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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庙会(二)

    他和裴若华共同经历了无数危险,称得上是同生共死,但这般的亲密却是从未试过。

    原来,这种感觉很好,很好。

    裴若华并没有发现齐穆的异样,她一边吃,一边说道:“嗯,肉质嫩滑,味美香咸,果然很好吃。”

    她抬眸,迎上齐穆的目光。

    “光看着我做什么,你也吃呀。要不然,我就要把鸡腿全吃光,不给你留了。”

    裴若华的笑容仿佛清风,将他心中的郁气一扫而空。

    他伸手抓过另一只鸡腿。

    “不行,鸡腿最好吃了。”

    一只荷叶鸡很快就吃完了。

    裴若华和齐穆都有个习惯,就是不浪费粮食,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都是一样。

    老板瞧见了,十分开心。

    食客将吃食全部吃光光,就是对一个厨子最高的赞誉。

    这就证明自己做的菜好吃,好吃别人才会爱吃。

    “老头儿每年在庙会买荷叶鸡,在大吉巷也有间小酒楼,除了卖荷叶鸡之外,还有几样拿手小菜,欢迎公子和小姐多多来品尝。”

    老板笑哈哈说道。

    裴若华从善如流。

    “好啊,我们得空了就会去的。”

    就在裴若华和小摊老板说话间,旁边却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这个荷叶鸡很一般嘛,这都算好吃?我看是没吃过好东西吧?”

    裴若华扭头看去,只见说话的是一个穿着锦缎的年轻男人,他面前摆着五只荷叶鸡,可是每一只荷叶鸡都只吃了鸡脖子,再看他掏出丝怕擦了擦手,显然是已经吃完了。

    裴若华秀眉微蹙。

    “我们吃我们的,与你何干?”

    那人瞥了一眼裴若华,不屑道:“哼!穷鬼!”

    说着,随手扔下一片银叶子。

    齐穆意味深长地看了那人一眼,裴若华今日的穿着打扮并不华丽,但只要有眼力的人都不会说出“穷鬼”这样的话来,单单她发髻上的点翠步摇,就价值千两银子了。

    裴若华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好笑,哪里来的暴发户,敢在齐穆面前炫富。

    她的手指在桌上敲打片刻,眼珠子一转,对老板笑道:“请问你这儿有纸笔么?”

    老板道:“有的。”他脸上带着赧然之色,“只是纸笔都不太好。”

    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这么多年做生意下来,已经习惯了用纸笔来记账了,只是纸笔是个金贵的物事,他的小孙子上学堂用好一些的纸笔,他就舍得用最差的那一种。

    裴若华淡淡笑着。

    “没关系,劳烦你给我拿纸笔来。”

    “好的,好的。”

    老板喊来小伙计,赶紧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好,铺上纸,又将蘸满浓墨的毛笔递给裴若华。

    裴若华朗声道:“老板,你的荷叶鸡甚是美味,我写两句聊表心意。”

    老板闻言笑道:“那可多谢小姐了。”

    在大雍帝国,除了武者之外,读书人也是很得尊重。

    那人见裴若华如此架势,本来要走的,当下也不走了。

    “嗤,吃个荷叶鸡而已,还要写什么感言,太可笑了。”

    话虽如此,可他还是饶有兴趣的看裴若华准备写什么。

    不只是他,旁边的食客也被吸引,都围过来看热闹。

    裴若华也不理别人,下笔果断,笔走龙蛇。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裴若华很快写完了,她放下毛笔,指了指那人桌上剩下来的肥鸡,对那人说道:“一点点衣食都来之不易,应当经常想到物力的艰难而加以珍惜。你有钱,但钱应该用在刀刃上,而不是随意浪费。”

    说完,她对老板一拱手,招呼齐穆离开了小摊,全然不顾那人已经脸色铁青。

    旁边围观的食客七嘴八舌:

    “这位小姐说得对,就算有钱,也不该浪费,一只鸡长这么肥,多不容易啊。”

    “就是,鸡腿都不吃,作孽啊!”

    “什么穷鬼,我瞧那位小姐通身的气派,字写得多好,说不定他家的银子还比不上那位小姐家多呢。”

    ……

    一件小事,裴若华不一会儿就抛在脑后,但她没有想到的是,老板很是高兴,将她写的字收好,回头请人装裱了起来,挂在自己的小酒楼里。

    从此,这家小酒楼订立了一个新的规矩——你吃多少,就买多少,你吃不下,就算有再多的银子,也不卖!

    周围的人都说老板疯了,你管人家吃不吃得下呢,反正有银子赚不就得了。

    可奇怪的是自从有了这个规矩,小酒楼的生意不但没有变差,反而来的食客更多了,这是后话。

    想到那人的脸色,齐穆唇边勾起一抹笑意。

    “若华好文采。”

    裴若华笑着摇头,阳光将半边天染成了金色,勾勒着她温暖的轮廓,美得像是一幅画。

    “不是我写的。”

    齐穆挑了挑眉,看她。

    “哦,那是谁?”

    有这样的心胸智慧,必然不是泛泛之辈。

    裴若华笑道:“我是在一本古籍上看到的,是一位名为朱柏庐的先生的治家格言,我见那人浪费,便想到了这句话,刚好借用了。”

    “原来是这样。”

    齐穆心想,临安候世子的天水阁藏书十分丰富,她在古籍上看见也是很平常。只是这朱柏庐先生的名号,自己倒是从未听过,看来要顾虑的杂事太多,倒是将读书给荒废了。

    齐穆带着裴若华在街上逛了一圈,又尝了尝花生糖,红豆糕……逛得差不多了,两人便往福神祠走去。

    一入福神祠,殿内香烟缭绕,许多人正在进香。

    裴若华和齐穆也上香敬神,添香油钱,一旁的庙祝递给裴若华一个金灿灿的小风车,又说了几句吉利话。

    迎着风,裴若华手里的风车“骨碌碌”地不断转着,似乎真能给人带来时来运转。

    裴若华将风车塞进齐穆手里。

    “拿着。”

    齐穆一副冷峻的鬼公子形象,手里却握着一个小风车,怎么看怎么违和。

    只听裴若华继续道:“风车能带走晦气,带来福气。”

    “好。”

    齐穆拿着风车,看着裴若华的眸光越发温柔。

    她希望把好运带给他,她心里有他。

    这个想法让齐穆的心中感觉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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