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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被赶离

    丁兆红说,“与我合作就对了,你们应该高兴,将来的你们,肯定会感谢你们此刻的决定。”

    她这话说的没错,二十年后,她们也成了百万富翁。

    而那些与她们同期摆摊做买卖的小商贩,大多依然做着小买卖,过着勉强吃饱饭的日子,与她们一比,差距大多了。

    那时的她们,无比庆幸,跟对了人。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既然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就要相互认识。

    两个妇女把她们的姓名告诉丁兆红。

    长脸的妇女叫贾慧慧,圆脸的叫沈冬敏。

    她们两个合伙经营服装生意。

    丁兆红也把自己的姓名告诉她们,结果她们两人说,早已打听出她的名字了。

    丁兆红问她们打算进购多少件衣服。

    两人经过一番合计,说先进购50件衣服,探探市场,看看是否卖得出去。

    丁兆红犹豫了一下,最终同意她们说的这个数量。

    作为批发商,一般情况下,对合作伙伴进货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如果达不到最低数量,拒绝供货。

    对批发商来说,单件衣服的利润很低,必须走量,才能赚钱。

    如果走量太少,很可能不赚钱,反而还要赔上人工费。

    不过,丁兆红也理解她们。

    第一次与自己合作,她们对衣服的销路没底,不敢进货太多。

    如果这次进的货,短时间内卖完,她们下一次进货时,不需要丁兆红提要求,她们自己就增加数量了。

    丁兆红告诉她们,三天后来自己家里取货。

    接着,她去了邮政局,拨打刘鹏的电话,订购1万件衣服,衬衣和牛仔裤各要5千件。

    虽然目前只有贾慧慧和沈冬敏两个小贩找她批发衣服,而且,她们只进购50件衣服。

    但丁兆红有信心,把1万件衣服卖出去。

    以刘鹏给她的出厂价,1万件衣服的成本是10万元。

    丁兆红把蔬菜超市,服装超市连同孙卫东经营的台球厅,所有的利润加起来,总共8万元,不足以支付1万件衣服的费用。

    不过,她和刘鹏合作多次。

    刘鹏完全相信她,允许丁兆红支付一半货款,等卖完衣服,再支付另一半费用。

    三天之后。

    邮递员把一个货物单送到丁兆红的服装超市。

    丁兆红拿着货物单,找到之前联系好的小货车,去了市里的火车站,提货。

    这一步挺麻烦的。

    但是没办法。

    目前在国内,只有邮政可以寄货,可邮政收费很贵,如果用邮政邮寄这1万件衣服,运费可能有上万元之多。

    丁兆红不舍得花这么高的运费。

    她让刘鹏采用的运送服装的方式是,把服装拉到火车站,办理托运,而后把托运的单据通过挂号信,邮寄给她。

    丁兆红拿到托运的单据,去市里的火车站取货。

    从火车站取到服装,丁兆红坐着小卡车,回县城。

    在路上,她左思右想这事。

    每次都来火车站提货,相当麻烦。

    要不自己建一个物流公司吧,专门运输大件货物,如同后世的顺丰和四通一达。

    再说了,如果她现在就建立物流公司,那么,再过20年,绝对是国内民营物流业的巨头。

    可是,仔细一想,这事行不通。

    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相关部门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很严格,很多行业不允许民营经济进入。

    这就是为何四通一达等后世的物流巨头,都是在两千年左右出现的。

    在此之前,市场上不允许有民营物流。

    不过,丁兆红不想就此放弃这个想法。

    她想的是,把生意做大后,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认识一些头头脑脑,给他们提建议,争取早点把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束缚,取消掉。

    小卡车开到丁兆红的服装超市门口。

    丁兆红,丁爱军,颜翠花,王二牛几人,一起动手,从小货车上卸服装。

    1万件衣服不是小数目,把一间房子占去了大半。

    他们几人累得满头大汗。

    丁爱军双手拍打腰部,她年纪大了,干点儿重活,腰部就酸疼。

    “小红啊,咱天天去火车站拉衣服,实在太麻烦了,依我看,干脆咱自己建个服装厂吧。”丁爱军说。

    “我看行。”颜翠花说,“广播里天天喊着,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兆红,建个服装厂,你就是女企业家了。”

    丁兆红一愣,随之露出喜色。

    这是个好主意。

    自己只考虑到货物运输的问题,却没考虑自己为何不建个服装厂呢?

    如果建立一个服装厂,比建一个物流公司的意义还要重大。

    她一拍大腿,“你们这个提议很好,我决定了,建服装厂,等会儿我就去工商局,问一问建服装厂需要哪些手续。”

    中午,贾慧慧和沈冬敏俩人,共骑一辆三轮车,从丁兆红手里进购了50件衣服。

    这是丁兆红第一次和她们交易,本着谨慎的原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与她们完成交易后,丁兆红来到工商部门,询问建服装厂的有关事宜。

    工作人员给她列了一个单子,上面有建服装厂的各项规定,第一要有厂房,第二要有机器,第三有工人,第四要有充足的资金。

    其实,这四条可以归结为一条,那就是要有充足的资金。

    资金充足了,可以买场地,买机器,招工。

    如果钱不足,一切都是白搭。

    而丁兆红目前的钱都投入到1万件服装上了。

    想见工厂,必须把1万件衣服卖完,拿回本钱,才能建厂。

    可是,除了贾慧慧和沈冬敏两人找丁兆红进购衣服,其他的服装小商贩都没找她,导致服装都堆在她家里。

    既然你们不找我,我主动找你们。

    丁兆红主动出击,去县城百货大厦,这里有很多服装摊位,每个摊位都有一个老板。

    丁兆红拿着自己进购的时髦的衬衣和牛仔裤,做推销。

    百货大厦里的商贩们,看了丁兆红的衣服,有些兴趣,打算进购她手中的衣服,但是,丁兆红一报出自己的姓名,让他们去兆红服装超市取衣服,他们的态度立刻改变,不光不进购她的衣服,还粗暴地赶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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