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040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听了张太德的计划,贾总抚掌大笑:“哈哈哈。”

    见贾总满意,张太德撅腚大笑:“嘎嘎嘎。”

    贾总指着张太德的鼻子:“张总监,你真是一个坏人,不过我喜欢。”

    张太德望着贾总的眼睛:“贾总,你真是一个烂人,不过我也好喜欢和你合作。”

    贾总拍着张总监的肚子:“张总监,我没有你阴险,还得向你学习。”

    张总监搂着贾总的脖子:“贾总,我没有你歹毒,还得继续进步。”

    两人都很是开心,于是情不自禁搂在了一起,还在屋里即兴跳了一段华尔兹。

    “张总监,我……”

    正在这时,办公室的门一开,一脸丧气的倒霉蛋窦钊走了进来。

    上次会议上,窦钊马屁拍到了马脚上,让王太德大为光火,于是让窦钊全价赔偿损失的摄像机,否则就走法律程序。

    20多万的设备,窦钊根本就赔不起。

    虽然他也是关系户,但关系还没有硬到让张太德在乎的程度,他是走的一个副总监的门路。

    所以今天上门,是想求张太德网开一面的。

    没想到打开门,看到的却是张太德与贾总搂在一起的画面。

    知男而上?

    勉为骑男?

    男上加男?

    强人所男?

    太刺激了!

    还可以这么玩?

    窦钊似乎是发现了新世界。

    也找到了让自己避免被追究的办法。

    他一脸决绝地走进了办公室,然后反锁上了门。

    “张总监,我也可以!”

    “请给我一个机会吧!”

    张太德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

    气得张太德冒火。

    顺手抄起了办公桌上的烟灰缸,就要把这个误解自己的小子给打出去。

    哪知道贾总却是一把拦住了张太德,笑眯眯地道:“小子很上道,有前途。”

    看着他的笑容,张太德不禁打了一个哆嗦。

    下意识地离远了贾总好几步。

    ……

    沈月恒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京州一家很有名的广告公司打来的。

    这家公司也算是神通广大,居然这么迅速就打听出了沈月恒已经离职的消息。

    于是抛出了橄榄枝,邀请沈月恒加盟广告公司,担任策划部主管。

    年薪50万,有奖金,有项目提成。

    这当然是一份很优厚,很有诚意的合同。

    不过沈月恒并没有过多惊讶。

    以他如今在广告界的地位来说,日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广告公司过来招募自己。

    年薪百万也不是什么值得咋舌的事情。

    因为自己展示给广告同仁的才华,自己的创意,都值这个价!

    广告虽然也属于传媒行业,但与电视台又离得很远。

    所以那个张太德就算是要搞鬼,他的手也伸不到这么长。

    但沈月恒拒绝了。

    不只是拒绝了这家广告公司,之后就算是有条件更优厚的广告公司邀约,沈月恒也没有打算去加盟。

    他可以制作广告,但这只是他的一个副业,沈月恒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个当成自己的主业。

    他还想当主持人,当歌手,当明星。

    成为舞台上最耀眼的存在,让自己的家人为自己欢呼骄傲,让认识自己的朋友以自己为荣,这才是沈月恒的理想。

    ……

    当沈月恒的手机再次响起的时候,他本以为这又是哪家广告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但听筒里面并没有传来一连串诱人的招聘条件,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

    “是我。”

    很多人都很讨厌打电话时,对方说“是我”或者是“猜猜我是谁”。

    因为谁特么知道你是谁啊?

    可此时听到听筒那边传来的“是我”,沈月恒却沉默了。

    他当然知道对方是谁。

    虽然已经好几年不联系了。

    但这声音却还是那么清晰。

    只是没想到对方居然会打来电话。

    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回答。

    话筒那边是一个女人。

    方乔。

    沈月恒的大学同学。

    也是她的初恋。

    更确切地说,是前女友。

    唯一的前女友。

    电话那边的方乔等了十几秒后,这边还没有回答。

    于是又问:“还在么?”

    “在。”

    “见个面吧,传媒大学西边的那个咖啡馆你还记得么?我偶尔还去坐坐的。”

    “记得,只是我很久没去了。”

    “那下午三点见面吧。”

    “有什么非见不可的事情么?”

    “呵呵,沈月恒,见个面你这么犹豫什么?莫非你还爱着我?所以不敢面对我?”

    “你还真是会开玩笑。”

    沈月恒轻笑了一声,又道:“年轻的时候,哪懂什么爱情?”

    电话那边的方乔似乎也显得很是轻松:“是啊,就当是老朋友叙旧一样,不见不散。”

    ……

    方乔,与沈月恒在传媒大学同系不同班的同学。

    不过对大学生来说,基本上都是上大课的,因此除了本寝室的之外,其余的同学是不是一个班的并不重要。

    方乔在大学期间是一个风云人物。

    她家就是京州本地的,是在并不发达的城郊,经济条件很是一般。

    这么一个没有背景的女孩,却很要强,不但成绩优秀,还热衷于学校的各种活动。

    从大一开始就加入了系学生会,大三已经是校学生会的副主席。

    组织能力很强,迎新晚会、文艺汇演、舞会、各种社团活动、文化节、校园招聘、拉赞助,都组织得井井有条。

    按理来说,方乔与沈月恒完全就是大学里面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似乎没有交集,更难走在一起。

    沈月恒从不参加那些学校活动。

    连同宿舍的男生和女生搞联谊舞会,他都没有去参加。

    他每天除了上课外,就是在自习室温习,在图书馆看书,在乐器楼练琴,晚自习后在操场上跑步,然后再回宿舍睡觉。

    晚自习后的大学操场,其实是恋爱的地方。

    像沈月恒这样,真是一个人跑步的很少,所以那时候沈月恒得了一个外号--“傻狍子”。

    可偏偏方乔就喜欢上了沈月恒,还是她主动追的。

    因为她觉得沈月恒很上进。

    她觉得自己和沈月恒都是不满足于现状的人。

    都是出身普通,不甘于平凡。

    所以自己的各种社交活动,沈月恒的认真坚韧于专业技能,都是为了以后的拼搏,脱离之前的阶层打下基础。

    她很看好沈月恒的将来。

    这是一个绩优股,值得持有。

    越早持有,回报越大。

    于是在主动陪着沈月恒晚自习后在操场上跑步一个月之后,终于成功牵手。

    操场上少了一个傻狍子,多了两个卿卿我我的俗人。

    本来一切都很美好。

    美好的青春,青涩的初恋。

    但人总会长大,初恋总会遇到波澜。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你不是我的公主,我也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毕业前那一年,两人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起因在于沈月恒的头铁,终结在于方乔的现实。

    <p/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