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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章 结伴而行,高家庄

    “又来活了!”

    囡囡的眼睛顿时一亮,看了看自身,接着想了想,又掏出了一串黄金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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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一脸天真无邪的跟在李念凡身后,时不时还晃了晃手中的金铃铛,发出脆响声,一副不知道世间险恶的模样。

    李念凡看着一阵无语,又来了,考验人性的一刻又来了。

    他的思绪不由得有些飘飞,这一幕多么像是河神的考验啊。

    勇敢的冒险者哟,你掉的是这把银斧头,还是这把金斧头呢?

    “哒哒哒。”

    马蹄声更近了。

    囡囡和李念凡俱是精神一阵,有一种钓鱼等待着鱼儿上钩的期待感。

    终于,一队人马从树林中缓缓走出。

    却是一个小型商队,货物并不算多,一共只有两大马车,由十二个人组成,穿着比较简朴,领头的却是一个年轻人,坐在一辆马车的货物上,举止似乎有些轻浮。

    其他人有的骑马,有的守在货物两边,手中拿着大刀或者长剑,有种武侠剧中的感觉。

    李念凡心里根本没有压力,因此可以随意的打量着对方,就跟看电视剧一样。

    “停车!”

    商队自然也发现了李念凡和囡囡,坐在马车上的那名青年当即一抬手,让商队给停了下来。

    “哐当当!”

    囡囡似乎受到了些许惊吓,小身子微微一抖,一个‘不小心’,却是有一片片金币从身上掉落了下来,晃眼无比。

    整个商队的人眼睛都看直了,呼吸急促,陷入了寂静。

    “不好意思,钱太多了。”囡囡满是歉意的开口,“能麻烦诸位帮我捡一下吗?”

    “咳咳,没……没问题。”

    马车上的青年轻咳一声,掩盖自己的尴尬,接着一跃跳下马车,弯腰捡着地上的金币。

    这一捡才发现,这金币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重,等到捡完,他的眼睛都红了,妈的,这辈子没赚到了这么多黄金,想不到我最富有的时候,居然是帮人捡金子的时候。

    “呐。”

    青年艰难的把金币递还给囡囡,很是不舍。

    哟呼,居然真的还回来了。

    李念凡对这个青年有些刮目相看了,囡囡则是眼珠子咕噜一转,能承受住第一道考验,人品很不错了,那等等只是吓唬吓唬他好了。

    李念凡拱了拱手,笑道“多谢这位兄台。”

    “呵呵,荒郊野岭,你们二人穿金戴银的,也不怕遭来祸端。”

    青年的语气酸溜溜的,靠的近了,这些金色都晃花了他的眼睛,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接着道“这是好在遇到了我这个义薄云天的侠士,否则,别想活命了!”

    李念凡苦笑道“不好意思,舍妹不懂事,喜欢拿着金子出来招摇。”

    青年的嘴角抽了抽,忍不住扫了一眼李念凡腰间的紫金葫芦。

    尼玛的,仅仅是你妹妹不懂事吗?

    就你这个紫金葫芦,闪闪发光的,价值肯定也不菲,就这么跨在腰间,你比你妹妹也好不到哪里去啊!

    一旁,囡囡却是突然道“哎,我兄妹二人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突遭变故,只能携带着万贯家财逃难至此,无依无靠,就算是死在这荒山野岭,恐怕也没人知晓。”

    她这话已经不是暗示了,翻译一下就是,我兄妹二人有的是钱,还没有依靠,你们可以放心大胆的打劫我们。

    青年忍不住打量了一番二人,心中吐槽。

    都逃难了居然还如此招摇,这两人不愧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完全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啊!

    说话也不过脑子。

    青年摇了摇头,开口问道“不知道二位准备去向何处?”

    李念凡笑道“高老庄。”

    “你是说高家庄吧。”

    青年的眼珠子咕噜一转,笑着道“那里距离此处可还有一段距离,路途凶险,若是就你二人,想要过去恐怕难如登天,我的商队刚好顺路,可以载二位一程。”

    李念凡直接道“那就有劳兄台了。”

    “不过我是走镖的,一码归一码,嘿嘿,得……”

    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指,在面前搓了搓。

    李念凡笑了,“多少钱?”

    青年想了想,伸出三根手指,“三枚金币。”

    “这一路上,有着诸多凶险,二位还可以坐在商队之中,免去了徒步,关键是,我们还需给你们提供吃食,这价格不算贵吧?”

    青年显得有些心虚。

    “不贵。”

    李念凡摇头,“囡囡,给钱。”

    “兄弟大气,请,您请!”青年顿时变得热情无比,眉开眼笑,“小弟叶怀安,有什么吩咐尽管提,超出服务范围的,加钱就行。”

    这一刻,李念凡兄妹两个在他眼中顿时成了大肥羊,不仅有钱,更会花钱。

    三枚黄金啊,若是每天遇到这种大客户,我还走什么镖?

    李念凡点头,“好,我叫李念凡。”

    商队中并没有马车,李念凡和囡囡坐在后面一个货物车上,倒也别有一番滋味,跟敞篷车似的。

    囡囡的心中感觉有些落差,感觉自己的表演权被剥夺了,忿忿道“哥哥,你说那个叶怀安是不是装的,还是准备把我们带到一处僻静之地再抢劫?”

    “行了,这世上就不准有好人了?难得碰上一个有原则的人,倒也不错。”

    李念凡笑了笑,伸了个懒腰,仰躺在了货物之上,身子随着马车的颠簸而微微摇摆,看着穿梭而过的树荫以及湛蓝的天空,不由得大脑放空。

    行走了这么多天,也该让双脚放松一下了。

    随口问道“对了,囡囡,你能看出这群人是什么修为吗?”

    囡囡撇了撇嘴,“最高第一个才炼气巅峰,连筑基都没有。”

    李念凡哑然失笑,炼气期只能算是修仙入门,难怪活跃于世俗之间。

    另一边。

    叶怀安几人也聚在一起,时不时目光向着李念凡这边看几眼,带着复杂。

    一个胖子忍不住道“苍天何其不公啊,他们兄妹两个何德何能,居然能那么有钱?”

    “是啊,看起来也不见得比我们哥几个机灵多少,财不配位啊。”

    “好了,人家那叫祖上余荫,羡慕不来。”叶怀安手里掂量着三枚金币,放在嘴里用力的咬着,笑着道“我们也不赖,顺个路,就有三枚金币到手!”

    “怀安哥,三枚金币这也太少了,人家的九牛一毛啊!”一名胖子忍不住低声道“要不咱们干一票大的?好歹要个十枚金币吧!”

    就那些金子,比他们运送的货物都要值钱得多。

    叶怀安直接拍了一下胖子的脑子,“干你个头!咱们是走镖的,又不是强盗,就这三枚金币,够我们走三趟大镖了!”

    他忍不住看了看后方的李念凡,“不过那对兄妹还真是心大啊,这都能睡着?”

    商队缓缓的向前进发。

    不知不觉,半个时辰过去,李念凡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醒来。

    叶怀安看到,当即热情的递过来水壶,笑道“老板,醒了,需要喝水吗?”

    称呼已经变成老板了。

    李念凡笑了笑,拍了拍腰间的葫芦,“不用了,自带了酒水。”

    “老板还是好酒之人?也不知比起清风楼的佳酿如何?”

    叶怀安的眼睛当即一亮,做起了推销员,“不瞒你说,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酒水之中,我觉得清风楼的佳酿最为美味,可惜价值不菲,要不要尝尝,我可以转卖一些给你。”

    “随手自酿,自然是比不得的,不过……不用了。”李念凡笑了笑,摇头拒绝。

    这家伙虽然爱财,却也取之有道,秉性不坏。

    不过,他暂时也没有请叶怀安喝酒的想法。

    首先,彼此之间不过是过客,他没有深交的打算,其次,他对自己做的美味有信心,别到时候这群人经受住了金钱的诱惑,却难以抗拒美食的诱惑,要抢酒或者逼迫自己给他们酿酒就搞笑了。

    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李念凡自然是不怕对方的,不过却也想着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反目成仇终究不美,他没有囡囡那种恶趣味,喜欢考验人性。

    可以的话,等到分别时,再请他们喝杯酒好了。

    生意没做成,叶怀安有些小失望,“那便算了。”

    接下来,两人便闲聊起来。

    叶怀安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往往知道各处的趣事,而且极为的健谈,还带着一点风趣。

    从穿越以来,李念凡接触的一共就两种人,一种是纯碎的凡人,一种是有着宗门的修仙者,可以说是有头有脸的一方强者,而夹杂在中间的散修,却是毫无接触,如今听着叶怀安的讲述,却是心中有些许感触。

    这些修士大多资质一般,又缺少资源,要么是机缘巧合之下修仙,要么是种种原因从宗门中脱离,往往混得一般,赚钱虽然比普通人要多,但是多用于修炼之上,消耗也大,危险系数自然不必多说。

    都不容易啊。

    叶怀安好奇道“老板,你们怎么想着去高老庄的?”

    李念凡随口道“慕名而已。”

    “莫不是你们也看过《西游记》?”

    叶怀安开口道“说起来,高家庄可算是大大的出了一次名了,都说其就是高老庄,也不知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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