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欢将自己想成爱心的人,富有仁爱之心,经常帮助有需要的人。
《马太福音》中有一个山丘之国,那是个理想的世界,是充满了人间至善的地方。塞勒姆的镇民一开始也希望将自己的家乡建设成一个适宜居住的乐土,他们也接受了菲利普王战争中的孤儿,但那是有条件的,当局要减少他们修路的费用。
城市最早是王公设置的防御堡垒,后来才发展成工商业中心,到了14世纪左右法国和英国出现分歧,法国主要落在了农民身上,英国则是收商品贸易税和关税。西欧封建主通行的原则是“没有无领主的土地”,如果某个城市不在领主的土地上,而在国王的土地上,国王对其的管辖权如同领主。
为了排除领主权的过分压榨以及领主权对工商业的干扰,一些城市通过赎买的方式向领主和国王取得一定自由权利,并用特许证书予以肯定,包括人身自由、土地自由、司法独立和财政独立等。这些城市虽然取得特权却没有脱离封建体系之外,他们还是要向封建主缴纳税金。
这个钱不是关税,反倒是类似“赎身费”,意思是给了这个钱国王和领主就不要再来收税了,也不要再管自治市里的一般民事审判,重大刑事案件还是由国王来负责处理。当王权还是很强的时候,比如13世纪前英国就没有什么自治市,13世纪后自治市才逐渐变多,在12世纪的时候伦敦就自治了,但巴黎从未自治。
对一个来自统一国家的人来说很难理解,一个国家的首都怎么会自治,摆脱国王的干涉呢?
修路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出来了,如果谁有一张1692年的马萨诸塞地图就会发现每一个镇、村都相隔很远。它们之间彼此少有往来,因为每个农场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不需要商品交换,每一个镇几乎是一个完整的城市体系,甚至可以自己训练民兵,道路不修反倒省了破坏的钱,干扰敌人进军的速度。
法国农民修路的时候如何怨声载道,他们还是愿意修的,法国人乐意与外来者接触,并且从他们那里听说远方的故事,路易十六停止修路反而激起了民怨。
当新英格兰居民需要工业品的时候会从欧洲买,纽约这座城市正是抓住了英国议会的政治倾斜才换来了整个行省的面粉筛理和加工的垄断经营权,尽管这一做法伤害了长岛和哈德逊河农民的利益,却在打击奥尔巴尼的同时不断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在皮毛生意不好做的情况下成了“西印度群岛的粮仓”,并且向着多元化发展,充满了“杂货店”的特色。奥尔巴尼就是昔日荷兰人统治的奥朗日堡,1665年海战中,荷兰人失去了海洋霸主的地位后并不甘心,1673年的英荷战争中又一次占领了纽约,并将其改名为新奥兰治,后来英国通过《威斯特敏斯特和约》又把纽约夺了回去,奥朗日堡也换了一个名字,奥尔巴尼依旧从事皮毛生意,而其他地方则大量倾销海盗抢来和海盗需要的货物,糖、盐、大桶柠檬汁、烟斗、帆布、帽子等等。
英国人想要解决荷兰人在北美的活动,首先就要把他们给挤出去。但英荷再爆发大战的几率不大了,而纽约也对马萨诸塞先后发起的阿卡迪亚和加拿大远征计划毫无兴趣,这类远征劳民伤财并且军事上毫无建树,并且纽约居民更安于从事商业发展积累财富。
本来英国的海盗和海军基本上是“一家人”,纽约在为驻加勒比海的舰队提供补给的同时,也允许海盗船停靠,并且容纳海盗藏身。殖民地总督本杰明·弗莱彻还给他们签发私掠特许证,让这些海盗以私掠船的名义更方便地从事掠夺活动。
以当时的航海技术,有很多商船是很可能会一去不回的,有人会因为海难而流落荒岛,也有人会遇到海盗,这些海盗摇身一变变成了商人,将劫掠的来的欧洲货物给卖了。
不论这种生意合法与否,这是纽约在与旧大陆有紧密联系的总督统治下的风格。原本波士顿是北美第一大城市,这得益于它较长的建城历史、优良的港口以及与英格兰、加勒比密集的贸易联系。现在这个“第一城”的名字已经逐渐被后来居上的纽约替代,那些商船热诚地给加勒比地区的英国舰队送过去给养,倘若马萨诸塞再要远征魁北克,那些商船也会以同样的热忱把船开到波士顿来的。
对波士顿来说战争促进了船舶制造业的发展,但也导致了严重的税收透支,如果纳塞尼尔·卡里设计的新式帆船能在接下来的战争中在马萨诸塞海军中列装,将带来非常大的优势。可是专利和图纸在查尔斯顿的手里,查尔斯顿目前是排在第三的城市,它的造船业同样发达,同时它的地理位置也让它在纽约和马萨诸塞之间摇摆不定。
蒙特利尔和奥尔巴尼这两个新入编的英国殖民地态度非常暧昧,他们在易洛魁联盟和“松散的”英国殖民地之间保持中立,斯托顿打算联合纽约打蒙特利尔也是在敲打奥尔巴尼不要再保持这种态度,纽约人和波士顿人是相反的,他们会尽量避免卷入军事行动带来的复杂局面,斯托顿的游说计划没成功,纽约和奥尔巴尼依旧保持着笑里藏刀的诡异友谊。
每个小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孤岛,镇民与邻镇居民的交集往往是土地纠纷,就连亲戚之间也很少往来。这算是“美式文化”的一部分,亲人间的感情淡漠,又热衷于“观察邻居”,每个社区总会有那么几个爱探听别人**的男女。他们对别人家的事情如数家珍,稍微有点异常情况就会高度警惕。如果有外来者出现,镇上的“所有人”很快就会知道了。
这个时候外来者通常接到的不是热情的问候,而是执法官的询问,你是不是本地出身,是被本地人抚养长大或者与本地人喜结良缘的?
如果都没有,那么执法官就会自动将你视为没有法律上本地居民的身份。即使你有需求帮助官方也不会提供,类似莎拉·古德就住在执法官赫克特的家里,没有别的镇民愿意收留她,而她又属于需要慈善救助的范围——带着幼儿的寡妇。
其他镇民收容孤儿寡母也是在他们生活上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尤其是女人和孩子,他们可以在家里当仆人,像有残疾的成年男子以及即将成年的青少年,这些镇民是不会收容的。
第一,他们不会永远留下,镇子周围的土地都已经被分了,让他们留下就必须要给他们土地,谁要无偿分土地给外人?
第二,有残疾的人不会转变为劳动力,伊丽莎白·豪的丈夫是个盲人,她的公公也有96岁了,农场是她来负责照料,哪个寡妇会找个残废丈夫,自己早起贪黑得干农活养着他呢?
流浪的男性有时会结成匪徒打家劫舍,贫穷男性收到警告和驱逐的几率远高于施舍和帮助,镇民对外来者普遍都是排斥的,就连被收养的本杰明·哈钦森也是这样的。
每逢审判英格索尔酒馆的生意就会很好,如果说英格索尔家被指控了,那么执法官“清空”酒馆的时候其他人就可以像安多弗那个老农妇的儿子支付费6磅给赫克特一样,将那些遗产给买走了。
本杰明的妈妈以前号召新英格兰的妇女不要去听布道,她后来死了,总而言之这些都是“可以操作”的,毕竟要夺走这么生意红火的酒馆可不像夺走老农河边苹果园里的苹果那么简单,但酒馆里有个爱喝苹果酒的奴隶约翰·印第安,只要有内应,再坚固的堡垒都能从内部瓦解的。
在铁路和洲际公路修好之前内陆地区远不如沿海繁荣,物资也没有沿海丰富,但是马萨诸塞和整个北美东部沿岸的情况不一样,这些地区水域密集、河道丰富,非常适合水上运输,很多贸易点也是沿着河道修的,修路还有必要吗?
密西西比河是美国第一大河,也是运输量第一大河,在印第安传说中有一个河狸版本的黄金国易洛魁湖,马萨诸塞人相信它就是特拉华河的源头,有不少人移民到了纽黑文就是为了寻找它的,特拉华河是美国第二大河,运输量也是第二大的,它要经过多个贸易点,其中包括荷兰人和瑞典人控制的,这样就能收关税了。
特拉华河距离马萨诸塞还有一定距离,至少隔着一个查尔斯顿,却不影响在那里收税。
如果马萨诸塞把税收走了,距离特拉华河更近的纽约收什么呢?要再收一次的话,商业环境就不好了,可纽约客想要把马萨诸塞人赶走也不行,这地方是马萨诸塞人先占的。
以前的货币只有先令、便士,这些都是要贵金属,想通货膨胀也要问问西班牙肯不肯把银矿开采权给英格兰,1692年的时候南海公司应该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了,西班牙根本没同意英国在南美做生意。
这时候的“皇家海军”还不是“无敌舰队”的对手,也不能用武力强行让西班牙同意,本土那边正被南海股票给弄得风起云涌,北美这边更没人管了。
北美殖民地没办法铸币,但印第安人的贝壳珠货币可以超发了,反正可以从大海里面捞,渔业也是“捞金”的行当,一般来说深海捕捞船会捕捞到大个贝壳珠,这样就能换到更多印第安人的皮毛,用这些皮毛可以换到更多的欧洲物品,军需品有时不过是民用换个名字,打猎的枪不射动物改对准人不就是军械了。
至于印第安人手里越来越多的贝壳珠,猎物越来越少,甚至于土地因为酗酒而抵债给了移民那就不是他们要考虑的了,1634年的酋长们已经和荷兰人定好了,想要调整汇率要上外汇市场和期货市场,前提是别的国家要承认贝壳珠是一种货币。
纸币都被承认了,这东西的实际价值可能还不如贝壳珠,只要让人相信贝壳珠是钱就好了。
如果伊丽莎白·普洛克特不是个读书读傻了女人,她的丈夫是没有在遗嘱上留她的名字,在法律上她是死了,她本来该上绞架,却因为怀有身孕托了几个月,等孩子生下来马萨诸塞已经停止猎巫了。
但她是他孩子们的实际监护人,找个律师把孩子们的继承权攒在手里,还有让当地治安官承认她是本地居民,非当地居民的丈夫亲戚就会被“排挤性警告”,那就是说他们需要司法援助的时候,当地官方对他们没有帮助义务。
一个女人是不是大男人们的对手,不过她不是有12个孩子么。玛丽·沃伦是很漂亮,可她不仅不能打,还惹祸,差点把主人家害得家破人亡,把她赶走,把玛莎·科里的半大小子给收留了,丈夫亲戚来了那小子的任务就把他们打走,他们打不赢报警也没用,当地官方对非当地人没有帮助义务,简单的说就是治安官什么都别干,吃甜甜圈旁观就行了。如此一来12个孩子就不是负担,而是乱世之中互相协助的帮手,大家不用分崩离析,被送到别人的家庭里寄养了,还能一起经营农场,少给点人工费。
美国人生活中的慈善、公益与志愿活动是普遍的,第二塞勒姆就是个慈善机构,男男女女们参与了推行教育和文化的工作,他们施粥的还是在纽约,对象是孩子们,一旦报纸刊登了巫术真的存在,人们还相信了,曾经在塞勒姆发生的事会不会在纽约重演一遍?
有时候人们不信有魔法存在反而是一件好事。
慈善和公益如果是真正善良的人用心去做,那是在积德,交给了第二塞勒姆的玛丽那样的女人,那就是隐患。妈妈决定了家庭的成败。伊丽莎白·普洛克特可以和伯勒斯的第三任妻子一样,抛下继子女,带上自己生的孩子,变卖了牧师的财产,带着他的图书馆离开的,到别的地方生活,可是别的地方她人生地不熟,总不能真的像鲸落一样带着孩子们“唯美地”去死吧。
活下来的幸存者更需要坚强,伊丽莎白不可以像20岁的玛丽·沃伦,才住了一天监狱就崩溃了,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约翰·普洛克特的身上。
她丈夫是无辜的,她甚至可以和菲利普·英格里希一样通过诉讼索求赔偿。
虽然塞勒姆女巫审判除了一桩案子是刑事案件外全部都是民事案件,达不到国王审理的标准,但利益不只是钱,伊丽莎白可以和纳斯家一起旁听小安·帕特南的忏悔。
人类诉讼史上有一条最古老的原则,大部分案件在开庭受审前就已经决定了输赢。
出庭更像是个表演秀,在哈佛法学院有这样一个盘问的例子。
律师:夫人,你是这位先生的妻子吗?
证人:是的。
律师:当你嫁给他的时候,知道他是小偷吗?
证人:是的。
律师: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嫁给这样一个人吗?
证人:可以,因为我那是年龄已经大了,不得不在一个小偷和一个律师间作出选择。
私人感情是不可侵犯的,正如正义属于银行,怜悯属于弃妻。正义属于普洛克特的亲戚,怜悯属于伊丽莎白和她的12个孩子们,如果塞勒姆的居民真的忏悔的话,他们只需要帮忙赶走那些外来者就行了。
至于律师,塞勒姆审判时根本不见他们的踪迹,不仅是因为当时的殖民政府还没有律师执照,无人从事这个行业,还因为谁会相信律师。
这帮人本来就是拿钱办事的,小女孩们被相信是几场关键的即兴表演,他们要是在法庭遇到了就相当于打遭遇战,闲杂人等全部闪开,把空间留给这些打群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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