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 href="/r/book_piew_ebook_css/2279/512712279/512712413/20200615154301/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小白怒抱金大腿:沙发!曲大小姐终于出来做回应了啊,我还以为她是心虚了呢!”
“谁家碧玉暗吹笛:估计她之前根本就没看到吧?这个录音放得还真是时候,啪啪打脸有木有!”
“一群红掌拨清波:看到最后这张图,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首古早的儿歌——《数鸭子》!”
“草莓味的青鱼:所以,大小姐的意思是让我们数数这群鸭子有多少只,就代表她录了几次吗?”
“我是吃瓜小能手:总共是5只鸭子,所以,录了5次?”
“奥特曼爱打小怪兽:楼上你太过分了,明明是我先数出来的,就是我打字慢了一步o(╥﹏╥)o”
“名侦探小肥鸭:我觉得重点应该是《数鸭子》的歌词,‘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24678’……所以,是8次!”
“请叫我铁杠头:我觉得也有可能是后面那句歌词,‘真呀真多呀,数不清到底多少鸭’……”
“万物皆可刨:哈哈,楼上可能是正解!”
“小草不开花:突然觉得曲大小姐说话很有深意啊,不像是冷影帝经纪人在长文里形容得那样……”
“红鲤鱼绿鲤鱼与驴:毕竟是经纪人嘛,全凭一张嘴能说,你懂的……”
“给你一颗糖:没错,我倒觉得她这位经纪人口吐芬芳、颠倒是非的本领更厉害……”
“冷妆新照双桐井:说不定这个录音是伪造的,毕竟是财团千金,砸点钱就可以伪造证据!那个谁谁谁说的好,有钱能使磨推鬼……”
“穿着小褂听八卦:楼上这是仇富心态吧?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冷粉吗?光听录音就知道这位经纪人不像他自己说得那么清白,连财团千金都敢辱骂,说好的卑躬屈膝呢? ”
“冷红叶叶下塘秋:林哥那么好的人,平时都不说重话的,这次肯定是因为遭到这位千金大小姐诬蔑,寒了心才会忍无可忍爆发的!”
“五道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工科生:根据我的专业分析,曲大小姐放上来的这段录音没有经过任何加工,要不然,她大可以把最后那个男人的声音截掉,这样会对她更有利,大小姐算是很实在了……”
“八卦石锤星人V:哼,整容黑一生,丑人多作怪!”
“搁浅不扬帆:胡说,曲小姐才没有整容呢,我见过她本人,长得超级好看!”
“柳含烟翠拖轻缕:楼上是脑残粉吧?她在剧组谋害新人,被钱导赶出剧组并封杀,这难道不是明摆着的事实吗?”
“搁浅不扬帆:你胡说,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事……”
“冷云遮断山无数:果然是脑残粉,冷粉们不要跟他杠了,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我们还是等着他被他的主子狠狠打脸吧……”
“……”
从这里开始,越往后,支持她的评论便越少,剩下的几乎都是针对她的,包括单浅扬用小号发的那几条评论也同样沦为了他们的攻击对象。
而且大多数针对她的评论昵称都是以冷字开头的,一看就知道是男主冷翊的粉丝,另外还有一些是以柳字开头的,应该是女主的粉丝。
这些人为了歪曲事实、颠倒是非,可谓是变着法地花式诋毁她,不仅言语十分恶劣,而且还睁着眼睛说瞎话,试图为林清洗白。
曲幽幽越看越生气。
虽然她的确顾忌那位尹大佬的报复,但也不至于真的当个缩头乌龟,尤其是看到那些人诬蔑她蓄意谋害柳思,她觉得自己再不站出来发表声明,恐怕会提前步上原主的后尘——
被网友轰出娱乐圈。
想想自己明天反正也要去找律师,曲幽幽深吸一口气,准备先发文怼回去——
不过就是一篇小论文而已,她以前写得难道还少吗?
“首先,八卦石锤星人V,我不是特别针对你,只是点进评论之后,正好看到你第一个造谣诽谤我,不过你不用担心,只要是诬蔑过我的,我看到之后都会记下来,然后请律师帮我发律师函,到时候请你们直接跟我的律师联系,不用给我发私信,因为我设置了互粉可见;
其次,我想说爆料人之前放出的视频只是电影中的某个情节,会相信这是谋害事实并且点赞的在座各位,应该都是法盲。
倘若这个爆料人真的有证据证明我谋害别人,想替别人伸冤,那就应该直接拿着视频去警局报案,或者警方官博,申请警方介入调查,而不是在微博上买热搜骂我,这样根本就起不了什么实际作用。
我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会因为我是有钱人就对我网开一面。而且,在我看来,警察叔叔还是很可靠的,只要你报的不是假案。
再次,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学好法律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三观,这样才不至于被一些居心不良的坏人利用。
下面,我就给列位法盲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写到这里,曲幽幽直接把《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以及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所有条款全都找出来,截图贴上去,并在其中几个重点位置划线注明——
“大家看到了没有?这些罪责最起码也要入狱三年,我一个千金大小姐,又不是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何必把自己送进监狱吃牢饭?
标注完,又继续把《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具体条款也全都截图贴了出来——
“另外,这条法律条款是送给那些诬蔑我的人的,你们在网上凭空杜撰黑料黑我的,麻烦走点心,至少也编得像一点——
自称是美容医生的那个,你没见过我就敢说我整容,只要我把从小到大的照片放出来,你不就被打脸了吗?
说是我高中好友的那个,抱歉啊,我高中时期就只有一个女生朋友,她就是我现在的助理,男生朋友也只有两个,都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请问你是哪一个?
别的不说,只要是和我同班的同学都知道,我是有未婚夫的,而且我眼里也只有他一个人,来跟我告白的男生虽然多得数不胜数,但通常他们第一句话说出口,我就会直接拒绝,更何况我也不缺钱,所以,我要怎么玩弄别人感情?
说我在大学食堂抢人男朋友的也是一样,我看你好像连我读的是哪所大学都不清楚,居然还敢说是和我同专业的,首先,我们大学的本科生是不分专业的,完全没有‘工学院’、‘文学院’或‘历史系’这一说,所有本科毕业生拿的都是同样的学位,大学三年级时开始确定自己关注的领域,完成学业后也仅仅只授予学生BA或者BSE学位。
何况最关键的是,我从进大学就从没去过食堂,不止大学,从小学到高中也从没去过食堂,哪怕你编图书馆也像一点啊,虽然我是个学渣,但好歹我考前临时抱佛脚的时候也是会去图书馆待几天的,不过那种时候就算有人前来搭讪,估计都会被我瞪回去……所以,在食堂抢别人男朋友这种事,怕是只有你做梦才能梦见吧……
还有,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算是情节严重。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而这两项罪名的处罚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各位诬蔑过我的公众号和个人,接下来就请等我的律师信吧,希望各位到时候见了警察叔叔还能坚持自己说的是事实。
至于各位吃瓜网友,在还没有弄清楚事实之前,我建议你们先按兵不动,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帮恶人推波助澜,相信你们很快就会被打脸。
不止你们,我也最喜欢看打脸的情节。
Ps:我和剧组是和平解约的。
我知道这次是谁在背后针对我,也知道背后有人在帮你,但我还是要说,总有一天,我会证明我是清白的!
立此条微博为证。”
曲幽幽原本还想再加上一句,“你就等着被打脸吧!”,但想想万一被那位尹大佬看到,肯定会认为她这是在公然挑衅,所以最后还是删了。
微博发出去之后,底下的评论起初还是一片骂声,但渐渐的,又涌入了一些新的观点——
“小白兔爱长颈鹿:别的不说,大小姐的三观还是很正的!”
“柳絮风前转:哼,肯定是砸钱通过关系了才敢这么说的吧!”
“旧巷子里的猫:不要这么侮辱警察叔叔,大部分警察叔叔还是很好的!”
“青衫负雪葬英雄:我爸爸就是人民警察,三年前抓逃犯的时候牺牲了……”
“咩咩鱼子酱:安慰楼上,警察叔叔都是英雄!”
“默名琪妙:大小姐敢这么刚,估计是因为证据被烧了吧?”
“我就是个路人:什么证据?被烧了又是什么意思?”
“多情自古伤离别:就是之前网上爆料的那个开车撞人视频,其实还有后续的,大小姐被人拉出车厢后,那辆车就爆炸了,之后就烧得只剩空架子了……”
“我不会迟到但会缺席:求完整视频链接!”
“身为天才我很抱歉:求完整视频链接+1!”
“打烂牌专家:我看过了,我觉得大小姐应该不至于,谋害他人差点赔上自己的性命,这世上真的有这么蠢的人吗?”
“没有一颗大蒜是无辜的:也有可能是她运气不好呢?比如说恶有恶报?”
“资深非酋联盟队长:我倒觉得大小姐没和车子一起爆炸,已经算是运气特别好了吧?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八卦的本质是柠檬精:突然感觉,这是不是剧组为了蹭热度爆出来的料啊……”
“恰见明月满楼:楼上,你可能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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