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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鹅毛笔

    对付外戚,不一定要对付个你死我活,要是把李思洁推倒,再跟蜀州牧联姻那话,万久洲也不拒绝。

    反正李思洁长的那么美,万久洲不吃亏。

    何况,那一双大腿,简直就是尤物啊!

    即便现在是大冬天,可万久洲还是看出了,李思洁那双大长腿,必然浑身最亮的地方。

    毕竟这位小侯爷,可是阅女无数。

    聊完正事万久洲便打算回安汉府,这天实在太冷,冬天的衣服太厚,行动起来一点也方便。

    唉,在这个时代,要是有羽绒服就好了。

    羽绒服这种东西,不仅保暖还很轻薄,更重要的是有了羽绒服后,就不用穿的里三层外三层,这样人行动起来也方便。

    只可惜,在这个时代并没有羽绒服出现,最多就是大棉袄,连毛衣都还没有呢。

    唉,这个时代什么都好,就是没有高科技。

    万久洲在心中抱怨一句,缩了缩身子,继续前进。

    对了,还有马车没有改良呢,现在做马车也是个麻烦事,冷得一批。

    唉,冬天来了就是麻烦,为啥非要有冬天呢,夏天她不香嘛,夏天的姑娘她不美嘛。

    万久洲越想越来气,越来气就越抱怨。

    不知不觉,路过集市。

    呃呃呃……

    忽然耳边传来鹅的叫喊声。

    “来来来,卖大白鹅了,大白鹅啊,肉香。”集市中一个贩夫高吼着。

    切,无聊!

    万久洲瞄了一眼那个贩夫,无精打采的躺回了马车。

    却在此刻,卫龙的声音从马车外传来,“小侯爷,刚才锦衣卫财务科来报,这个月的经营收入,需要你去签字确认一下。”

    锦衣卫虽然是卫龙在全权管理,但经济大权和人事大权,万久洲并没有放,全部都抓在自己手中,每个月万久洲都会让财务做经营报表,自己则去签字确认。

    不过今天实在太冷,万久洲压根没有心情过去,加上万久洲的毛笔字,写的真几把丑,他自己都嫌弃。

    每次去签字时,他都不忍直视,今天跟李舟签字据,再次看到自己那个字,简直觉得丢人,尤其是美女面前。

    好在,李思洁没有在意那字体。

    但万久洲放在心上了,现在又要去签字,一想起你丑陋的字体,万久洲就没了心情。

    呃呃呃……

    而就在此时,路边的大白鹅又一次叫了起来。

    咦!

    对了!

    万久洲的脑袋上,忽然冒出一个灯泡!

    聪明的小脑袋,再次展开了运转。

    这个时代没有羽绒服,小爷可以自制羽绒服啊,鹅毛羽绒服,保证超级暖和!而且趁这个冬天,大大的赚一笔。

    到时候还能用羽绒服,去占领北卫的市场!

    还有还有,小爷之所以字写的丑,那是不会用毛笔的原因,若是用鹅毛自作笔那话,就可以像前世那般随心所欲的写字了。

    何况用鹅毛笔写字,不仅速度快,节约墨水,还能不浪费纸张,一张纸能写很多很多字呢。

    再把鹅毛笔推广出去,又是一笔财富啊,而且锦衣卫拿着鹅毛笔纪录无常簿,要比毛笔方便很多。

    我去,小爷真是太聪明了。

    万久洲自己都在佩服自己。

    嘻嘻嘻,这时代没有钢笔和羽绒服,那又如何,还是难不住小爷,不就是冬天嘛,小爷照样过。

    万久洲忽然来了,敢跟冬天较量的勇气。

    “卫龙,去把贩夫的所有鹅,都给小爷买回来。”

    “……”忽然要买所有鹅?这让卫龙有些懵圈,以往小侯爷可不对这种东西感兴趣的。

    即便小侯爷想吃鹅,白马郡中哪家酒楼没有啊,何必自己买呢。

    “愣着干嘛,叫你去。”万久洲崔处道。

    卫龙没办法,过去买走了所有的鹅。

    回到安汉府后,万久洲立马叫伙夫杀了所有的鹅,然后把鹅毛一根一根的完整拔下来拿给他。

    万久洲先从鹅毛中,挑选出最大最粗最结实的鹅毛,开始制作鹅毛笔。

    鹅毛笔这种东西,看起来简单,实则需要一定的技巧,若是削得太尖,写字容易划破纸张,若是没有削尖,笔尖凹凸不平,会严重影响写字。

    万久洲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还是在古驰的剑术高手之下,这才完成了一只鹅毛笔。

    “嗯,不错不错,用鹅毛笔写字,小爷那漂亮的字体就回来了。”万久洲试了一下,果不其然,用鹅毛笔写字,比毛笔写字顺畅多了。

    “快,你再多削几个,小爷先从的锦衣卫开始统一推广,以后的锦衣卫,无论必须用鹅毛笔。”

    “小侯爷,可鹅毛不够啊。”古驰苦笑着。

    这简单,对于万久洲来说不是个事。

    “管事的,给我滚过来!”万久洲一声高吼,管事的屁颠屁颠就跑了过来。

    “小侯爷,啥事啊?”管事有些怕万久洲。

    当初万久洲朝万永渤要钱时,管事总是会三番五次的劝万永渤不给万久洲钱,即便万久洲去账房拿钱,管事都要多管。

    自打万久洲自己会赚钱了,不需要去账房拿钱了后,管事也就没了脾气,反而时不时被万久洲踹屁股。

    “快去给小爷买大白鹅回来,记住了,越多越好。”

    “啊?可是小侯爷,你之前买的大白鹅,还没吃呢。”管事的一惊。

    “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小爷叫你去,你就去!”万久洲又是一脚,踹在管事的屁股上。

    管事不敢再多说什么,灰溜溜的跑出去,叫下人快出去买大白鹅。

    以至于,白马郡今天的集市上,要问什么最受欢迎,必然是大白鹅,由于万久洲的越多越好,弄得集市的大白鹅不购卖,价格上涨。

    而安汉府中,管事和下人们就倒霉了,顿顿大白鹅天天大白鹅,吃到腻都吃不完。

    万久洲却跟古驰,做了一天的鹅毛笔,弄得两人满头满身都是鹅毛,甚至一地都是鹅毛。

    最终做足了基本的量,打包带走,前去锦衣卫推广鹅毛笔去。

    “从今天起,你们都给小爷记住了,不准在用毛笔写字,一律都给小爷用鹅毛笔,不会用的小爷给你们做示范。”万久洲在锦衣卫中,亲自教学大家。

    教学完毕,他才去财务室签字,有了鹅毛笔后用艺术签名签字就容易很多,刷刷两下签字完成。

    打完,收工!