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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章精怪

    又是一场不欢而散。

    叶毅举家。

    受不了压抑,尴尬的气氛,连忙带着儿子,儿媳妇,离开现场。

    一度嚣张跋扈的安兰。

    再也没往昔的风采,出门之前,颇有夹着尾巴慌不择路的迹象。

    实属狼狈,引人笑话。

    余下的长辈。

    该打牌的打牌,该聊天的聊天。

    不过,看荀清儿的眼神,倒是挺温和。

    这丫头。

    战斗力十足彪悍,不好惹,不好惹!

    “活的,你们看,真是活的。”

    荀清儿说了一大通话,这边猛然停下来,顿感口干舌燥。

    奈何不熟悉这边环境。

    只能央求叶凌云代劳,刚要开腔,叶聪搓着双手,站在荀清儿旁边,又是激动,又是暗道自己不会在做梦吧?

    大明星啊。

    一代女神。

    往日里,唯有在荧屏上一赏她绝世姿色的叶聪,这辈子,哪里想到过,有朝一日,荀清儿竟活生生站在眼前。

    “山柳,你看,她还会眨眼,确定活得。”叶聪乱七八糟道。

    叶山柳:“......”

    荀清儿:“......”

    “荀,荀姐姐。”

    叶山柳勉强还能保持镇定,客客气气称呼了句,然后,接下来该说什么?

    他脑袋一阵乱麻。

    荀清儿与自己哥哥,竟然是情侣?!

    难怪,当初母亲陆梅在提及哥哥女朋友叫做荀清儿的时候,她还纳闷,怎么听起来,有点熟悉?

    “你是山柳吧,凌云提及过你,上次婚礼我临时有事,很抱歉。”荀清儿笑着示意道。

    叶山柳心不在焉。

    沉默许久,这才道:“荀,荀姐姐,我喜欢你很久了,能不能要几张你的签名照?”

    “我也要。”叶聪凑热闹道。

    “姐姐?”荀清儿眨巴眼,静等下文。

    叶山柳恍然大悟,连忙改口:“对对对,我该称呼嫂子。”

    一阵寒暄。

    荀清儿转过身,才准备搭理叶凌云,忽然意识到,她这次不请自来,并没有提前通知,这......

    这个木头,不会生气吧?!

    荀清儿歪下脑袋,满头秀发垂落,伸手将刘海别在耳后,边笑边静静打量着叶凌云:“喂......”

    叶凌云合上书籍,刚才一场骂战,他全程没参与,以荀清儿的战斗力,实在多余。

    “我不叫喂......”

    一句话过半,荀清儿突然眼神古怪起来。

    叶凌云则倍感无奈,一只手顺势揪住他的耳朵,轻轻向上提起:“清儿一路匆忙赶过来,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

    “你要干嘛?”

    叶凌云:“......”

    我能干嘛?

    荀清儿被这幅滑稽得画面,逗乐了,忍不住掩住小嘴,跟着笑了起来。

    叶聪,叶山柳瞪大眼睛,暗道我滴乖乖,这还没进门,婆婆就准备胳膊肘往外拐了?竟是这么护着未来准儿媳妇?!

    叶凌云忍不住向荀清儿翻白眼。

    陆梅站在后面,重重哼了声:“你敢欺负荀清儿,我轻饶不了你。”

    行吧。

    一山更比一山高。

    你是老娘,你厉害,儿子甘拜下风!

    “阿姨,凌云对我蛮好的,他从来没欺负过我。”荀清儿凑到陆梅跟前,主动当起了和事佬。

    陆梅也没真生气。

    不过,也仅有荀清儿能让老人家笑颜如花。

    连女儿这种贴心小棉袄都不管用。

    叶凌云和叶山柳相视两眼,面面相觑,真是稀奇怪了。

    黄昏落幕之前。

    荀清儿匆匆吃了一顿饭,暗道这县城里的风景实在太美了,然后双手拖住下颌,一副可怜巴巴得盯着叶凌云。

    “干嘛?”

    叶凌云故意道,不过,嘴角笑意还是出卖了他。

    荀清儿眼疾手快,一把拉起叶凌云,和陆梅打了声招呼,然后两人依偎,出门散心。

    自幼住在那座,历经六个朝代,先后战死过无数亡灵的金州王城。

    荀清儿长这么大,从未见过乡野风景。

    尤其是看见冰霜阻道,在河面留下一条巨大的透明屏障之后,整个人都惊讶到欢呼雀跃起来。

    哧!

    前脚迈出。

    完全没意识冰面光滑的荀清儿,一个劈叉,哧溜溜离叶凌云而去。

    “啊......”

    荀清儿既害怕,又兴奋,挥舞着粉嫩的小拳头,身不由己,朝着冰冻的河面中心,一路疾驰。

    叶凌云害怕她出意外摔倒,连忙赶上,等扶住了荀清儿,没好气道:“你是不是傻?”

    “我故意的。”

    荀清儿皱起琼鼻,嘟哝着嘴,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

    此刻。

    渲染大半片天的泣血残阳,早已散去。

    继而,月光色下。

    女子香。

    近在咫尺。

    叶凌云从正面环抱住,身穿宽松羽绒服的荀清儿,一句话没说,但那股温暖,源源不断传遍荀清儿全身。

    荀清儿扬起小脑袋,怯生生又羞涩道:“亲一个?”

    言罢,红唇微张。

    像是初生时的幼年,满怀期待,嗷嗷待哺。

    叶凌云腾挪双手,从她的腰部落向她的脸蛋,两侧护住,然后慢慢垂下脑袋。

    荀清儿与之同步,高高踮起脚。

    柔和得月光,倾泻而下。

    原本泾渭分明的彼此影子,在这一刻,合二为一。

    “我爱你。”

    荀清儿含蓄不清得嘟哝了句,恶趣味上头,轻轻咬住叶凌云的上唇,不忍松开。

    赶路的路上,荀清儿突然接到了一通电话。

    顾良人!

    这位,同样出身于金州市的豪门大少,竟然来到了玄州。

    并明确告诉她,要等她一起返回金州。

    毕竟年关将至,也该归族了。

    作为一起长大的儿时伙伴。

    荀清儿本不该冷淡对待,只是,成年之后,少女时代,彼此纯洁的朋友关系,就荡然无存了。

    他视这段关系,为青梅竹马。

    她,心有真命天子!

    “我过段时间,准备回家了,可能,我们需要分开一段日子。”

    荀清儿别过脑袋,说完这句话,一个人迈着步伐,背对叶凌云,渐行渐远。

    指婚在即。

    预示着她的事业,成就,以及心心念念的人,都要随自己而去了。

    叶凌云双手负后,目光伴随。

    良久,荀清儿忽然回眸凝望,明明局促不安,却在强颜欢笑:“你会等我的,对吧?”

    她想告诉他一切。

    左思右想,还是放弃了。

    叶凌云仰起头,并没有正面答复荀清儿,再字字如金的承诺,远不及一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你睁眼看,就能看见我的存在!

    冰面上,开始起风了,卷在半空的絮毛大雪,让他恍恍惚惚间,看到了十年中的自己,历历在目。

    狼烟风沙口

    还请将军少饮酒

    前方的路不好走

    我在家中来等候

    ......

    满头杨花共白首

    十两相思二两酒

    我才把爱说出口

    “我爱你!”

    许久,叶凌云呢喃自语,眸光锋利。

    时年今日。

    她不知道,他是将军。

    他不知道她,是金州市荀氏王族,金州王荀烈的孙女,一代王女。

    不过,没关系的。

    若是,来年他日。

    你还在等候着我,挥兵南下又如何?

    大世峥嵘,这红尘也是战场,你荀烈若是敢逼她,别怪我,到时候按着你的脑袋,问一句,这千古轮回谁在称王?

    谁又敢在我叶凌云眼皮子底下,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