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听弦真的跑秦狰家里来了,还带了一箱啤酒过来。
“我好气啊!”
他霸占了秦铮客厅里的沙发,一瓶瓶往自己嘴里灌,面容哀伤地问秦狰:“秦老板,你说说,我到底哪里不如那个男的?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吗?”
“我不知道。”秦狰陪着他一起喝酒,不是为了买醉,而是因为沈听弦带来的啤酒是真的好喝,“可能是你长得丑吧。”
这是他们沈家自己酿的酒,市面上没得卖,外人还不一定能够喝的到。
“放屁!”沈听弦一听秦狰骂自己长得丑就开始破口大骂,“你看看我这张脸,我像是丑陋的人吗?再说我就算丑,我有钱啊,我都带她坐过我私人飞机了,这东西是普通人能有的吗?那人不可能比我还有钱了!”
“哦,那就是真爱了。”秦狰继续给沈听弦心上插刀。
“呜呜呜……”沈听弦痛哭流涕,“那天我约她去看电影,她告诉我电影院人多不想去;我约她去吃法国鹅肝,她说她特殊时期吃不了冷的东西……他妈的!吃不了冷的就能吃辣的是吧?她和那个男的吃的是川麻特辣火锅!”
秦狰:“……”
“我为了她,是那么卑现在好伤心,好难过,我以后再也不做舔狗了。”沈听弦看着好像是真的受了情伤,瘫在一旁像是死鱼一样。
“舔狗有什么错呢?说到底还是她脚踏两条船的错。”秉着多年老友情谊,又想着沈听弦宁愿被坑三十万也要给自己送花的“真挚感情”,秦狰安慰并教育他道,“我也早就告诉你了,多看些书,培养高雅的情操,光有钱有什么用,还不是——”
结果沈听弦打断他的话:“她没有错。”
秦狰:“?”
“到底还是怪我给不了她想要的资源吧。”沈听弦真是个合格的舔狗,转头就问秦狰,“我想去开个娱乐公司,你要和我一起吗?”
秦狰很想把自己手里的啤酒浇到他头上,好让沈听弦头脑清醒一点,只是多年的良好素养让他做不出这种事,只是骂沈听弦道:“你有病,我睡觉去了,你自己喝吧。”
“我也不喝了,还喝什么?我联系人开公司去了。”沈听弦说干就干,立马拿出手机给人打电话。
秦狰无语,懒得理他,自己回卧室睡觉去了。
而入眠后,他又做梦了。
梦还是秦狰常做的那个梦,梦里的天仿佛永远也不会晴朗,阴郁黑沉,暗无天光,他一次次从秦家大宅出来,坐上那辆永远改变他人生的黑车。
但今晚的梦里,偏偏多了一抹清莹的雪白。
还是昨晚那个少年,他蹲在路边,面前盛开着一朵昆山夜光,那朵牡丹花瓣洁莹,在昏暗的天色下隐隐发出如月光一般的银白清辉。
只是花前的少年,似乎比这花还要白。
他的肤色像是月下的新雪,又像是初春的梨花,而垂在身后的青丝又如鸦羽,长及地面,黑是黑,白是白,分明得叫人完全无法忽视他的存在。他抱着双膝蹲在花前,眼睫低垂,半敛着眼眸,声音温润轻细,仿佛带着些颤:“哎呀,这花好可怜呀,整片叶子都被人揪掉了呢……”
少年说话间眉头蹙着,绯红的双唇看上去和他的人一样柔软,又像是他面前的夜光,仿若带着淡淡的香气,而少年说完话后紧紧抿起的委屈模样,却是过分的做作、虚假、和勉强。
可怜是挺可怜的。
然而这股“怜”意,是因为少年的容貌本就柔美,生得乖巧又温驯,他轻轻一皱眉,就会叫见者心软;微微一抿唇,就显得他委屈哀怜。
只是秦狰见过太多人在他面前露出过这种表情了,那些人虽然都没少年貌美,可都是希望通过这样的表情,叫他心软,叫他好给他们想要的好处。
偏偏这少年假装可怜的演技还实在太烂,他就没见过装可怜程度比少年还造作的人。
就这点演技也想骗他心软吗?
要是少年呜呜的哭上两声还行,起码是真的流了眼泪呢。
眼泪都不流,呵。
秦狰收回看向少年的目光,脚步停也不停,上了黑色的轿车。
那抹黑色消失在柳寻笙的视线之后,他就被踢出秦狰的梦了。
柳寻笙也醒了,他呆呆地望着黑黢黢的书房,只觉得养自己的新主人秦狰约莫是真的心狠手辣,他今天在梦里都强忍着被秦狰反复揪叶子的恐惧,还装的比昨天更可怜,然而秦狰还是看都不肯多看他几眼,依旧踩着他故意飘到他面前的叶子走掉了。
柳寻笙有些泄气,慢慢地又把自己挪回春剑兰身边,觉着自己还是不要想着走这些邪门歪道了,不如好好修炼,争取早日化形逃跑溜走还靠谱些。
第二天秦狰睡醒,发现沈听弦今天倒是没跑,还留下来吃早饭了。
不过沈听弦在看到秦狰下楼后就立马跑到他面前说:“好哇秦狰,你果然揪小牡丹叶子了,我刚刚去你书房看了,它那片断叶没了!”
秦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茶,面不改色道:“我不是早在微信里就和你说了吗?”
“我哪里想得到你真的会揪?”沈听弦说,“我看那小牡丹叶子本来就没几片,你别再揪了,等会给人家揪秃了怎么办?”
秦狰语气淡淡,神色冷漠说:“秃了也还会再长的。”
沈听弦听着秦狰这话,无比唏嘘道:“你不能因为人家俗就这么对它吧?你舍得揪你那盆春剑兰的叶子吗?”
秦狰挑了挑眉梢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沈听弦口中他对两盆花的偏心程度和区别对待。
沈听弦见状啧啧感叹着,和秦狰说昨晚他问过简烁柔了,她和那个男的真就是去吃了火锅,别的什么也没做,那个男人搭着她的腰是因为她肚子痛,不舒服,在搀扶她呢。
秦狰不知道简烁柔这话别人信不信,但是沈听弦肯定是信了的,因为他说完后抓了几块糕点就往嘴里塞,匆匆吃完早饭后就跑了,大概是赶着去开他的舔狗公司……不,娱乐公司去了。
随后秦狰用手机看了下,发现简烁柔与神秘男子夜会火锅店的热搜也已经压下去了,不知道是简烁柔公司干的,还是这背后有沈听弦出的一份力。
不过秦狰都没管太多,吃完早饭后就回到卧室收拾行李——他要出差几天,这几天都不会待在家里。
临近出门前秦狰去了趟书房看花。
春剑兰他养了一年多了,过往出差时他将花交给范阿姨照顾时也都没出现过什么问题。这次出差,秦狰有些放心不下的反而是新来的那盆昆山夜光。
所以秦狰特地去看了它一眼,他见白玉花盆里的绿植枝叶舒展,绿意盈盈,与刚拿回来时的柔弱样貌呈天壤之别,不禁微微颔首点头,觉得自己的栽养方法是正确的。
只是秦狰在看到昆山夜光的花盆没在昨天他放置的位置上,而是又回到春剑兰身边时就皱起了双眉,他将范阿姨叫到书房来,和她说:“范姨,你以后不要随便搬这盆花的位置,昆山夜光喜欢阳光,要多晒太阳才能长得好,你把它放在阴凉处,它长不好的。”
范阿姨听到秦狰说她,先是愣了愣,随后脸色忽的刷白,紧张地颤声说道:“秦先生,我、我没有动过您这盆花啊……”
秦狰微微怔神,他见范阿姨脸色如此难看,还以为自己说话语气太重了,又或许……是他脸上的疤太吓人了。
“没事范姨,我不是在骂你,这话应该是沈听弦搬的。”秦狰身体僵住,他站在原地语气生硬地和范阿姨解释,“回头我说他去。”
秦狰话语落下后,范阿姨身体放松了些,但脸色还是没有红润起来,勉强笑道:“诶,秦先生,您最近几天是要出差吗?”
“是的,去南城待几天,下周五我就回来了。”秦狰道,说完他转身看向自己身后的两盆花,又接着说,“这几天就麻烦你照顾我的花了。”
“好,秦先生您放心吧。”即使范阿姨现在很怕进书房,但这是她的职责所在,她明白秦狰的花有多名贵,要是她在秦狰出差这几天没照顾好这两盆花,她的工作也不知道能不能保住,于是范阿姨咬牙点着头,“我会帮您好好照看它们的。”
“嗯。”秦狰走到书桌前,抽了张纸写着照顾牡丹的注意事项,低声说道,“春剑兰你已经很熟悉怎么照顾的,昆山夜光的注意事项我写给你,这盆花没春剑兰那么娇气,却比春剑兰还麻烦。它每天都要晒太阳,具体怎么晒我写给你。”
每天要晒太阳,偏偏温度太高就会厥过去;能耐三十度以下的寒冷,偏偏又比其他花要更容易受到冻害,就不能像春剑兰那样简单低调,一直呆在阴凉处养着吗?这不是麻烦是什么?
秦狰密密麻麻的给范阿姨写了一小页纸,上面写了每日温度多少度时,昆山夜光可以在太阳底下晒太阳,温度高过多少度时,又得把花挪到阴凉处放着。
范阿姨接过备忘录纸一看,照上面这么个写法,她每天要来这个疑似闹鬼书房好几趟,差点没厥过去。
而柳寻笙听着秦狰说他喜欢晒太阳,每天要多晒太阳才能长好时也差点直接厥过去——秦狰说的是实话,可他却最怕晒太阳了。
昆山夜光的确需要晒太阳才能长好,所以他跑到春剑兰身边时也会给自己晒太阳,可是叶子一旦晒暖了,他就不能再晒了。再晒下去他会莫名的感到害怕,就算气温不高他也会头晕窒息,就像是被火烧一样,因此他每天只能短暂的晒晒大概半柱香时间的太阳。
以前在深山时,他周围的高密冠树太多,每日仅有正午时能晒一小会太阳,他觉得正好,现在每天被秦狰逼着晒,柳寻笙就很想哭。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怕太阳,明明他们昆山夜光该是喜欢的,也正因为他太阳晒的太少了,所以他才长得这么小,每次开花也只能开一朵。
唉,算了。
柳寻笙在心里叹气,他觉得:反正范阿姨不会像秦狰那样待在书房里很长时间,应该就是过来搬个花的位置就会离开,他等范阿姨走后再把自己挪回来,在范阿姨进来前又赶紧把自己挪回去就好了。
柳寻笙还气鼓鼓地想:秦狰说的不对,他那么乖巧,每天都能照顾好自己,几千年都活过来了,又不容易死,怎么会麻烦呢?
作者有话要说: 秦总:这个人演技是真的烂。
无良制片人:是的,真有够烂,我都比他演的好。
秦总:?撤资886。
无良制片人:不好意思说错了,您夫人的演技真是影帝级别呢。
-
提前和大家说一下,笙笙除了唱曲时的表演以外,其他时候的演技是真的烂哈,以后也不会有长进的【狗头】。
另外我改了文名啦,原来那个名字好像不够好听,现在改了一下好像更符合文名hh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