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我的身体
头发在灯光下乌黑发亮,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女鬼了披肩的秀发,心里直犯恶心,想吐又没有吐出来。
我现在要确认一件事情,这些饭菜是哪来的?
我走到何处在的卧室门口举起手想敲门,却迟迟没有敲下去。
我今天和他第一次见面,以后还要一直保护我,三更半夜的去敲门打扰人家休息感觉不太好,还是应该先把关系搞好。
没错,我就是这么为别人着想,身为富二代一点都不嚣张跋扈。
哎,主要是从小平凡普通惯了了,一下子让我转变过来是不可能的,都市小说里主角得到金手指爽歪歪的扮猪吃老虎的场景都是骗人的。
因为人的心理性格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不可能因为突然变得牛逼就转变。好比一个守财奴就算家财万贯还是守财奴,一个性格懦弱的人给他超人之躯还是会被人欺负不敢还手一样。
我转身去了厨房,电饭锅和炒菜锅都没有被人用过的样子,我又把橱柜打开,奇怪的是里面的碗和盘子还有筷子却是跟我盛饭的是配套的,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何处在叫的外卖?
厨房里有一个垃圾桶,我在里面翻了翻看到三个油乎乎的塑料袋,我拿起来上面还有菜和米饭的残渣,我松了口气,何处在这家伙果然叫的外卖。
那我就放心了,虽说吃饭的时候吃到头发很恶心,但只要不是什么幺蛾子比什么都强。
我还没有适应富二代的身份那继续吃呗,我五下三除二分分钟把饭菜打扫干净,完成了光盘行动,我没有吃饱又咕咚咕咚喝了好多水才觉得胃里满足了。
我躺在床上看着嘟嘟和三眼大将军再也睡不着,两个小家伙已经昏迷了好久一点苏醒的迹象都没有。我轻轻抚摸着它们毛发,跟着我的一路它们都受了伤,毛发上全是血迹,有些地方的毛已经秃了,露出了肉皮。
我看着三眼大将军自言自语:“快点醒来啦,醒来后我作主让你欺负嘟嘟一百遍,而且每天都欺负它一百遍。以后我养你啦,肯定把你照顾的好好的的,比西装男人对你还要好。”
说道这里我说不出话了,西装男人被大语偷袭坠向地面的场景历历在目,西装男人在最后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对我说了四个字:你欠我的,一遍一遍在我脑子里回闪。
嘟嘟盘成了一个圈,枕着自己的狗尾巴。嘟嘟来路不明,但是要是没有嘟嘟我在遇见美艳僵尸的时候就挂了,说不定现在已经变成了僵尸在大宅院里玩跳房子呢,也就没有以后和现在了。
嘟嘟不像三眼大将军,三眼大将军虽然也是神物,但是行为举止叫声都跟猫一样。但是嘟嘟除了长得像只狗,别的地方跟狗狗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嘟嘟来历不明,身份不明,是我从小旅馆里或者说是从深井里带出来的唯一的东西,甚至连引魂人鲁青末都不知道他是什么,也许嘟嘟都不属于我和引魂人的世界吧。
我摸着嘟嘟的脑袋说道:“你到底是什么呢?”
我又想起了大语,大语是突然消失的,我跟大齿说了几句话一回头大语已经不在了。正确的说应该是当我开门的时候大语就走了,因为当门打开时大齿根本没有见过大语。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大语的感情始终处在一种很模糊的状态,我很恨他因为杀害了西装男人,骗了我,还让嘟嘟和三眼大将军昏迷不醒。但是我又很同情他,即使他对我说的话全是假的,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对我讲得自己身世是真的。
我看看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还有被美艳僵尸指甲插在肩膀留下的五个洞的伤口,我轻轻按了一下一点都不疼,我把自己身上所有能看到的地方都看了一遍,然后起身去了卫生间。
很奇怪我很久没有上过厕所了,现在也不想上,我去卫生间是为了照镜子。
从我在小旅馆苏醒之后碰见大齿到现在有两件事情最让我不解,一是大齿二是我自己,而这两件事都可以称为一件事情。
我在进入眼睛之后,我已经伤痕累累,浑身上下全是细线虫钻的血窟窿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甚至吐血都好几次了。
跌打损伤啥的这都是外伤,吐血说明内脏受损弄不好要死人的,我这一路一直在苟且逃生唯一补充的能量就是几个小西红柿和几块巧克力。
我对自己的身体很是了解,平时又不运动,都这么大的人了抵抗力还不行,动不动感个冒发个烧打个吊针啥的。
所以每次遇到危险我都做好了必死的心理准备,但是我却命大每次都莫名奇妙的狗屎运从天而降大难不死。
但是运气再好,身体的体力机能也不可能不消耗,再加上受了伤担心受怕的,所以当我看到西装男人肋骨断了都能比我跑得快的人最后奄奄一息,我心想完蛋了我也快嗝屁了。
谁知到最后我跌跌撞撞的竟然从大眼睛里逃出来了。
我当时上了大齿的车我以为他会送我去医院,结果没有。到了小区进了房子我以为他会给找个医生,结果也没有。
这一点太奇怪了,难道大齿他看不到我身上的伤痕,看不到我已经奄奄一息?他竟然跟我聊了一会儿最后撂下一句小二爷好好休息就走了。
我那个去啊。
大齿没有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大齿不在乎我的死活,但这显然是不会的。二是在大齿看来我的身体没有生命危险,我的身体状态只要听从他的吩咐好好休息就可以恢复。
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一心只想着大齿会不会是无间道于是去借手机。之后我一个人躺在凉亭的板凳上睡觉的时候我浑身疼,同时也特别的疲惫,但是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严重。
在我想象中我从小旅馆出来后就应该被送到重症监护室了,可现实是我还是生龙活虎的。
跟女孩儿借电话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没有穿衣服,按理说我应该找个地方躲起来因为太丢人,但是我却堂而皇之一直在小区里显眼的地方呆着。
因为小区里有车,车玻璃会反光跟镜子一样,通过车玻璃我看到的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