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004章 阿奴、阿丑

    阿奴是林末的女儿,大名林茶,顾名思义,茶花节生的,今年已经三岁,生得那叫一个可爱,胖嘟嘟的小脸蛋常年都是红彤彤的,一双大眼睛生得跟天上的星星似的,闪闪发光,漂亮极了。任人看了都想抱进怀里可劲亲上一亲。

    可这小家伙却顽劣的很。

    经常将隔壁平阳侯府家的小世子挠得鼻青脸肿,因为这事,林末没少给人家赔礼道歉。

    好在平阳侯是个好讲话的主!

    他直言两家若能定上娃娃亲,自家小世子就任由阿奴随便挠。

    林末也是没辙,实在是架不住这小奶娃三天两头去挠人,自己又三天两头去道歉。

    故而,便答应了。

    从那以后,不管阿奴如何挠小世子,平阳侯都撒手不管了。小世子要是哭嚷着告状,还得挨他老子一顿训。

    林末有时候看着,都挺心疼自己未来女婿的。

    眼下,阿奴扯了扯他的耳朵,搂着他的脖子兴奋的说:“爹爹,阿奴折了院子里最漂亮的一朵桃花给你,就放在你屋子里了。”

    “谁带你去摘的?”

    “奶娘。”

    “可有摔着碰着?”

    “没有,阿奴可小心了。”

    小阿奴吐了吐舌头。

    林末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抱着她进了府。

    老管家孙叔迎上前道:“老爷,让我抱着小姐吧。”

    “不,我要爹爹抱。”阿奴立马搂紧林末的脖子。

    软绵绵一团,趴在他肩头。

    极其治愈!

    林末拂了拂她的小后背,说:“阿奴乖,爹爹要忙,”

    “不要。”

    “你若听话,爹爹允你吃糕点。”

    “真的?”

    “自然。”

    阿奴听到可以吃糕点,眼睛都亮了,立马从林末身上下去,转而朝孙叔伸手:“要抱抱。”

    孙叔慈祥的笑了笑,将面前的小人儿抱了起来。

    林末嘱咐道:“不准给她吃太多。”

    “知道老爷。”

    府里上上下下,都知道林末疼阿奴,疼到有求必应。

    相反,另外一个儿子就没那么好福气了。

    小儿子阿丑与阿奴是一对双胞胎,都生得格外白嫩漂亮。可林末不知道从哪本怪谈小说上看到,说是小娃娃取个不好生养的小乳名,长大就会健健康康,快快乐乐,于是乎,就有了“阿丑”这个雷人的小乳名。

    阿丑虽然也才三岁,却已经会识很多字了,偶尔还能作出两首干瘪瘪的诗来,甚至连毛笔字都写得比一般人好看。

    这些都归功于林末平时严厉的教导方式!

    相比阿奴,阿丑是真的惨多了……

    然而阿奴和阿丑的生母是谁?至今也无人知道。

    只知道三年前,一个白雪皑皑的大冬天,林末出门去了一趟远郊,三天后回来时,怀里抱着两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孩,一对娇小的双胞胎,浑身赤红发紫,哭声也微弱无力,瞧着像是冻了许久。

    林末只说是自己的亲孩,旁的不准任何人多问一句!

    这一眨眼,三年过去了。

    阿奴和阿丑被养得极好。

    林末回了屋,发现席榻上铺满了桃花,一株株横七竖八,花瓣飞得到处都是。

    不用想了,定是阿奴的杰作。

    他捏了捏眉心,让下人赶紧清扫干净。

    晚间的雨下得越来越急。

    豆大的雨粒如同脱线的珠子一般,清清脆脆的拍打在青石瓦砖上,为深凉的夜扫去了几分枯燥感。

    屋中烛光摇曳,生了一鼎小暖炉。

    林末伏案而坐,正秉着烛光提笔作画,窗外偶有轻风吹来,掀得案上的宣纸起起伏伏,索性,林末取来砚台压住了边角。

    “啾啾啾……”

    悉率的响声从脚边传来。

    他侧头一看,便见一只巴掌大的刺猬依到了自己脚边。

    那刺猬身上还绑着一根鲜艳的红绳子。

    突然,案上的烛光晃了下。

    一道身影闪了进来。

    林末皱了下眉,冲着空气淡淡道:“韩湘子都被你养瘦了。”

    “它最近挑食,怨不得我啊。”

    眨眼的功夫,他对面已经坐了一个人。

    来人一席紫袍,衣袂翩翩,青发已然及腰,只用一根簪子将两鬓的头发束于脑后,似清闲散人那般慵懒。面容俊俏,肤色净白,手中还拿着一把清明折扇,挂着一串紫珠玉坠,剔透晶莹。

    这样的美男子,放眼长安也寻不出来第二个。

    林末露出了平日里标准的淡笑脸:“你突然跑来我这,做什么?”

    乔扇懒洋洋的依在席榻上,冲着那只刺猬勾了勾手指,刺猬像是通了人性,竟往他身边爬去,他袖子一拂,将刺猬搂进怀中,挑着嗓音道:“这不是听说城南戏庄出了命案,过来找你打听打听。”

    “你这生奇的性子,倒是一直没变。”

    “反正整日也是闲着。”

    “字画行不忙吗?”

    “再忙也轮不到我这个老板沾手。”

    林末笑笑。

    乔扇摸着怀中的刺猬,又一次挖苦道:“当年就喊你跟我一块辞官做生意,你偏偏不肯,硬要守着那点微薄的俸禄过日子,你看看我,吃喝玩乐,逍遥自在,多轻松。”

    林末又是笑笑。

    说来,这乔扇原先也是户部的官员,跟林末乃是同窗好友,两人寒窗苦读多年终于金榜题名,一起进的翰林院做笔录官,后又一起调到了户部做典官。乔扇生性就是个好玩的人,虽然文采超然,可骨子里却有一颗浪子的心,五年前毅然而然的辞去了官职,在长安城里开了一间字画行,才半年不到,生意就做得顺风顺水。加上他本就是文人出身,对字画有着独特的赏识感,因而吸引了很多字画鉴赏家的青睐,都喜欢从他手里买画过画,一来二往,他的字画行在长安名声大噪,赚得也是盆满钵满。

    只是众人皆知他有个怪癖!

    就是常年抱着一只刺猬,无论去哪儿都带着。

    还给刺猬取了“韩湘子”的仙名。

    用他话来说,“韩湘子”是财神。

    当年他一辞官,刚出户部衙门大门,就一脚踩中了“韩湘子”,在读书人看来,这属于跨门见财。

    事实也证明,自那以后,他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