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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世上还是傻子多。

    大批百姓围在几处鱼摊前,为自己激增“功德”。

    而鱼贩们操纵被暗改过的功德无量放生机,很快就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等着增加功德的顾客干脆自己上手,拼命摇动手柄,但都不多时便没了力气。

    这种时候,反倒是一些妇人们格外起劲,不知哪儿来的源源不断的力量,促使她们不停摇动手柄。

    果然,女人总是对某些高速振动的东西没有抵抗力,一玩上就撒不开手了。

    而就在洛阳百姓用放生机折腾可怜的鱼儿们时,远在徐州,有位仁兄就显得仁慈多了。

    这位老兄坐在豪宅内,正大口吞食着生鱼片,连酱油都不蘸。

    他的老爹看不下去,难免说道几句:“这么喜欢吃生的,明个叫人弄根猪大肠刺身给你尝尝?”

    “咳咳……”陈登险些呛死。

    “怎么,你不是喜欢生食吗?”

    “那总得先洗干净吧。”

    “……”

    陈登吃完了生鱼片,擦了擦嘴,却忽然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陈珪问他:“你是可怜起这条鱼吗?”

    “非也,”陈登说,“孩儿只是想起了玄德公。不知他现在处境如何。”

    陈珪道:“乱世当中,能保全自身就很不错了。我们除了自己,还保护了徐州百姓,已是许多人都难以做到的成就了。刘备天生贵人,贵人自有福相,你就别想那么多了。”

    虽经父亲劝导,陈登仍然难解心中忧虑,重重叹了口气。

    其实陈珪说得对,陈登不必太过担忧。刘备是贵人,贵人有没有福相不知道,起码他的饮食要比陈登老哥们健康的多,至少他吃的是熟食,不用担心患上肝吸虫病。

    此时的刘备,正带着亲信及少量残兵败将,坐在九江郡境内一处荒无人烟的野地里,粮草断绝,但面前的一口大锅里,却咕嘟嘟冒着气泡,飘散出奇异的香味。

    之前战败逃遁成功的张飞也早与他会合,这会儿也坐在大锅前,看着锅里的鲜肉出神。

    人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是不想说话的,因此,简雍在附近摘了几串野果,分给刘备、张飞等人,都吃了几颗,缓了许久,方才慢悠悠地开口了。

    “主公,咱们现在该去往何处?”简雍如是问道。

    刘备沉思良久,说:“九江是袁术领地,他兵多将广、财力雄厚,不妨暂且投奔。”

    话音刚落,张飞就啐了一口,说:“袁二这厮,名是四世三公,其实专好结交盗匪游侠。大哥是汉室宗亲,我等又是良家子弟,岂能与他为伍?”

    另一边从事孙乾也说:“据传袁术窃得传国玉玺,素有野心。甚至总提谶语‘代汉者当涂高也’,他字公路,当涂即为公路,似有取汉而代之之心。主公身为汉室宗亲,贸然投之,恐为其所害。”

    张飞附和道:“说的也是!”

    简雍考虑一番,提议道:“陈王刘宠,自称辅汉大将军,拥兵十万。他是明帝玄孙,地位比主公要高。主公投他,不会喧宾夺主。刘宠兵多,惟缺良将,主公若去,他定然如获至宝。主公意下如何?”

    “陈王刘宠……”刘备喃喃自语,面无表情,不知道究竟在考虑些什么。

    “对,正好陈国距离九江只隔着一个汝南郡,路途不算遥远。”

    “他身为王室成员,与我也算血脉相连。于情于理,我去投他都很合适,既然如此,”刘备捋着胡须道,“这就先遣别部司马去陈国打声招呼,我们随后跟上。”

    “别部司马去不了了。”张飞说了一句。

    “为什么?”

    张三爷努嘴示意道:“在锅里呢。”

    咕嘟嘟冒着热泡的行军锅里,炖着的正是刘备军的别部司马。

    因为缺少粮草,荒郊野岭的果子、野菜又完全不够啃的,他们出于无奈,只能有计划地吃人。先从胖子吃起,然后是老弱病残。

    这位别部司马,刚好在之前的战役中受伤感染,眼看没救了,干脆就让他发挥余热,填饱其他人的肚子了。

    刘备叹了口气,转而对孙乾说:“那就请公祐去办吧。”

    孙乾点头应允。

    张飞便从锅里捞了半根大腿骨递给孙乾:“还请孙从事吃饱再赶路。”

    孙乾咽了口唾沫。人饿极的时候就不会管面前的到底是什么动物的骨头了,先他娘啃再说!

    于是他啃了一半,将另一半揣好,便骑上一匹皮包骨头的瘦马,扬鞭上路了。

    孙乾经过多日奔波,总算来到陈国。国相骆俊,素闻孙乾才名,就遣人将其邀请至王府。

    陈王刘宠,年四十有余,勇猛过人,善使弓弩,箭法高超。在其父刘承死后,继承陈王爵位。

    中平年间,黄巾军起义,郡县官兵都弃城逃走,刘宠征兵自守卫。

    当时天下饥荒,诸王侯都已不再享有租赋,反屡遭抢掠,有的甚至流离在外,死于荒野。只有陈国仍很富强,邻郡百姓纷纷前去投靠,陈国拥有部众达十余万人。

    刘宠虽然兵多,但是一直缺少良将,除了他自己和国相骆俊外,鲜有能当大任的人才。

    因此他亲自出来招待孙乾。

    孙乾看见满桌的酒菜,眼睛发红,顾不上许多繁文缛节,就大口吞食起来,那架势恨不得要连盘子一块儿啃了。

    眼见大儒郑玄都看好的名士如狼似虎,刘宠和骆俊面面相觑,都感到惊愕。

    孙乾吃了个五饱带六饱,擦了擦嘴,怀里揣着的半根大骨头滚了出来。

    刘宠和骆俊看见,气氛不免有些尴尬。

    孙乾以笑掩饰道:“在下连日赶路,只有这半根骨头。走在路上,每当饿极,就只想着再多赶些路程吧,再多赶些路程就吃掉它。结果路程走完,骨头也放馊了。”

    骆俊旋即笑道:“不愧是孙公祐,居然能想出这种激励手段,鞭策自己。”

    “让骆相见笑了。”

    “既然骨头已经坏了,就扔掉吧。”骆俊冲仆人示意,仆人走上前来,要替孙乾扔掉骨头。

    可孙乾却脸色骤变,拦住仆人。

    骆俊感到奇怪:“一根破骨头,有什么可惜的?”他哪里知道,这是一根人骨。

    孙乾强忍住泪,脸上挂着笑容说:“在下历经艰险,能来到陈王府上,全仰仗这半根骨头。它对我而言,已经不是食物那么简单了。我希望找个时间,将他安葬。”

    刘宠只觉得他的语气有点怪怪的,不过并没有计较,而是换了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