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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楼走在阳光下。
六月的正午,阳光炽热,几乎将古道上的一切燃烧。
热风扬起的尘沙,摩挲着李重楼那张铁般刚毅的脸,泛着熠熠红光。
他带着一顶毡笠,裹着一袭洗得发白的斗篷,重汗湿透,顺着手臂流下来,透过指缝,沾湿剑柄。
他握着的,是一柄黑色的宽锋重剑,像是药师用来切割药材的铡刀,刀锋被硬石磨砺出粗粝的霜刃,足以斩断手臂粗细的熟铜棍而不损丝毫。他从八岁开始修习家传的剑法,自负是高手如云的中原镖局中的一流好手,所以,才向总镖头求得这次押重镖进帝都天中的重任。
凭着中原镖局以及他“重剑无拙”的名头,这一路风平浪静,本以为可以顺利到达天中平安交货然后在寻芳楼抱着美人痛饮御井坊出品的莲花白美酒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了危险,遇到了高手。
前所未有的高手。
他要投店的时候,发现店里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披着一层不易觉察的神秘,店伙计送来的饮食里,掺和着淡若云烟的迷药,睡觉的床上,也被人动了无法察觉的手脚。甚至连呼吸的空气里,都带着一种让人产生欲狂、欲爆、欲把控不住的妖冶。他疯,他癫,他渴,他困。
他想放弃一切,去凉亭里喝一碗刚刚打上来的井水,就着咸菜疙瘩,啃一口干裂的窝窝头。
可是,不行。
那种危险的气息越来越浓。
逼得越来越近,近得犹如被汗湿透,紧紧裹在身上得那件玄色披风。
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紧握重剑,招呼着手下的众镖师看护好十二辆镖车,而他自己则注意着周围一切可以的行人,注意每一个从他头顶越过的飞鸟,甚至注意着每一丝刮起的不寻常的风,每一粒打在眼睛的砂,以及方圆十里之内响起的鸡、鸦、犬和马群的嘶鸣。
这是一条僻静的古道,盗匪和以“神之使者”自称的天一道邪教徒出没的地方,他们打着劫富济贫、匡扶正义、拯救苍生的幌子,要求过往的客商对首领或者神表示小小的敬意。
而这“小小的敬意”足以让客商赔得当掉裤子。
李重楼既不想当裤子,又不想丢掉饭碗,更不想让他“重剑无锋”的招牌砸在这古道上,所以,他必须赌上他所有的自尊和骄傲,将这一趟镖安安全全地送到帝都天中的那位东家手中。
这趟镖是帝都御井坊的大老板委托他们中原镖局押送的刚刚从西方运回来的一批红货和白货,价值在十万金铢以上。
日头正南,天空热得几乎着了起来,炙烤着世间的一切精灵。
李重楼将竹笠向上掀了掀,提起披风的一角,擦了擦额头的汗,汗珠,随即顺着毛孔冒了出来。
整个身体就要被烤干。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那个红彤彤的大火球,终于觉得要找个地方暂避一下暑气了,可手中的重剑突然动了一下,咝咝咝咝……犹如毒蛇穿越草丛的时候,吐着舌头探路循敌的声音。
李重楼脸色一变。
铁一样的右手紧握重剑,左手抬起,冲着紧跟在后面的镖师打了个手势,道:“有古怪,你们护好镖车。”
训练有素的镖师立刻将镖车围成一个圆圈,又将马和骡子围在镖车的外面,头冲外,屁股冲里,然后,以面巾护住眼口抵挡风沙,拔出腰间的骑弩,推箭上弦,观察周围的动静,随时做出反击的准备。
——他们这种严阵以待的架势,别说是人,就是突然从草丛里蹿出一只蚂蚱来,也会马上被射成刺猬的。
然后,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工夫,却什么动静也没有。
风依旧在吹。
依旧有沙被狂风扬起。
李重楼皱了皱眉头,将遮挡风沙的面巾摘下来,擦了擦额头的汗,又轻轻地抚了抚紧贴着左肋的重剑,喃喃自语:“难道是我太敏感了,还是我的剑太敏感了。”随即苦笑了一下,拍了拍剑鞘,讪讪地道,“喂,老伙计,你这玩笑开得够大了。兄弟们,没事了,准备出发!”
可话音刚落,他的脑袋里突然“咯噔”了一下,不对,不是他太敏感了,也不是他的重剑太敏感了,而是危险确实正在慢慢逼近。因为正在他放松警惕想重新上路的时候却看见,不远处的沙丘后面,正有一股淡淡的轻烟飘起来。
这些淡淡的烟在炽热的阳光的炙烤之下,以极快的速度飘动着,并散发着一种淡淡的香气。
这种香气既像是兰花香,又像是蚊香,还像是酒香。
他还没有明白这究竟是兰花香,是蚊香,还是酒香的时候,脑袋便感到一阵莫名的晕眩。
接着,便看见那些原本严阵以待的镖师和骡马,也跟着一阵晕眩。
摇摇晃晃,一副快要栽倒的样子。
哎呀,不好,是迷烟!
他使劲拍打自己的脸,甚至拔出匕首在自己的大腿上狠狠地刺下去,想以疼痛来缓解迷烟的效用。
血,总算起了一些作用。
流出的血立刻被阳光烤干,疼痛感随即而来。
他以剑拄地,总算没有让自己倒下去。
他正想奔到沙丘后面寻找肇事者,却发现肇事者已经冲着他而来。
那是两个黑衣人。
他们的轻功并不是很高,但要对付那些已经晕晕乎乎的镖师却绰绰有余,七八个起落,已经没有一个站着的人。
除了李重楼自己。
李重楼拔剑,刚想出手,双腿突然一软,跪倒在地上。
而黑衣人的剑锋,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甚至还冲着他嘿嘿冷笑。
李重楼抬手,又将匕首刺进自己的大腿,让自己精神一些。在疼痛的支撑下,他冲着黑衣人道:“使用这种下三流的手段,算什么英雄好汉,有胆子的话就……”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身后的那个黑衣人猛然一拳打在后脑勺上。
吧嗒!
晕倒了。
两个黑衣人看了看那七倒八歪躺了一地的镖师,又相互看了看,冷笑了一下,随即消失在阳光下,沙尘中。
天地间立刻恢复了宁静。死一般的静。
李重楼晃晃悠悠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昏睡了多长时间。他是被疼醒的。
腿上的伤口流出来的血随即被阳光晒干,所以,才没有血尽而亡。但失血的疼痛还是让他早早地清醒过来。
他摸了摸后脑勺被击痛的脑袋,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随即勾起跌落地上的重剑,拔剑,迎空劈杀了一阵:“出来!给我出来!没胆鬼!”
可是,四周静悄悄的,回答他的只有被惊飞的鸟,扑棱着蓬松的翅膀,从一座沙丘飞到另外一座沙丘后面。
他推开外围卧倒的骡马和镖师,跳到镖车的圆圈里面,打开箱子,谢天谢地,红货和白货一文不少。
不仅镖银没有丢失,而且还多了一样东西。
只见镖旗上多了一行字。
好像是蘸着他腿上的血写上去的:“中原镖局,重剑无拙,浪得虚名,可笑可笑。”
署名是,剑三十。
李重楼将重剑朝着地面狠狠地插了下去,然后,将拳头握得咯吱咯吱作响,愤愤地道:“岂有此理,剑三十!”
二
夜色还没有完全降临,浓浓的雾就已经将天空完全笼罩,天地之间一片昏暗,犹如鬼魅作祟。
浓雾中,挂在柳梢处的那一弯月色更加凄厉和朦胧。
月朦胧,鸟朦胧,诗也朦胧。
如果诗人看到这样的月色,一定大发感慨,赋诗一首了,但是,老五和他的兄弟们却没有一点儿要举杯邀明月的意思。
他们既不是诗人,也没有酒喝。
他们只是丐帮里的六袋弟子。
此刻,他们刚刚趁着浓浓的雾气和夜色,从隔壁的一个农家里偷了几只鸡回来,这几只鸡又大又肥,正好烤了来吃。
这座破庙本就是一处僻静之所,而且庙门还被他们紧紧地闩了起来,又用一根粗粗的木桩顶住,恐怕连只蚊子也进不来了。
那家农人别说雾色太大,没有发现他们偷了他的鸡,恐怕就是知道了,找了过来,等他打破门进来的时候,鸡也早就被他们送进了肚子里了。
想到这里,他们都很得意。
他们都是一些普通的人,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在他们看来,能够安安静静地吃顿鸡肉就是最大的享受了。
他们一边哈哈大笑着,谈论着今天的收获,一边将鸡放了血,拔光上面的毛,放到火上去烤。
雾气很大,火堆已经燃了起来。
红红的火焰已经将鸡肉烤成了古铜的颜色,浓浓的油已经顺着插鸡的棍子慢慢地流下来,滴到火上,引起更大的火焰。
香气弥漫着整个破庙。
老五刚刚把一只鸡翅膀撕下来,还没有送到嘴里,忽然听见几声沉闷的声音,是敲门的声音,咚,咚,咚。
难道是他们偷鸡的事情东窗事发了,那家农人找了过来?
不像。
是敲门的声音,不像。
农人们白天要在田地里忙活,晚上又要在床上忙活,所以,这个时候敲起门来绝对不会有这么大的力气的。
那哪里是在敲门呀,简直就是在撞门。
确实有人人在撞门。
不过,撞门的不是那家农人,而是两个黑衣人。
他们正抬着一根很粗很大的木桩,合力朝着那扇大门撞过去。
咚,咚,咚。
松木做成的门很结实,经过无数次的撞击,仍然完好无损,可是,这座破庙却不是那么结实了。
每撞一下,房子就会摇晃几下,扬起无数的尘土,然后,房顶上的那些破椽子烂瓦就一起落下来,哗,哗啦,哗啦啦。
撞到最后,整个房顶都给撞了下来,扑通,哗啦,老五和他的兄弟们已经被厚厚的破砖烂瓦泥土掩埋了起来,伤痕累累,有好几个丐帮底子甚至都给落下来的砖瓦砸得晕了过去。
声音渐渐地停息。
火已经熄灭。
那几只已经烤好的鸡还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儿。
只可惜人已经享受不到了。
人已经被埋到了砖瓦下面,已经晕过去的人又怎么享受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那堆破砖烂瓦忽然动了动,然后,一只肮脏而枯瘦的手从下面慢慢地伸了出来,接着是一只灰头灰脸的脑袋,脑袋上已经有血,血顺着额头慢慢地流了下去,流了一脸,一身。
是老五。
在这几个弟子之中,就老五的武功最好,所以老五醒得最快。
老五用脏脏的袖子擦了一下灰仆仆的脸,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朝着门口冲过去,想看看究竟是谁在跟他们捣乱。
竟然敢惹到丐帮弟子的头上,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他一定要好好地教训他一顿,就是偷你几只鸡吃不对,也不至于要人命吧。
可是,当他把门打开冲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外面连一个人影也没有。
难道真的见鬼了?
他将打狗棒一摆,做了一个横扫千军的架势,冲着四周大喊了几声:何方邪门歪道,够胆子的就出来见我。
四周仍然空空如也,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无边的浓雾笼罩四野,夜色更深了。
虽然一个人也没有,可是,旁边的墙壁上却多了几个字:丐帮,丐帮,教导无方。署名是,剑三十。
老五须发倒竖,将手中的打狗棒朝着刻字的那面墙壁狠狠地击了过去,只听见“轰隆”一声巨响,墙壁上已经破了一个大洞。
好俊的功夫。
祠堂里燃着香,铙钹齐鸣,香雾缭绕,一班僧侣正静坐在祠堂的大殿内,虔诚地做着法事。
郑风已经斋戒了整整三天,沐浴熏香,静跪在祠堂内的草垫上,手捧念珠,专心向佛,将红尘置于门外。
今天,是无敌门一年一次的祭祖大典。
郑风对历代祖先带着十二分敬意的虔诚。
因为祖先不仅带给了他无上的荣耀,而且,还带给他已经在江湖中享誉了数百年的无敌门。
创业难,守业更难。
无敌门传到他这一代,不仅没有让无敌门所得的荣誉受损丝毫,反而胜过祖先在时的荣誉。
如果说祖先在时,无敌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门的话,那么,现在的无敌门则已经成为武林中的一个派,一个大大的派。
无敌门的弟子遍布天下,几乎已经可以和少林,武当,峨嵋,华山这些大派并立,相抗衡了。
大概这是他的祖先所没有想到的,或者说,即使想到了,也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快,快得多得多。
虽然和少林,武当鼎立江湖的荣誉,在郑风这一代就早早的实现了,但是,他的脸上却没有一点儿骄傲的样子。
饮水思源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所以,今年的祭祖大典比往年更加盛大。
祭祖完毕,他走出祠堂,苍茫的晨色中,传来了隐隐的晨钟声。
客人们都已经在大厅里等候着。
今年的客人当然被往年更多,遍布在各地的弟子全都提前半个月赶了回来,参加这一盛大的典礼。
能够在祖师爷的牌位前上一炷香,是他们最大的心愿。
普通的弟子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无敌门的弟子众多,无敌门的朋友当然也多。
看着这么多的江湖朋友过来捧场,郑风笑了。
有那么多的江湖朋友不请自来,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可是,当他来到大厅的时候,却发现悬在上面的那块匾已经被人换掉,客人们正在用一种或者嘲讽,或者惊恐的表情对着这块已经被换掉的匾议论纷纷。
原来那块写着“拳打南北好汉,脚踢东西英豪”的牌匾已经被人换成了另外一副:无人之地任我行,敌我不知不识路。署名是,剑三十。
郑风全身的关节咯吱咯吱作响,突然出爪,一个鹞子翻身,就那块牌匾抓得稀巴烂,大叫道:岂有此理,剑三十。看清爽的小说就到【顶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