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志,十二年前来到朝阳县。
一进城就跟蔡万财的手下发生冲突,一口气儿打断了他十五个手下的腿,清一色的左腿腓骨,连位置都上下不差两公分。
蔡万财听说之后,不但没有寻仇,反而让人把他请到府里,摆酒款待。
两个人什么都没说,就猜到了对方的心思。
从那时起,宋玉志就留在蔡万财身边,专门帮他处理那些“疑难杂症”。
包括蔡万财在内,没有人知道宋玉志来自哪里,就连“宋玉志”这个名字是真是假,都没有人知道。
宋玉志从来不说自己的过去,蔡万财也从来不问。
九年前,蔡万财派人从各地找来了六十七个十三到十五岁的孩子,交给宋玉志训练。
这是他的“秘密武器”,至今一次都没有动用过。
这些孩子和宋玉志都住在蔡府后院,与马兰的屋子只隔了一道月亮门儿。
那些孩子在这九年的时间里,没有迈出过蔡府大门半步,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训练。
蔡万财一直惯着马兰,表面上看是贪图她的美色和那一身被窝里的“本事”,实际上却是看中了她的心思和能力。
否则的话,马兰就算再怎么有心机,也动摇不了人家原配大夫人的地位。
马兰帮他打理府里的事情,蔡万财省了不少心。
最重要的是,马兰能帮蔡万财拴住宋玉志。
从打宋玉志第一次见马兰,蔡万财就看到了他眼中掩饰不住的火热。
所以,他才把马兰安排在了离后院儿最近的那间屋子。
女人对于蔡万财来说,连件儿像样儿的衣服都算不上,充其量也就是条裤衩儿,棉布的,软和,能让他那玩意儿舒坦点儿。
如果把这条裤衩儿偶尔借给别人穿穿就能换来一柄利刃,那蔡万财宁愿亲手洗干净这条裤衩儿,双手捧着送过去。
他曾经想过要把马兰名正言顺的送给宋玉志,但是转念一想,真要是那样做,以宋玉志的性格,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就让他们这样反倒更好,两个人都能为自己所用。
只是他要时时刻刻都加着小心,适当的弄出一点儿动静敲打敲打这对儿狗男女,不能让他们生出取而代之的心思。
想到这些,眯着眼睛的蔡万财轻轻的叹了口气,声音几乎细不可闻的嘟囔了一句:
“驭人。。。。。。不容易啊。。。。。。”
他本来是想说“驭人之术,有如驱狗”,但是后面的没记住,临时凑了那么一句。
马兰离开前厅之后,径直去了后院。
她先在门外叫了宋玉志几声,见没有人应声,就推门走了进去。
刚进门,一双大手就从背后将她拦腰抱住,直奔要害。
马兰闻到那股熟悉的气味,身体顿时软了。
直到那双大手开始解她的衣服时,她才猛然惊醒,急促着说:
“别胡闹,老爷要你去书房。。。。。。”
抱住她的人,正是宋玉志。
宋玉志看上去三十多岁,宽肩乍背、身材高大,太阳穴鼓着,一看就是外家功的高手。
虽然长相十分普通,属于那种扔到人堆儿里就找不到的那种,可是对于已经被开发到极致的马兰来说,男人脑袋上的东西,都没啥用。
听到蔡万财找自己,宋玉志顿时一怔,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沉声问道:
“他找我干什么?”
马兰翘着身体在他身上蹭了一下,娇声揶揄道:
“咋了?害怕了?把我往被窝拽的时候咋没见你害怕?”
宋玉志把眼睛一瞪:
“害怕个屁!但是他对我有恩,我和你这样,总觉得。。。。。。”
马兰转身捂住宋玉志的嘴,没有让他说下去:
“赶紧去吧,还等你呢。”
当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屋子里光线昏暗,宋玉志并没有看到马兰被打肿的脸。
宋玉志离开之后,马兰缓缓靠在墙上,眼角流出两行清泪。。。。。。
蔡万财的书房就在前厅后面,书房里光是黄花梨的书架就有四个,上面摆满了书。
可惜他认识的字儿还没有一个书架上的书多。
宋玉志一进门就看到了蔡万财肩膀上的伤,立即沉声问道:
“老爷,你这是咋整的?”
蔡万财无奈的咧了咧嘴:
“咋整的?他吗的,终年打雁,这回让雁啄了眼了!你也别他吗问了,回去让那些小崽子精神点儿,养了他们这些年,也该派上用场了!”
说完,蔡万财挑着眉毛看了看宋玉志,皮笑肉不笑的问:
“咋样儿?训了**年了,可别他吗出去就让人给干了!”
宋玉志立即拍着胸脯说道:
“老爷放心,不管是人是鬼,这些狼崽子全都能给他造了!”
与此同时,朝阳县城之外,百余道身影正在悄无声息的靠近,小小的朝阳县上空,乌云正在聚拢。。。。。。
黑暗中,十几道身影悄然跃过残破的城墙,迅速闪入胡同之中。
朝阳县城不大,而且十分规整,横竖各有九条街,把一座城生生变成了升级版的九宫格。
蔡府就在九宫格的正中央。
潜入城中的那十几道身影,正是陈大光和他暂编三连仅有的十数名原特务营老兵,新兵们由高远率领在城外待命。
陈大光虽然行事作风有些鲁莽,但那时当兵的时候;现在当了指挥官,也还是清楚的知道对于一个陌生的环境来说,“小心谨慎”这四个字就是行事的准则。
尽管在Y粟田的时候蔡万财表现的很怂,不过陈大光并没有因此而小看他。
怕死可以说是人的本能反应,只是有的人能很好的控制和掩饰,而有的人不能。
蔡万财怕死,但并不代表他没有本事,更不意味着没有头脑。
正相反,很多在生死面前恨不得把亲爹拿出去换取活命的人,往往都能活到最后。
因为他们不择手段,也无所顾忌。
而那些占据了绝对优势的人,在看到对手那副怂包模样的时候,总是会洋洋自得,甚至想要长时间的欣赏一下对手跪在面前苦苦求饶的样子。
那些绝地反杀的桥段,就是这么来的。
与此同时,在城南十几里处的一片树林当中,高远正皱着眉头抽烟。
陈大光离开之前交给了他一个任务-----杀了那些投降的狗腿子汉奸。
当然,也不是全部,其中大部分都已经放了,都是些为了吃口饱饭的穷苦人,陈大光也没有太为难他们。
剩下的这些人当中,多数是被俘的伪军,还有几个经过“同伙指认”证实手上沾了老百姓鲜血的狗腿子汉奸。
剩下的这二十多人,肯定是不能放的。
按理说带头的已经跑了,而且也震慑了这些人,就算放了他们,一般也不会存在什么隐患。
但是陈大光不想冒险,更不敢冒险。
而且,杀了这些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给自己的对手提个醒,多少会有些震慑作用。就比如驻扎在赤峰的日军冈本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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