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过了一会儿,对方又下了车,他的手上,则是拿着一个钱包,然后,他将钱包丢进了附近的一个垃圾桶里面,然后就在原地报警了:喂,110吧?现在在东明路和凤阳街交汇处往南五百米处,我被人给抢劫了,对方有三个人,用三角钉破了我的轮胎,把我打了一顿,然后抢了我的钱包。
他也知道,如果仅仅是扎了轮胎这种事情,警方肯定不会太重视的,恐怕根本找不到人,而且,就像他现在,被打了一顿,没有任何的伤势,就算把人给抓到,最多也就是拘留个三五天,罚几个钱,医药费几乎没有,赔他个修补轮胎的几千块钱也就差不多了,根本无足轻重。
不过,被人这么有预谋的给打了,他当然要把事情搞大,自己的钱包丢到了那个垃圾桶里面,不可能有人找到了,等到那几个人被抓回来,就算他们不承认也没有用,到时候,那几个打他的人,按照抢劫罪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他们受的,而顾凡同样一直看着他这个诬告的过程,原本,顾凡只是折回来,再警告一下对方的。
不过没想到,这家伙倒是主动把自己送上来了,现在先不说顾凡等人能不能被抓回来,现在他已经构成了诬告陷害罪了,诬告陷害罪的条件,他已经完全符合,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这一事实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并且直接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告发,诬告陷害的对象明确,而且他所捏造的范围事实情节也十分的严重,虽然顾凡等人还没有被抓,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这已经不影响诬告陷害罪的成立了。
随后,顾凡同样取出了电话,给苏妍打了过去,边打,电话接通,顾凡道:现在在东明路和凤阳街交汇处往南五百米,即将出警,报警的那个人,诬陷几个打了他的人抢劫了他的钱包,钱包就在附近的垃圾桶里面,你和警察说一声,让他们好好的查一查那个垃圾桶。
苏妍听了,道:你打人了?
顾凡听了,道:是我老同学的老公,天天家暴,仗着自己有点能耐,还不允许离婚,本来只是想给他一个小教训的,不过他自己要搞这么大,那就陪他玩玩儿喽。
苏妍听了,道:放心,只要在垃圾桶里找到他的钱包,这件事情会按照你想象的进行的。
顾凡听了,道:那就好。
随后,顾凡便挂断了电话,而苏妍同样联系了博远市警方,并且将那钱包的事情说了一遍,虽然他们都奇怪,为什么苏妍会知道,不过他们也没有资格询问,只能够按照苏妍所说的去做。
十几分钟之后,警察到了,而顾凡也飘然离去,接下来,警察便又对那个男人做了一次笔录,那个男人说的和电话之中一模一样,三个头戴丝袜的人把他的车用三角钉扎坏,然后打了他一顿,把他的钱包抢走了,然后就离开了,一个警察听了,道:你确定对方抢劫了你的钱包?打你一顿和抢劫你的钱包,量刑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仅仅是犯法, 另一个就是犯罪了!
这个警察事先已经得知了消息,不过他还想给这个男人一个机会,万一对方是记错了呢,不过这个男人却是道:事情刚刚发生,他们刚刚抢了我的钱包,我怎么会记错呢!
没记错就好,小刘,你去翻翻那个垃圾桶。
随后,那个小刘便到了垃圾桶面前,并且翻找了起来,而那个男人也是脸色大变,然后道:现在你们不应该找修车的把我车胎修补一下,然后立案找那三个罪犯吗?找垃圾桶干什么?他们的丝袜又没有丢在垃圾桶。
不用紧张,我们就是随便照照。
这个时候,小刘戴着手套拿着一个脏兮兮的钱包走了过来,然后道:找到了一个钱包。
那个男人脸色再变,这时候,另一名警察则是翻看看了看,然后道:先生,这里还有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还有一些现金,这是你的钱包吧?你不是说,他们抢了你的钱包?
他们却是是抢了,可能拿了一部分钱,又丢垃圾桶里面了吧。
这个男人继续狡辩道,那个警察听了,道:原来是这样,他们出来抢劫,你这钱包里至少还有上千元,他们就看不上了啊。
我怎么知道,反正他们是抢了。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好了,你错过了最后一次机会,这个案件,我们会严肃处理的,不过,我们也会鉴定一下,看看这个钱包上面有没有其他人的指纹,你也不必说什么,对方是戴了手套之类的,如果对方戴了手套的话,你身上应该找不到他们任何的指纹,对方不可能拿钱包的时候,特意把手套摘了,留下几个指纹,然后再把装了不少钱的钱包丢在一个垃圾桶里面,这个情况,你已经构成了诬告陷害罪,拦路揍你的人,是触犯了治安条例,接受治安处罚,你的话,触犯了刑法,已经构成了犯罪,跟我们走一趟吧。
听了这个警察的话,这个男人终于吓到了,他急忙道:警察同志,我刚才只是一时冲动,他们打了我就怕了,我怕你们抓不到人,才说成是抢劫的,你们就原谅我吧。
不好意思,我们是依法办事,之前,我们已经询问过你很多次,确认你的情况了,可惜你一只没有悔改,执意诬告陷害,走吧!
那个男人听了,道:等等,我认识你们周队长,等下!
这个男人说着,掏出了手机,然后给那个周队长打了过去,电话接通,这个男人道:周哥,我一时想不开,犯了点小错误,你就帮我个忙,和你的同时求求情好不好?
周队听了,道:你把电话给我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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