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没有一会子,桌子上就摆了九菜一汤,坐在桌子上就四个人,这显得有点子隆重了。

    郑天南搬出一坛子绛珠果酒,这是先前程小麦送的,留在身边一直没有舍得喝。

    在他看来,世上没有再好的酒,能比得上绛珠果酒了。

    想起自己曾经和程小麦斗酒的事情,郑天南都不禁有些脸红。

    他打开坛子盖,给每个都满了一杯酒,笑着说道:“今天我们难得聚在一起,好好喝上几杯。”

    “来,我和雨婷先敬上小麦和美丽一杯!”

    他刚举起杯子,就被程小麦拦住了。

    说道:“爸,呃……”

    眼睛望着刘雨婷,他一时间不知道管她叫什么好了。

    毕竟郑美丽有话在先,他不好再驳她的面子,再管刘雨婷小岳母了。

    这人与人的关系一旦改变了,也牵扯到方方面面,比喻,称呼就是一个大问题了。

    好在刘雨婷立马领悟到程小麦的意思,笑着说道:“小麦,你就叫我小阿姨好了!”

    有了刘雨婷这句话,程小麦旋即从尴尬的处境中摆脱了出来,笑道:“哪里,我还是跟着美丽喊好了,小妈!”

    话是这么说,程小麦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一下子改口,真有一点不适应。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程小麦说道:“还是我和美丽两人,敬爸和小妈一杯酒吧,不管怎么说,你们是长辈啊!”

    “谢谢,谢谢小麦了!”

    郑天南这说着,说着,泪水又下来了。

    他和刘雨婷两人一仰脖子,把杯子里的酒都喝干了。

    程小麦和郑美丽两人又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哥,多吃菜啊!”

    郑美丽一连给程小麦夹了几筷子菜,“这菜没哥做的好,好歹这也是我爸妈的一份情意啊!”

    程小麦连声说道:“我吃,我吃。”

    他又朝郑美丽说道:“这吃过饭后,你和我一道回去吧!”

    郑美丽笑着说道:“哥,我好长时间没在家里呆过了,这次我回来后,打算先在家里住两天,再赶回板桥村。”

    “我把最近需要做一些事情,都交接给了副手水摸秋,我相信她一定会做得很好的。”

    “另外——”

    提到工作上面的事情,郑美丽不由得兴致勃勃,“目前据我看,村里种植的天鹅菌子产量并不高,为了保证回春酒的正常生产,我和王奶奶商量了一下,准备把天鹅菌子专门用于回春酒上。”

    “天下第一茶,就主打地方特色的牌子,我们的后山出产大量的野枣子、野地果,这是都极富有营养,将这些配在天星茶里,是典型的养生茶。”

    “我已经请了这方面的专家作了鉴定,他们认为这种茶一旦批量生产出来,就是板桥村最有特色的养生茶了,天下没有什么茶可以攀比的。”

    听了郑美丽的话,程小麦不由得郑重地点了点头。

    最近他也听说了,虽然有神农肥垫底,可是,天鹅菌子的产量,并非想像中的那么高。

    看来天鹅菌子除了在空间里长得还不错外,在野外的期望值的确不够疯狂的哦。

    不管是植物和菌类,都属于大自然的产物,不是人工借用灵气随意催生的,一切还得遵循大自然的规律性。

    当时,程小麦迫不及待地把天下第一茶给推了出来,根本没有考虑到天鹅菌子是否跟得上,现在想来的确有一些冒进了。

    郑美丽所提出来的设想,真的非常不错!

    “美丽,看来我真的没有看错人,”

    程小麦欣慰地笑道,“你的想法很好!”

    “以后板桥村公司集团成立后,都由你一手来全权负责,不用向我征询什么意见的。”

    “不过,你一定要多培养几个助手,都给他们分担一些事情,不要太辛苦了自己!”

    郑美丽笑道:“小麦哥,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期望的!”

    程小麦笑着说道:“美丽啊,以后你就是我们板桥公司集团的总裁,到时我没饭吃了,就找你打秋风了!”

    “哥,你可别拿我搭胃了,就凭你还愁到了哪里没饭吃,那才怪通了天呢!”郑美丽甩了他一个白眼,笑道。

    郑美丽口中所说的搭胃二字,是地道的水阳话,是调侃的意思。

    吃过饭后,程小麦从郑家告辞了出来。

    郑美丽送他出了院子,说道:“小麦哥,我刚才想了一下,明天就回板桥村,说真的,真让我这县城里住几天,心里还是急。”

    “我感觉自己一天都离不开板桥村了!”

    程小麦笑道:“干脆你今天就跟我一道回去得了!”

    郑美丽摇了摇头,说道:“不行的,我难得回来一趟,今晚得好好陪陪老爸和小妈,我不想惹他们难过!”

    “好吧,”

    程小麦迟疑了一下,“美丽,希望你还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追你!”

    说着,他伸手揽住了郑美丽的腰,把她带到一旁茂密的树林子里,凑上前去就要亲她。

    “不——”

    郑美丽双手旋即抵在了他的胸口,憋红了脸说道,“你是我的哥,你不能对你妹子这样!”

    听她这么一说,沸腾在程小麦心中的那一股邪火,当即就好像被一盆冷水给浇灭了。

    他从郑美丽面部的人气值上,看出她的毅然决绝。

    程小麦的一颗心,扑嗵一下子,好像落进了冰凉的水里。

    他只得松开了自己搂在对方纤腰上的双手。

    其实,程小麦心里也非常的清楚,如果他真的想要了她,她最终不会抗拒的,甚至会乐意迎合自己的。

    不过,那只是她对他的崇拜,而不是一种夫妻间的奉献。

    这样的索求,可不是程小麦所愿意的。

    “对不起,哥,我是你的妹子!”

    郑美丽满脸羞红地向程小麦抱歉地说道,“还请哥原谅小妹!”

    程小麦苦笑了一下,说道:“不好意思,美丽,是我鲁莽了,对不起,这是我的错!”

    说着,两人便走出了树林子。

    当程小麦和郑美丽告别后,郑美丽久久地站在原地上,一直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晶莹的泪水扑簌簌地从她俏丽的脸蛋上,滚落了下来。

    “小麦哥,我真的好爱你!”

    “可是,在你的面前,你是飞翔在九天的鸿鹄,而我不过只是一只小燕子,和你根本是不般配的。”

    “我相信在你的生活中,一定会出现比我更适合你的女人!”

    郑美丽正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身上的手机响了。

    她取出手机发现是钱红英打来的电话。

    她连忙抹去了脸上的泪水,平定了一下情绪,旋即按开接听键,温婉地笑着问道:“妈,你打电话过来了呀!”

    只听钱红英问道:“美丽呀,小麦今天到县城来了,他来你家了么?”

    郑美丽说道:“妈,小麦哥来过了,他在这里吃过饭,刚刚离开呢。”

    “妈,你找小麦哥有事吗?”

    钱红英支吾了一下,说道:“哦,没有什么事情,我只是想问问你,美丽,最近你和小麦没有闹什么别扭吧?”

    ……

    故事写到这里的时候,大家会不会觉得郑美丽和程小麦的分开,太突然了一些呢?

    除了郑美丽外,各位认为在书中现的年轻女性中,更适合和程小麦在一起的是哪一位呢?

    是苏红颜,还是凌青梅或女曦呢?

    抑或期待有新的年轻美丽女性出现呢?

    希望各位朋友把你的意见反馈给我!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