,我们继续修炼大周天功,同时找机会弄清这剑的秘密,等你能自由出入这禁制后,我们再出发去你家剑池,以德服人去。

    张顺特地把以德服人说的很重很慢,司战也是聪慧至极的人,怎么会不懂张顺的言外之意,难得的笑了笑:对,以德服人。

    张顺这个时候却白了司战:那你到是把大周天功剩下的口诀,还有哪些仙术、咒语啊什么的说给我听啊,虽然我知道原文,但是我却不懂怎么修炼啊。

    司战错愕了下:好,那你听着。接着就是长时间的讲解剩下口诀和仙术秘术。一个说的仔细,一个学的认真,真的是一对良师益友,各自互为补助。而且两人都是聪慧的人,记忆力又好,不需要重复三遍,很多细节就已经完全记在心里,时不时还能举一反三,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磨合和互为老师的教导,两人真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就差烧黄纸,斩鸡头,做磕过头的兄弟。

    等再次回神,已经是深夜。解开了心结又酣畅的聊了那么久,此刻的张顺无心睡眠,突然来了兴致想深夜出去走走的想法,而且是怎么拉风怎么来。

    有了这个想法的张顺腰挂霜月剑,打开窗门,一个纵身就掠至附近的房屋屋脊上,大袖鼓荡,身形飘然若神仙。站在房屋屋脊上的张顺,豪迈之心顿起,而身畔清风吹拂得张顺长发飘飘,恍如遗世独立,加上俊秀非凡的样貌,当真有着滴仙人般的风流。

    张顺忽然有了和风比速度的想法,就纵情的在各家屋脊上如履平地的奔跑起来。学会不留行七步的张顺,轻功和身法已然已经有了质的飞越,在一些道路上可以毫不费劲的奔走,而且还比以前更加灵动和快捷,因为这本就是按照自然大道的方式来走路的。

    虽然是在屋脊上跑步,但身形依旧潇洒,时而兔起鹘落,时而雨燕清滑,时而彩蝶翩跹极尽风采。而落地的脚步声却轻盈无比,比之雨点打在瓦上的淅淅沙沙的声音都还小,几乎不可闻。

    在奔跑过程中,张顺耳边传来一句很熟悉的声音,“老子常年在江湖混,没想到也着了道,本想打劫一个年轻人,却被那个年轻人反给劫了财,真他妈的晦气”

    张顺仔细辨别这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当地有名的万花楼中传出来的。这万花楼是本地的销金窟,也是男人们的乐园。这里的美女来自附近地方,然后被专门培养调教学会各种勾引男人的本事,跳舞、弹曲、唱曲等,以赚取男人们大把的银子。

    而这声音正是从一个包厢里传出来,张顺对这声音很是耳熟却又想不起来具体是谁,就停下身形,跃至万花楼附近屋脊上,在一个没人注意地方,透过窗户观察里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